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南阳市财政局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南阳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及省、市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依法行政贯穿财政政策制定、行政执法、资金监管、费款征管全流程,着力规范行政行为、完善制度体系、提升执法质效、强化法治保障,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开展工作及成效
(一)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引领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按照《南阳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安排,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财政法治学习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印发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等学习资料20期,全年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25次、研讨交流3次,邀请专家作专题讲座3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
2.强化组织领导。持续发挥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局党组书记经常性过问法治工作,亲自部署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全年市财政局党组会议共研究法治工作议题4次,讨论财政法律制度建设、行政执法规范化、法律和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加强落实协调推进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3.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在合法性审查环节,出台《南阳市财政局法律风险防控办法》《南阳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等文件,由税政条法科和法律顾问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文件等进行法治审核。在集体讨论决定方面,局党组坚持对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如对重大建设项目资金分配、预决算执行情况等,及时开会共同决策。在政府采购方面构建“三会四严五评”机制,其中采购单位领导办公会或党组(委)会对采购项目进行统一决策,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党组(委)会研究,符合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2025年我局未作出或承办重大行政决策,并在官方网站上发布未产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说明。
4.健全法制审核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要求,规范起草、审查、公布、备案、解释、清理等程序。全年出具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3件,公平竞争审查意见2件。开展党内法规清理工作,排查部门规范性文件7件,重新研究2个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确保行政行为与党内法规一致,杜绝法规冲突风险。
(二)严格规范涉企执法,维护行政执法公信力
1.落实执法资质与权责管理。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完成2025年度证件换证测试与换发,确保执法资质合法有效;按要求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依据国资管理机构调整情况,新增和取消职能各1项、调整职能14项,明确执法边界,减少越权、重复执法。
2.深入开展涉企执法专项整治。我局以《开展营商环境领域涉企行政执法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依据,结合全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推进会精神,印发了《关于开展营商环境领域涉企行政执法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将自查对象明确为财政部门自身及各预算单位,聚焦财政牵头的“趋利性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三大类问题,划定自查边界与重点方向。在财政执法工作中严格落实《南阳市财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要求,引导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开展排查以来,未发现市县财政部门在年度预算中违规列入罚没收入,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下达罚款收入指标的情况;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设立规范,清单公开透明;未接到执法监督、上级部门交办、社会公众反映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纪检监察移交的各种问题。
3.圆满完成执法质量提升行动。严格对照《河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及我市重点工作台账,结合财政职能开展教育培训、观摩实践等多方面工作,实现了财政执法人员素质全面提升,全市行政执法机关经费保障有力。
(三)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
1.依法依规加强财政管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同级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从严控制预算调剂事项。严格执行中央及省直达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最大效益。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做到应收尽收、应减尽减。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业务嵌入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继续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增强了财政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2.高标准落实政策调研任务。全年完成非税收入管理、地方附加税改革、成品油零售民营加油站税收征管及风险管理、水资源税改革等多项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其中加油站税收征管调研覆盖市内近千家相关企业,梳理共性问题,提出强化纳税辅导、部门协同等建议,为重点行业监管提供支撑。迎接省财政厅条法处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实地调研,组织各科室分享政府采购电子化、惠农政策落实等亮点做法,获调研组高度评价。
3.修订城市配套费征收办法。为推进《南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修订,2024年12月起,配合市委政研室等部门赴省内考察,形成调研建议;2025年4月起草征求意见稿,完成城区、市直单位及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10月18日获市政府同意印发,同步编写政策解读。历时10个月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印发、解读”全闭环,为我市配套费明确了征收程序,理清了部门职责,确保政府性基金应收尽收,国有资产不流失。
4.加强法治工作保障。强化队伍建设,明确5人作为法治建设专职人员(包括公职律师1人),外聘法律顾问2名。针对重大问题和重大行政行为决策、涉法涉诉案件处理、行政诉讼和行政仲裁处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查、重要法律文书修改或以财政部门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等法律事务,严格依据《河南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进行审查,防范法律风险。
(四)完善权力监督体系,夯实法治政府根基
1.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积极做好财政信息主动公开,门户网站全年共发布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16条,发布公示公告26条。办理市长信箱、市长热线、依申请公开信息24件,回复率及办结率均达100%。指导市直76个政府组成部门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开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预决算报告等规定公开信息。
2.有效化解社会矛盾。2025年我局处理(答复)行政复议案件2件,均为我局行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职权引起的行政纠纷。我局通过提交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争取原告和复议申请人的理解与配合。依法协助各地人民法院执行涉诉资金3笔,配合法院解决执行难题,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3.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研究制定了《南阳市财政局2025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并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机制健全完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常态化适用有待加强。由于财政部门多数履职行为属于日常管理、资金分配或政策执行,符合法定“重大行政决策”标准的事项较少,导致相关程序机制在实践中应用频次不高,制度效能尚未充分释放。对此,我局已通过发布“未产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说明”主动公开,并在内部强化对决策属性的识别培训,确保一旦符合条件即严格履行程序。
二是基层财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存在区域差异。县(市、区)财政部门在执法文书制作、程序合规、证据固定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尚不均衡,个别单位对最新执法规范理解不够深入。对此,我局通过组织市级层面培训、转发典型案例指引、开展案卷评查等方式,推动全市财政执法标准统一、流程规范。
三是法治审核与业务融合的深度仍有提升空间。部分业务科室在起草政策或制定方案时,对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要求的前置意识不够强,存在“先定后审”倾向。对此,我局已优化内部流转机制,明确刚性约束,通过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定期通报、联合会商等方式强化协同。
三、下步工作建议及打算
2026年,市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聚焦依法行政核心要求,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推动法治审核关口前移。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识别标准的学习培训,确保程序适用精准、执行到位。
二是深化财政行政执法规范建设。结合《河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收官要求,加强对县(市、区)财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推动执法证件管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案卷评查等工作标准化、常态化。
三是推动地方财政法规完善。积极配合人大和政府法制部门,根据国家上位法和地方实际,推动完善预算审查监督、政府债务管理、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监督、绩效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建立健全财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评估机制,及时废止、修改与上位法冲突、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或操作性不强的文件,保持制度体系的协调统一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