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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03 字体大小: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分配原则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6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市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60万元,其中102万元由省财政厅直接下达到各直管县,58万元经商民宗局分配给宛城区30万元和卧龙区28万元。

三、资金结构

本次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60万元全部为省级资金。

四、衔接资金分配情况

《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

五、监督电话:0377-61567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