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动2025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工作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0 字体大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南阳市推动2025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工作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5日

南阳市推动2025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工作措施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抢抓机遇、提振信心,稳定预期、激发活力,进一步巩固和增强经济稳进提质、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推动第一季度全市经济实现“开门红”,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特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1.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经济运行精准调度,进一步优化完善政策工具、强化政策统筹协调。紧盯国省稳经济增量政策举措,适时研究制定稳经济、扩消费、促增长举措,用足用活用好惠企政策,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强化政策性资金争取,持续健全争取上级政策性项目资金“1+2+X”工作专班机制,落实促进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工作机制,持续扩大有效投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1+2+X”专班各成员单位)

3.高效推进2025年提前批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完善专项债券管理机制,推动新增专项债券优先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和在建、续建项目,推动新增专项债早发快发、发挥效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4.规范实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储备一批拟向民间资本推介的优质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5.加快推进2024年“两重”项目建设,健全周调度制度,确保2025年提前批项目第一季度全部开工。建立2025年“两重”项目储备库,按照“钱到即开工”标准做好前期工作,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省“大盘子”。(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6.以落后低效设备替代、本质安全设备提升、高端先进设备更新为重点,开展存量设备诊断和项目储备,同步推进项目前期工作,2025年第一季度储备项目5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7.持续推进第十五期“三个一批”项目建设,推动当期签约项目开工率、开工项目入统率第一季度分别达到70%、50%。出台2025年市厅级领导分包重点项目工作方案,印发2025年市重点项目清单;省双百工程、省市重点项目一季度投资额均完成年度计划的30%以上,省市重点项目一季度完成投资4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中心)

8.落实重大项目白名单、月调度、核查三项制度,实施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联审联批等机制。紧盯用地需求,优先统筹存量,努力争取增量空间,科学合理制订保障计划,确保重要项目用地即报即批、应保尽保。统筹调整能耗总量指标,适时开展评估,在确保完成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任务的前提下,以提高能源产出率为导向统筹做好重大项目能耗要素保障工作。实行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重大投资项目实行即报即受理即转评估。市财政安排5000万元用于市本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各县市区至少安排1000万元保障项目前期需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加快推进唐河航运一期工程建设,确保年底前主体工程完成,具备通航条件。加快南邓、渑淅高速建设,确保如期建成通车。做实嵩内、郑南等高速前期工作,力争2025年开工。推动G312线城区段改建工程尽早开工建设。加快推进白河南热电厂项目前期,确保6月底前开工建设。加快推进青杠树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力争10月底前顺利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10.加快推进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春节前完成申伯大道周边生态停车场、如意路、子张大街、文化南路、车站路

南延、龙腾路等项目建设。持续推进白河南污水处理厂二期、污泥厂二期工程、镇平快速通道(城区段)项目建设,开工建设车站路(红庙路-中州路)、中州路(北京路-工业路、工业路-人民路)、文化路(建设路-七一路)、白河大道(伏牛路-独山大道)、申伯大道(信臣大道-张衡大道)、工业路(张衡大道-建设路)等新建、续建排水防涝项目,开工建设关帝庙路(张衡大道-范蠡路)、申伯大道北延(信臣大道-杜诗路)等新建项目,开工建设工业路(建设路-张衡大道)、文化路(七一路-建设路)、张衡大道路面提升项目。(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以开发区为载体,围绕“7+17”重点产业链群,紧盯“产业链规模、新增规上企业、新招引项目数量”三项主要指标,加快提质扩量、攻坚突围。一季度力争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5%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2.以“一转带三化”为抓手,加快实施350个“三大改造”项目,全年投资到位100亿元。持续开展工业互联网、企业上云、数字化诊断专项提升行动,一季度完成500家企业上云。(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3.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聚焦新技术嫁接、新工艺赋能、新链条融合等,推动钢铁、化工、建材等产业向新材料转型,加快装备制造产业向智能化转型,促进汽车产业向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转型,尽快实现传统产业焕新发展。全年市本级财政科技投入保持不低于2亿元,全市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左右,全社会研发经费增长19%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财政局)

