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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南阳市全市及市本级决算草案的说明

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已向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收支增长的原因已进行了详细说明。全市决算编制汇总后,决算收支与预算执行情况略有变化,主要是清理期增加了一些收入、按会计制度调整了一些支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市人大决议和支出政策实施情况

2021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内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巨大压力,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平稳,民生持续改善。在此基础上,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调控保障职能,有力支持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和基本民生。分领域财政支出政策实施情况是:

1.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全年科技支出完成14亿元。拨付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资金2.2亿元,争取各类科技专项资金8994万元,兑付科技创新券1243万元,引导企业加大创新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群体规模。筹措资金1.5亿元,推动南阳光电产业发展基金、南阳精技股权投资基金和宏天元创投基金(二期)设立运行,三支基金总规模达到21.7亿元,有效发挥了政府基金在产业培育、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等方面的作用。争取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9481万元,支持技术改造和重点技术攻关。

2.支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制定出台财政支持企业发展十项措施,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城区存量工业用地土地收益补偿资金10.9亿元,支持卧龙电气南阳防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转型升级。中小微企业贷款周转金资金池累计提供21.2亿元贷款周转金支持,约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5000万元,成效突出获得省奖励资金500万元,出口退税资金池累计发放退税周转金1.1亿元,涉及货物价值15.1亿元,中小企业担保服务平台提供贷款担保3.8亿元,政府采购合同融资4500万元,市财政出资2000万元设立“外贸贷”,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3.支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筹措资金23.6亿元,支持干线和农村公路、唐河复航等重点项目建设。筹措资金7.9亿元,支持中心城区道路建设、内河整治、绿化亮化等市政重点工程,助力中心城区更新提质。筹措资金2.2亿元,支持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正常运行,改善城市环境。筹措资金6166万元,支持中心城区热力、燃气主管网建设。

4.支持设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市农林水支出98.3亿元。市本级安排资金3.25亿元,争取上级资金10.9亿元,全市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1亿元,全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争取资金18.2亿元,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拨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3.9亿元、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2亿元,争取产粮大县、产油大县等奖励资金5.6亿元,支持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和农民生产积极性。争取资金1.1亿元,支持落实动物疫病防控和生猪生产补贴政策。筹措资金3.5亿元,加大农业保险补贴力度,有效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争取专项扶持资金6亿元,支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稳定发展。统筹资金3亿元,支持美丽乡村和村级集体经济等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5.支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市教育支出157.3亿元。筹措资金24.5亿元,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筹措资金1.9亿元,支持学前教育普惠发展。筹措资金3.2亿元,推动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筹措资金1.6亿元,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筹措资金3.7亿元,支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筹措资金4.8亿元,支持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6.支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市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4.7亿元。筹措就业补助资金3.1亿元,拨付财政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6389万元,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筹措资金17.5亿元,确保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筹措资金1.3亿元,支持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7.支持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全市卫生健康支出93.7亿元。投入新冠疫苗采购资金13亿元,有力保障新冠疫苗免费接种。筹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13.5亿元,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建设等。统筹资金3500万元,大力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8.支持生态保护治理。全市节能环保支出15亿元,重点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市本级安排专项经费5000万元,争取上级污染防治资金6.1亿元,争取国土绿化全国试点项目资金2亿元,对口协作资金1.9亿元,重点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资金1.2亿元,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治理。筹措资金9335万元,支持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任务顺利完成。

9.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市住房保障支出13.9亿元。筹措资金5.4亿元,支持1.4万套棚户区改造任务实施。筹措资金1.9亿元,支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改善群众住房条件。筹措资金1亿元,支持中心城区公租房小区建设。筹措资金1.2亿元,支持古宛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10.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3亿元。争取资金7272万元,支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筹措资金支持“三馆一院”等文化场馆服务功能完善提升。争取彩票公益金1.3亿元,支持全民健身活动、少年宫建设等文体事业发展。公共安全支出19.3亿元,有力推动平安南阳建设。

