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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问:为什么要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

答: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财资环〔2022〕53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绿色低碳产品,助力绿色经济发展,决定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

 

问:开展政府绿色采购对采购人有什么要求?

答:要求强化政府采购需求管理主体责任。采购人应当认真履行采购需求管理主体责任,采购单位应当明确采购标的的相关绿色环保要求、技术标准、评审标准等,并在采购合同中设置违约条款等措施,加强供应商履约约束。采购招标文件不得指定特定的节能产品或供应商,不得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以达到充分竞争、择优采购的目的。

要求严格落实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采购文件中应明确采购标的是否属于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其中,如果涉及多个标的的,应逐一确认是否属于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范围。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问:开展政府绿色采购包含哪些方面?

答:一是推广使用绿色包装。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要严格落实财政部制定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等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必要时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二是加大新能源车采购力度。采购人要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力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配备执法执勤车辆的采购人,应当逐步提高采购新能源汽车的占比。

三是鼓励采购绿色建材。运用政府采购政策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鼓励各单位执行《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年版)》,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要求,在纳入政策实施范围项目的可研编制、设计与审查、政府采购、施工、检测、验收、第三方机构(预)评价全流程的相关活动中,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鼓励通过验收的项目申报绿色建筑标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示范作用。 

 

问: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在实施政府绿色采购过程中应注意什么?

答:采购单位应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综合考虑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绿色产品因素,在采购需求环节切实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要求,确保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的贯彻落实。主管预算单位应加强对所属单位绿色采购的指导、监督。

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时,要明确绿色采购政策,对适宜开展绿色采购的项目,将绿色采购需求嵌入到采购文件中,评审标准和方法要体现绿色采购导向。鼓励专业机构接受委托开展绿色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调查和编制采购需求范本。

 

问:财政部门在政府绿色采购过程中负有什么责任?

答: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落实情况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于在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检举处理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解读人:南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相关文件:南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