14.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高水平建设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南阳分中心,推动更多技术成果与产业、企业实现“双向奔赴”。充分发挥南阳智慧岛创新主体作用,持续提升智慧岛品牌影响力,加快打造集科技创新、产业孵化、人才技术、招商引资、资本赋能、成果转化、数据汇聚为一体的科创服务平台。一季度全市转移转化科技成果20项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20亿元。(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发展改革委)

15.提升数据要素赋能,制定南阳市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组织申报认定一批省级数据企业,建立全市数据企业培育和重点项目库,布局建设一批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以升级数据标注基地建设(先行先试)试点为契机,加快推进我市数据产业迅速壮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16.由市本级财政出资3000万元,各县市区至少出资500万元,谋划总规模不少于1亿元的促消费财政补贴资金池,努力促进消费升温扩量。持续开展“惠享南都”促消费活动,在增强消费能力、提升消费意愿、拓展消费供给、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推出一批针对性举措。2025年第一季度围绕零售、餐饮、文旅、住宿等重点领域发放不低于800万元政府消费券,开展各级各类促消费活动30场以上。市财政安排100万元,用于开展消费发票有奖活动。(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财政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税务局)

17.落实国家继续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扩大支持范围的要求,科学评估前期政策落实成效,结合我市实际扩大家电、家居产品的具体补贴目录,稳步扩大汽车、家电换新规模,将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纳入支持范围。进一步优化资金补贴审批发放流程,确保真金白银优惠红利直达消费者。(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18.落实房地产存量支持政策,持续打好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抢抓国家专项债支持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和购买存量房用作保障房等政策机遇,推行货币化安置,创造新的购房人群,消化商品房库存。研究推进“以房抵费”工作,盘活问题楼盘实现项目资产的良性循环。研究出台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保障性住房贷款支持盘活闲置存量土地、新增土地储备和收购存量商品房等政策,3月底前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存量住房开发贷款项目纳入“白名单”机制,加快实现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阳总局南阳监管分局)

19.完善提升“城中村”改造“一项目三方案”,争取更多条件成熟项目获得国家专项借款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抓住春节期间周边游旺季时机,推出民俗庙会、主题灯会、沉浸式演艺等活动50场以上。推进实施“引客入宛”行动,引导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推出优惠措施。对2025年第一季度组织省外游客以专列、包机形式来宛旅游的境内外旅行社,指导帮助旅行社按3.5万元/列、6.5万元/架次的标准申请省级奖补。筹措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持乡村文旅产业发展,持续做好道路、民宿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旅游景区的接待质量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财政局)

21.围绕弘扬仲景文化、打响医圣品牌,2月份(即张仲景诞辰所在月)在全市范围内举办“仲景文化宣传月”活动,开展专家义诊、中医药知识宣传、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等一系列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活动不低于130场次,进一步扩大仲景文化的影响力和辐射力。(责任单位:市中医药管理局)

22.持续实施服务业新供给培育工程,配合省办好首场品牌企业发布展示活动。持续培育新服务、新供给重点企业,鼓励引导新服务新供给企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

23.跟进实施省“千企百展”拓市场行动,实施国际市场开拓行动,结合我市出口特点,重点围绕欧洲、“一带一路”沿线国家、RCEP成员国等地,梳理发布2025年境内外展会信息,组织企业参加20余个境内外重点展会,力争新签订单10亿元。做好第137届广交会参展筹备工作,确保企业参展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4.市财政筹措资金1000万元,设立外贸发展促进基金,支持对外贸易发展。市财政筹措卧龙综保区出口奖励资金500万元,对卧龙综保区外贸进出口业务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卧龙综合保税区)

25.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持续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组织针对性强的政银企对接活动。优化金融服务流程,银行机构普遍建立小微企业融资审批绿色通道。开发特色金融产品,推出灵活还款方式。加大金融知识普及,组织开展金融产品推介和金融知识宣讲活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阳总局南阳监管分局,市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