11.强化财政资金管理。从严从快抓好直达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加强资金跟踪监控,确保把宝贵的财政资金更直接、更精准地用在最亟需的中小微企业、低收入人群和困难群众身上。全年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成功发放各类补贴资金87亿元,惠及2368万人次。检查资金总量12.6亿元,查处违规资金5502.8万元。评审项目审定金额213.2亿元,审减率11.5%。全年政府采购实际规模114亿元,节约率5%。

12.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研究出台《关于规范完善市属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等7个规范性文件,构建国资监管政策体系。向市管国有功能类公司委派8名财务总监,强化企业财务监管。支持南阳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功能类公司设立运营,市场化选聘7名高级管理人员,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管理专业化水平。

二、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2021年,全市收入总计847.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4.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510.5亿元,一般债券收入54.9亿元,上年结余12.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亿元,调入资金40.7亿元。

全市支出总计781.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1.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44.4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3.9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8亿元,调出资金0.14亿元。

收支相抵,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65.8亿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二)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345.2亿元,增长10.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4.8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65.1%;缴入中央国库税收收入120.4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34.9%。

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216.2亿元,执行中部分县区按程序调整了收入预算,调整后收入预算为219.7亿元,实际完成224.8亿元,为预算的102.4%,增长13.4%。

分级次收入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3亿元,增长12.9%;县(市、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7.5亿元,增长13.6%。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收入155.7亿元,增长11.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9.3%;非税收入69.1亿元,增长18.7%。

(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97.8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调入资金等安排支出,调整后支出预算为757.4亿元。2021年实际完成691.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1.3%,下降7.1%。

分级次支出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1亿元,下降2%;县(市、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8.4亿元,下降7.8%。

民生支出保障情况: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各项民生支出保障较好。全市民生支出(按照财政部统计口径,包括教育、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等支出)557.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0.6%。

三、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经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46.1亿元,实际完成47.3亿元,为预算的102.6%,增长12.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4.6亿元,为预算的101.6%,增长13.9%;非税收入完成12.7亿元,为预算的105.5%,增长10%。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1.增值税11.8亿元,为预算的96.3%,增长8.7%。

2.企业所得税2.6亿元,为预算的93.9%,增长4.4%。

3.个人所得税0.87亿元,为预算的124%,增长33.6%。

4.资源税1.4亿元,为预算的120.7%,增长35.1%。

5.城市维护建设税3.5亿元,为预算的104%,增长16.6%。

6.房产税0.73亿元,为预算的121.3%,增长32.8%。

7.印花税0.29亿元,为预算的162.9%,增长74.5%。

8.城镇土地使用税1.1亿元,为预算的141.3%,增长55.5%。

9.土地增值税1.3亿元,为预算的1426%,增长1423.7%。

10.车船税3.2亿元,为预算的92%,增长3.2%。

11.契税7.5亿元,为预算的87.5%,下降1.6%。

12.环境保护税423万元,为预算的75.5%,下降17.2%。

13.专项收入2.3亿元,为预算的96.3%,下降5.1%。

1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1亿元,为预算的136.5%,增长39.9%。

15.罚没收入2.2亿元,为预算的74.7%,下降13.2%。

1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3亿元,为预算的55.5%,下降44.5%。

17.其他收入3.7亿元,为预算的190.6%,增长95.5%。

(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经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9.6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补助县区等,支出预算调整为99.7亿元。2021年实际完成83.1亿元,为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83.3%,下降2%。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亿元,为预算的99.9%,下降21.2%。

2.公共安全支出4.7亿元,为预算96%,下降30.3%。

3.教育支出21.1亿元,为预算的98.4%,增长15.3%。

4.科学技术支出2.4亿元,为预算的99.4%,增长29.2%。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亿元,为预算的98.3%,增长3.4%。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亿元,为预算的98.2%,增长1.6%。

7.卫生健康支出5.4亿元,为预算的99.7%,下降30.4%。8.节能环保支出1.8亿元,为预算的93.7%,下降25.3%。

9.城乡社区支出6.5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76.4%。

10.农林水支出4.98亿元,为预算的98.3%,增长33.7%。

11.交通运输支出9.9亿元,为预算的93.4%,下降30.5%。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21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48.6%。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29亿元,为预算的62.3%,增长23.2%。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38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3.4%。

