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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

宛财购〔2024〕5号

南阳市政府采购相关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和专业化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们制定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阳市财政局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0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根据《南阳市2024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安排,现对我市2023-2024年8月份代理南阳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联合监督抽查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检查部门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任务由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承担。

二、抽查时间、对象和比例

本次抽查检查从9月20日开始,9月30日结束。抽查对象为2023-2024年8月代理南阳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抽取比例为全部数量的25%。

三、联合检查内容

(一)市财政局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情况检查;

2、清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涉及的中介服务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

(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对经营性服务收费行为的检查;

2、对经营者价格活动的检查。

四、联查工作步骤

(一)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本次抽查涉及的检查对象由市财政局统一按比例随机抽取(前三年度已参检的代理机构今年暂不参与),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自动派发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按要求将抽取的企业名单录入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二) 随机匹配检查人员。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根据录入的执法人员信息,进行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的随机匹配。匹配结束后,将人员匹配情况、检查人员联系方式报送至检查任务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成立检查小组,检查小组组长由牵头部门的检查人员担任。

  (三)组织书面审查。联合检查部门抽检项目时,从每家代理机构抽取代表性项目数量应不少于5个(含5个),抽取项目以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为主,同时兼顾各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通过书面审查,梳理采购项目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按照统一格式编制工作底稿。

(四)开展现场检查。严格按照各执法类别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进行。检查组长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负责抽查任务期间的组织协调管理,组员应配合服从组长的安排,按各自分工完成抽查任务。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按照工作职责有序开展检查,分别进行现场检查记录并填写部门联合检查情况记录表,检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

(五)检查结果处理。检查结束后,由参与联查的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河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任务完成率和检查结果公示率应达到100%,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相关部门要依法采取处理措施,防止监管脱节。做出一般性行政处罚的,各相关部门要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导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由协同监管平台归集后,自动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向社会公示。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检查对象要充分认识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积极支持和配合联合检查组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强化协同配合。牵头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主动与配合部门沟通对接,做好具体工作实施。

(三)注重廉洁自律。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依法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市财政局联系人:        王  倩   电话:62376616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闫  冉   电话:63177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