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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9 字体大小:

2023年,在南阳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办和法政办的指导下,南阳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依据《南阳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以创建我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主线,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大力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圆满完成了依法治市、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布置的建设任务。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引领理论学习。按照《南阳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安排,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财政法治学习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印发了《南阳市财政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材料》等学习资料29期,确保学习效果入脑入心。

(二)强化组织领导。持续发挥以局长(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了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局党组书记经常过问法治工作,亲自部署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2023年全年市财政局党组会议共研究法治工作议题6次,主要讨论财政法律制度建设、行政执法规范化、法律和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局党组书记对法治工作文件作出批示28次,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建议。确立各级财政部门及内设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本机构推进财政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持续将履职情况纳入党组班子成员年终述职和个人年终考核。

二、法治政府建设举措成效

(一)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

1.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印发了《南阳市财政局“一月一主题”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计划》,积极采购《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学习指导书,按照“一月一主题”编发《南阳市财政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系列资料》11期,根据学习计划发放到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利用多种媒体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和普及,增强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法治意识。

2.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一是制定了《2023年机关党建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明确了6个方面24项具体工作举措。二是制定了《“三级五岗”责任清单》,明确了各级责任清单,压实主体责任,抓好任务落实。三是严格落实党内规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四是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我局起草的2个纳入清理范围的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逐件研究,并提出清理意见。五是开展“党内法规政策学习月”活动,邀请多名专家学者,就党内法规、干部监督管理、干部人事政策等领域对全局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

3.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要求,规范起草、审查、公布、备案、解释、清理等程序。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定期更新,及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形成了拟保留和失效的文件清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合规有序。

4.加强法治工作保障。强化队伍建设,明确4人作为法治建设专职人员(包括公职律师1人),确保了人员的相对稳定。设立了法律顾问办公室,专门聘请2名律师,针对重大问题和重大行政行为决策,处理涉法涉诉案件,处理行政诉讼、行政仲裁,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修改或者以财政部门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等法律事务,全部经法律顾问指导把关,防范法律风险。

5.持续优化行政执法。建立了柔性执法清单管理制度,对轻微违法行为,慎用少用行政强制措施。将我局原有的行政处罚“两轻一免”清单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的通知》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制定了《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健全了制度框架。深入开展“微宣讲 走基层”活动,派出授课员来到卧龙区财政局,组织区财政局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面提升我市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

(二)全面依法履行财政职能

1.依法依规加强财政管理。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同级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从严控制预算调剂事项。严格执行中央及省直达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最大效益。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做到应收尽收、应减尽减。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业务嵌入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继续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增强了财政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2.依法保障财税领域政策落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级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认真做好税法调研工作。一是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查摆纠正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二是对2022-2023年我市税费优惠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形成报告上报财政部河南监管局。三是联合税务部门开展进一步优化水资源税试点改革的调研,为加强水资源税征管提出意见建议。

3.强化信用体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我局研究制定了《南阳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实施办法》,建立了南阳市政府采购信用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机制。推进“信用中国”与政府采购信息交易平台信用联合奖惩应用,实现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合奖惩系统“全流程”嵌入财政业务办理系统,注重发挥信用体系建设的作用。

(三)发挥政府带动示范效应

1.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积极做好财政信息主动公开,门户网站全年共发布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30条,发布公示公告39条。主动回复处理市长信箱、市长热线涉及的各类问题,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回复率及办结率均达100%。监督各部门依法按时公开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预决算报告等规定公开信息。指导市直76个政府组成部门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预算公开。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严格随机抽查及执法程序,依法公告检查结果,推动全省统一监管平台使用。

2.有效化解社会矛盾。2023年度我局共参与2次诉讼,为同一民事诉讼的一审、二审,未发生行政纠纷引起的诉讼;共处理(答复)行政复议5件,均为我局行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职权引起的复议,对此我局通过提交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争取复议申请人的理解与配合。

3.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研究制定了《南阳市财政局2023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并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机制健全完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

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市财政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难点和问题。经过分析研究,具体有以下方面:

1.学习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思维不够深入。尽管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年度学法计划,但在实际学习过程中,有时忙于业务工作,存在一些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解不够深入、学习效果不够明显的问题。

2.财政行政执法工作仍需改进。市级财政部门在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着内容单一、案例较少的问题。虽然财政部门拥有较多的执法权力事项,但在日常工作中很少遇到需要进行执法的情况。相比其他综合执法部门,财政部门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以及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等的落实存在一定的差距。

3.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还需加强。尽管落实了一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但在实际工作中,仍面临一些困难。2021年9月,市财政局被确定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主体,随着我市问题楼盘税费追缴工作进入“深水区”,征收对象越来越多地出现对政府部门质疑和逃避的情况,矛盾纠纷日益复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推行和成效分析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初步安排

2024年,我局将继续加强法治财政建设,为南阳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贡献财政力量。一是加强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进一步提高法治理论水平。二是严密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

三是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把公平竞争审查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四是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理财水平。五是不断创优法治营商环境,努力提升财政服务保障水平。六是依法处理各类涉法涉诉案件,树立财政良好形象: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率维持100%;积极配合市政府行政复议科做好我局行政复议案件答复相关工作;依法处置问题楼盘欠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相关涉法问题,最大限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南阳市财政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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