15.住房保障支出2.3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31.9%。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24亿元,为预算的25.4%,增长24.9%。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27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6.5%。

18.债务付息支出2.8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4.8%。

(三)市本级年初预算待分配资金分配下达情况

2021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待分配资金共计18.03亿元,已分配18.03亿元。主要有: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763万元、市级一般债券利息及发行费28000万元、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资金1719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配套资金2400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级补助4878万元、政康保政府救助综合责任险262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补助2857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市级补助2423万元、市直普通高中教师生活补贴2424万元。

(四)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至2021年继续安排使用资金6.56亿元,已全部执行完毕。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至2022年继续安排使用资金16.6亿元。其中: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文件第十六条规定:规范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事项,市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导致国库集中支付结转7.09亿元,年终一次性奖金及奖励性绩效奖金等人员经费结转2.59亿元,2022年初已全部下达部门;因上级资金下达较晚,部门分配方案未及时跟进,导致上级未下达资金3.58亿元,该资金已于2022年初下达完毕;由于工程进度原因,一般债券资金结转1.37亿元,2022上半年已下达1.07亿元,剩余资金按照工程进度拨付;本级项目资金1.97亿元,主要为政府采购未完成、项目质保金及采购项目尾款等,该资金正在陆续拨付中。

(五)市本级预备费、预算周转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2021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6000万元,全部支出。其中:用于救灾物资购置、困难企业春节慰问、政康保救助工程提标等2656万元;用于扫黑除恶、安保、电动车整治及拥军保障等8796万元;防汛、疫情防控、支持农村发展等经费4548万元。

预算周转金3095万元,年度未动用。

(六)市本级超收收入安排情况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461000万元,实际完成473068亿元,超收1206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四、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为262.7亿元, 执行中收入预算调整为275.7亿元,实际完成242.3亿元,为预算的87.9%,增长5.4%。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2.8亿元、调入资金0.14亿元、专项债券收入204.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4.2亿元,收入总计504.2亿元。

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300.5亿元,执行中加上上级、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调入资金等,支出预算调整为453亿元。2021年实际完成370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1.7%,下降11.1%。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0.23亿元、调出资金35.5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5.4亿元,支出总计421.2亿元。

收支相抵,2021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年终结余83亿元,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五、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一)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经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为104亿元,实际完成86.4亿元,为预算的83.1%,下降23.6%。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8.7亿元,为预算的78.7%,下降24.7%。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4亿元,为预算的230%,下降38.7%。

3.国有土地收益收入1.6亿元,下降25.5%。

4.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0.36亿元,增长13.2%。

5.污水处理费收入0.51亿元,为预算的102.6%,增长11.2%。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经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28.8亿元。执行中加上上级补助、使用地方政府债券、上年结转资金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85.7亿元。2021年实际完成57.9亿元,为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67.6%,下降40.6%。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5.9亿元,为预算的53.4%,下降42.3%。

2.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3.9亿元,为预算的96.2%,增长47.6%。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5.1亿元,为预算的91%,下降37.3%。

4.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7.4亿元,为预算的87.2%,下降48.9%。

5.债务付息支出3.3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34.9%。

(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至2021年继续安排使用资金29.69亿元,已全部执行完毕。

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至2022年继续安排使用资金27.77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结转21.66亿元,主要是偿还土储债券本金、土地收入分成或土地成本因入库较晚无法形成支出,大额部分已于2022年初返还相应四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结转1.47亿元,已全部支出完毕;上级下达较晚无法支出3.12亿元,2022年初已经安排预算;其他结转1.52亿元,已列入2022年初预算,安排下达。

六、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一)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汇总各级人大批准的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11360万元,执行中收入预算调整为52036万元,实际完成53629亿元,为预算的103.1%,增长466.2%。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27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837万元,收入总计62736万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10530万元,执行中支出预算调整为21661万元,实际完成2147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1%,增长228.7%,加上调出资金35976万元,支出总计57446万元。

