镇平县财政局: 强化政府采购履约验收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为根治政府采购领域“重招标,轻验收”顽疾,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采购质量,镇平县财政局创新作为,首创县域闭环管理范式,在省内率先成立县级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推行“三随机两公开”,构建履约验收、绩效评价、信用惩戒深度融合的科学化验收体系,为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贡献了积极力量。
一、健全政府采购全链条监管机制,提升采购规范化水平
结合县域工作实际,一是制定《关于建立政府采购行政制裁“三随机两公开”和投诉调解工作机制的通知》及配套工作规程,规范政府采购行政裁决行为,按照受理与审理相分离、随机组成合议庭、岗位互相制约的原则,建立县级政府采购内控机制,优化“受理、调查、调解、审理、决定、送达”全流程管理,实现岗位间相对独立、相互制衡,同步推行约谈调解、法规意见指导等非强制性纠纷化解方式,切实保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对履约验收的相关规定,研究制定了《镇平县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该办法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细化完善履约验收工作流程,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编制挂钩。三是引入质检机构及行业专家组建跨领域专业验收小组,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专业优势,协助采购人科学制定、细化完善验收方案,切实保障重大项目验收评估工作的专业性与权威性,从源头杜绝验收环节形式主义问题,切实提升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质效。
二、优化验收管理,严把项目关口
一是健全分段验收机制。针对长期项目,实行初验、终验、质保评估三阶段独立考评模式,依据各阶段考评得分综合核算项目最终验收结果,确保验收评价客观精确。二是完善多维考核目标。严格项目成本管控,划定±5%成本偏离警戒线,强化动态监控;聚焦公共服务项目质效,明确公众满意度≥90%合格标准、投诉处理完成率等刚性考核指标,从严开展指标审核核验。三是规范标准化验收流程。全面推行资料审查、实物清点、功能测试、效果验证、资料归档五步标准化验收程序,现场核验严格依规执行。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整改、索赔、移送等分级处置。
三、强化运用结果,实施奖惩联动
一是建立资金支付挂钩机制。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与验收结果直接挂钩:验收优秀率达到100%的,首付款比例提高至60%;验收优秀率达到90%的,首付款比例提高至50%;验收结果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支付项目款项。二是落实供应商质保金减免机制。对往期项目验收优秀率达到100%的供应商,免收质保金,项目验收合格后全额支付相关款项;验收优秀率达到90%的,质保金比例减免至1%;验收结果不合格的,暂停相关款项支付。三是健全信用评价管理机制。将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全面纳入政府采购诚信体系管理,建立健全诚信档案,动态记录不良行为信息。对信用状况优秀的企业,给予“免检”及考核加分等激励政策;对失信企业,暂停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对严重失信企业,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严禁参与本县范围内所有政府采购项目。
自履约验收制度实施以来,我县已全面实现采购单位履约验收环节全流程留痕、监管部门全链条动态监管,进一步规范履约验收管理,有效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2026年以来,全县累计完成履约验收项目13个,涉及验收金额约7700万元,项目验收合规率达98%,履约纠纷同比下降40%,财政资金节约率提升25%,验收效率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