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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预算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提升任务)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分配原则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提升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35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市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提升任务)715万元,其中方城县58万元、西峡县160万元、镇平县85万元、内乡县85万元、淅川县75万元、社旗县72万元、桐柏县80万元由省财政厅直接下达到县,100万元用于黄石庵林场。
三、资金结构
本次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提升任务)715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
四、衔接资金分配情况
宛财预〔2023〕89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预算的通知.pdf
五、监督电话:0377-61567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