26.加强再贷款、再贴现等传统政策工具运用,充分发挥牵引带动作用,支持地方法人机构加大对涉农、小微和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符合支农支小用途投向的贷款,按贷款本金的100%予以再贷款支持。对票面金额500万元以下的小微票据和涉农票据,以及直贴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引导金融机构降低小微企业票据贴现利率。到2025年一季度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实现新发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稳中有降。(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阳总局南阳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南阳市分行)

27.强化创业扶持政策联动,落实创业贷款与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创业服务等“四位一体”政策扶持体系,联动打好创业贷款贴息、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组合拳”,全力促进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积极争取上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全力做好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28.对金融机构发放的科技创新贷款、技术改造贷款、碳减排贷款,按照贷款本金60%提供再贷款资金支持;对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养老贷款,按照贷款本金等额提供再贷款资金支持。再贷款年利率为1.75%。(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南阳市分行)

29.贯彻落实国、省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政策举措,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督促指导执法部门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开展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工作。督促指导执法部门制定印发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手册,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四张清单”,纠治小错重罚、多头处罚等问题,依法实行轻微免罚、首违不罚。指导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持续深化“扫码入企执法”制度,推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30.对全市主营业务收入前200家工业企业、前80家服务业企业实行实名制、台账化重点帮扶机制,逐企建立“领导干部+责任部门+金融机构”服务专班。(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31.健全政企多层次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一季度召开不少于10场民营企业座谈会,用好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完善听取、办理、反馈的工作闭环。(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服务中心)

32.实施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出台实施方案,积极申报现代物流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和省级枢纽经济先行区,发挥物流“豫军”企业、A级物流企业、示范物流园区引领带动作用,培育壮大物流市场主体,持续健全物流体系,不断提升运行效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物流产业发展中心)

33.贯彻省对新能源货车通行收费公路优惠政策,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通行我市收费公路的氢能货车免收通行费,对通行我市收费公路的电动货车实行7折通行费优惠。2025年继续实施南阳籍小型客车绕城高速免费通行政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4.指导帮助2025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10万元/家申请省财政奖励;指导帮助2025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20万元/家申请省财政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税务局)

35.按照省春节午间低谷工业电价政策,将2025年1月28日至2月6日午间11时至14时调整为低谷时段,工业企业午间生产用电执行低谷电价政策,鼓励用户节日连续生产,多消纳新能源电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供电公司)

36.因地因墒因苗抓好1100万亩春季麦田管理,加强条锈病、赤霉病等重大病虫害防控,科学防范应对“倒春寒”等灾害性天气。推进35.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做好畜产品、水产品、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保障生猪产能,推动肉食品产业链发展,一季度末实现生猪存栏265万头左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7.扎实做好保暖保供工作。加强供电供热和环保管控协同联动,统筹安排供电供热计划,允许承担保供任务的热电联产机组在环保管控应急响应期间按有关规定及时启机,并按照供热需求保障机组供热负荷。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确保市场供足价稳。做好天然气、成品油市场供需监测分析,加大用油用气高峰协调调配力度,确保全市油气安全可靠供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城市管理局、供电公司)

38.组织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系列就业服务,免费开展就业培训、指导等“一条龙”服务,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1131”服务。依托市、县、乡、村四级就业服务体系,为劳动者提供更为精准的就业政策推送与岗位信息推介等服务。筹措就业补助资金2350万元,支持开展技能培训5万人次。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重点做好2025年度补贴性培训和评价机构遴选推荐工作,开展重点评价机构数据自查工作。2025年一季度争取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万人,为大学毕业生开拓有效就业岗位1万个,开展技能培训5万人次,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39.严格落实“三保”预算管理和执行机制,进一步强化资金统筹,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加强城乡低保对象、残疾人、孤儿、独居老人等困难群体生活保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民政局)

40.用足用好债务化解政策,切实降低流动性压力和利息支出成本,带动全市存量债务降息增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41.抓好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聚焦非煤矿山、燃气、交通运输、景区旅游和消防等重点领域,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严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开展安全检查督查回头看活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根据春节食品消费特点,加大酒类、肉制品、乳制品、粮食制品、地方特色食品等节日热销食品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交通运输局,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第一季度经济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各牵头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要尽快细化落实,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业务指导、跟踪调度。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细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合理推动政策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