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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分配原则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5〕3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市2025年中省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4620万元(7903万元中央资金,6717万元省级资金),其中13730万元由省财政厅直接下达到各省直管县,890万元(中央资金481万元,省级资金409万元)经商农业农村局分配给宛城区428万元(中央资金226万元,省级资金202万元),卧龙区462万元(中央资金255万元,省级资金207万元)。

 

三、资金结构

本次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4620万元为中央和省级资金。

 

四、衔接资金分配情况

宛财预〔2025〕238号《关于下达2025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

 

五、监督电话:0377-61567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