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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分配原则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18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市2024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3937万元省级资金,其中3598万元由省财政厅直接下达到各省直管县, 339万元经商农业农村局分配给宛城区158万元和卧龙区181万元。

 三、资金结构

本次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339万元为省级资金。

 四、衔接资金分配情况

《关于下达2024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

 五、监督电话:0377-61567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