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标准提高

发布时间:2024-11-28 字体大小: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教[2024]74号)文件精神,从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

一是增加高等教育阶段国家奖学金名额,提高奖助学金标准。从2024年起,将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将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提高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将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

二是提高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资助标准。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本次学生资助政策调整,使资助育人能力进一步提高,有力缓解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压力,更加有效地促进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