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安徽率先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地方标准

发布时间:2023-10-31 字体大小:

本报讯  近日,《安徽省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发布。这意味着安徽省率先制定出台预算绩效管理地方标准。预算绩效管理地方标准的出台,有助于引导安徽各级政府部门牢固树立绩效意识,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开展,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能力和水平,推动绩效财政建设迈上新台阶。

“安徽省财政厅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大局化、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支撑信息化’,利用地方标准权威性、指导性的特点,为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供基础性技术支撑,让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有标准可依,按标准办事,凭标准考核,带动各级预算部门和财政部门整体管理水平。” 安徽省财政厅绩效处处长王旭表示。

预算绩效管理地方标准由安徽省财政厅、六安市财政局、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六安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所共同起草。

六安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金怀杰认为,预算绩效管理地方标准有三方面特点。

一是强化规范,做好制度衔接。预算绩效管理地方标准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对预算绩效管理“三全”体系要求,满足财政部对于新时期财政部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基于省财政厅对于全省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总设计,起草单位分析了上百份各市配套出台的制度文件,做到范围规范、流程规范、工作要点规范。

二是对标先进,突出前瞻与引领。起草单位以国内、省内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先进地区为标杆,吸收预算管理改革新要求,安徽省财政厅特意选取了省交通厅、六安市财政局等一批优秀部门的实践经验作为研究蓝本,深入绩效管理的“肌理”找问题、提能力,将地方标准打造成全省的工作规范。

三是聚智聚力,助力高质量成果。起草单位充分发挥绩效管理专家、标准化专家、财政专家在理论研究、政策咨询方面的功能作用,为高质量地方标准注入“智库”力量;前期经过多番调研,收集省级预算部门和各市、县的问题和建议,紧紧围绕预算绩效管理瓶颈问题和现实需求,结合省和市各部门、各行业的特点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标准研制。

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赵杰表示,地方标准本身具有规范行为和创建秩序的功能,带有目的正当、程序正义、内容科学和实施有效的特点,能够满足预算绩效管理高质量发展的标准需求,为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赋能”。

一是流程再造,统一“标准尺”。安徽省将标准化技术工具深度融入全省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中,运用标准简化、统一、协同、优化的原理,明确各项工作“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在科学诊断问题的基础上对各环节的工作流程进行优化,为全省各级预算部门、财政部门、第三方机构和其他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说明书”。

二是实用好用,注重“补短板”。实用性是安徽省预算绩效管理省级地方标准建设工作的落脚点,《安徽省预算绩效管理规范》通过18个表单、10个工作方案、13个报告和14个指标框架模板,有针对性地指导使用者开展工作。同时,通过对《安徽省预算绩效管理规范》进行解读与细化,制定更为详细的《预算绩效管理标准化操作指南》,全书共26万字,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结合近年来安徽省优秀实践经验,编撰30个预算绩效管理典型案例,展示了将绩效工具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的路径。

三是加强应用,推广“新窗口”。地方标准立项后,对绩效管理全过程标准化具体工作要求进行讲解与辅导,在全省预算部门(单位)中推广应用,同时加强标准实施、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预算部门(单位)按照公开标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并持续改进,实现标准的螺旋式优化。六安市通过打造预算绩效管理标准化示范部门5个和示范县1个,形成一批预算绩效管理标准化的优秀实践案例,发挥试点部门和县区的示范效应,引领和带动全省预算绩效管理标准化工作发展。

来源:中国财经报 2023年9月16日“绩效新时代”专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