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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2025年度述法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11 字体大小:

2025年度述法报告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杜勇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关键位置,贯穿于财政资金管理、政策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财政法治保障。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带头学深悟透。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本人全年主持并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5次、研讨交流3次,邀请专家举办专题讲座3次,印发学习资料20期,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文章和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强化组织部署。充分发挥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全年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法治工作议题4次,统筹推进财政法律制度建设、行政执法规范化等重点任务,确保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同部署、同推进。三是建强法治队伍。明确5名专职法治工作人员,外聘2名法律顾问,提供有关重大决策、涉法事务专业意见,筑牢法律风险防控屏障。

(二)规范行政决策,提升依法理财管理水平一是健全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在政府采购领域构建“三会四严五评”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查,全年出具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3件、公平竞争审查意见2件,清理党内规范性文件7件,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二是完善制度体系。聚焦非税收入管理短板,推动《南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修订。完成从调研、起草到审核、印发的全闭环工作,有效厘清了征收程序与部门职责。三是扎实开展调研。围绕财源建设与行业监管,组织开展加油站税收征管等调研,覆盖市内近千家企业,为堵塞征管漏洞提供决策支撑。

(三)聚焦执法监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完成证件换证测试与换发。根据国资管理机构调整情况,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新增职能1项、取消1项、调整14项,进一步厘清执法边界。二是开展涉企执法问题专项整治。印发自查自纠通知,聚焦“趋利性执法、乱收费、乱罚款”展开排查,全市财政系统无违规下达罚没指标情况,涉企收费清单公开透明,未接到相关违规投诉举报。三是化解社会矛盾。全年依法处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积极配合法院执行涉诉资金3笔,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四)强化财政保障,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一是保障政法经费。严格落实预算法,依法安排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1014.6万元,重点保障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强制医疗建设等工作。二是关注重点领域。积极筹措专项经费761万元支持专门学校建设,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并按进度足额拨付运行经费150万元。三是深化普法宣传。打造“两壁四墙八柱十板”法治文化阵地。门户网站全年发布政策解读16条,办理市长信箱及依申请公开24件,办结率100%。

二、2024年度述法问题整改情况

(一)针对法治思想学习运用不够深化问题。本年度着力破解工作与学习“矛盾”,通过丰富研讨交流、专家授课等多元化形式,提升学习实效性,确保法治理论不仅记在纸上,更融入财政决策与管理的具体实践中,实现了理论素养的实质性提升。

(二)针对财政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不高问题。深入开展执法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全员完成证件换发。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明确执法边界。严格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规范涉企执法,填补了在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落实上的差距。

(三)针对社会矛盾纠纷化解需加强问题。聚焦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矛盾,大力推动制度破题。修订完成《南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从源头理清征收程序。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行政复议案件,有效化解了征收争议。

、存在问题

(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适用不够常态化。因财政履职多为日常管理、资金分配等事务,符合法定“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较少,相关程序机制实践应用频次不高,制度效能未能充分释放。

(二)法治与业务融合深度有待提升。部分科室在起草政策时依然存在“先定后审”的惯性思维,主动嵌入合法性评估的前置意识不够强。

(三)基层法治建设不均衡。县(市、区)财政部门专职法治工作人员短缺一些县区未设置专门法治工作股室,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

(四)普法宣传形式创新不足。宣传多以传统形式为主,运用新媒体、场景化手段不足,政策解读的通俗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化依法行政,严守决策底线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推动法治审核关口前移,坚决杜绝“先定后审”。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识别标准的培训,确保一旦符合条件即严格履行法定程序。

(二)强化执法监督指导,提升规范化水平。结合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收官要求,加强对县(市、区)财政执法的业务指导和案卷评查,推动全市财政执法规范化。持续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确保职权法定、权责一致。

(三)完善地方财政法规,强化制度供给。积极配合人大和司法部门,推动完善预算审查监督、非税收入管理等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及时废止不适应改革发展的文件。

(四)创新法治宣传形式,营造良好氛围。结合新出台的法治宣传教育法,探索运用短视频、线上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继续做好财政政策解读,增强社会公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