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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30 字体大小: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分配原则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36号)文件精神,提前下达我市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0158万元,其中19179万元由省财政厅直接下达到各省直管县,979万元经商乡村振兴局分配给宛城区438万元和卧龙区541万元。

三、资金结构

本次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0158万元全部为省级资金。

四、衔接资金分配情况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

五、监督电话:0377-61567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