收支相抵,2021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终结余5290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二)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1260万元,实际完成3000万元,为预算的238.1%,增长138.7%。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48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99万元,收入总计7780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1260万元,执行中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加上调出资金4257万元,支出总计4257万元。

收支相抵,2021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终结余3523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七、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一)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86.1亿元,为预算的99.9%,增长2.5%;支出完成172.7亿元,为预算的102.9%,增长11.1%。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3.4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59亿元。

(二)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2.3亿元,为预算的97.1%,增长2%;支出完成152.9亿元,为预算的103.7%,增长12.2%。收支相抵,当年结余-0.1亿元,年终滚存结余77.9亿元。

八、市本级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根据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预算调整方案,市本级调整了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1.30亿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195.24亿元,其中:举借政府债务分别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1.30亿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195.24亿元。以上预算调整事项已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预算调整方案执行,全部用于支持稳增长、保民生等重点项目。

九、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1.省对我市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情况。2021年,省补助我市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合计510.5亿元,与上年相比下降5.7%。其中:

(1)税收返还19.6亿元,与上年持平。主要项目为:所得税基数返还1.4亿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3.2亿元,增值税税收返还4.2亿元,消费税税收返还2.4亿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8.4亿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443.38亿元,与上年相比下降4.6%。主要原因是2020年中央下达一次性特殊转移支付资金29.05亿元,以后年度不再下达。主要项目为:财力性转移支付109.43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36.56亿元,结算补助13.16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14.78亿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6.89亿元,固定数额补助28.4亿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7.72亿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8.68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6.29亿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62.77亿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3.61亿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69亿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4亿元。

(3)专项转移支付47.52亿元,与上年相比下降15.6%,主要是根据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精神,从2019年起,财政部将部分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科目调整为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列入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项目为:教育专项4.4亿元,科学技术专项1.4亿元,卫生健康专项2.4亿元,节能环保专项6.89亿元,农林水专项17.23亿元、交通运输专项8.06亿元,住房保障专项2.98亿元。

2.市对县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情况。2021年,市对县区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合计13.18亿元。其中:专项补助12.57亿元,补助省直管县(唐河县)0.6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情况

1.省对我市转移支付补助情况。2021年,省补助我市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12.76亿元,下降63.89%,主要原因是2020年中央下达一次性抗疫特别国债资金31.39亿元,以后年度不再下达。主要项目为:社会保障和就业专项4.25亿元,城乡社区事务专项5.68亿元。

2.市对县区转移支付补助情况。2021年,市对县区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4.97亿元。主要项目为:城乡社区事务专项4.78亿元。

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加快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高质量编制了《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第二批)》,涉及33个领域、1687项专业指标。加强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制定印发了《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控制办法》以及《县区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做到了工作有遵循、结果有考核、质量有保障、纪律有约束。

2.深入推进部门绩效自评。组织对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支出项目全部开展绩效自评,涉及283个市直预算单位的1951个项目,资金总额17.6亿元。自评结果显示,共有1665个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优,237个项目评价结果为良,49个项目资金未列支(因疫情原因未组织培训、考试等)。同时组织30个部门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总额14.2亿元,19个部门自评结果为优,10个部门自评为良,1个部门自评结果为中。

3.扎实做好财政重点评价。组织对市级7个重点项目进行了财政评价,涉及资金总额2.7亿元。通过评价共发现问题25条,提出针对性建议27条,同时按照程序将评价结果向市人大及市政府进行汇报,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反馈,提出了整改要求。初步建立了绩效管理整改落实机制,形成了反馈、整改、提升绩效的良性循环。

十一、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2021年,全市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我市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1.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券政策。积极争取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加快债券转贷和使用。2021年累计发行政府债券259.73亿元,较去年增长26%,其中:新增债券216.54亿元,再融资债券43.19亿元,切实发挥了债券资金对稳投资、扩内需、调结构、补短板等一举多得的政策效应。

2.稳妥有序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实行政府隐性债务常态化监控和风险等级评定制度,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采取“八个一批”方式稳妥有序化解隐性债务,全市总体完成2021年化解计划。

(二)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2021年,经省财政厅调整回收后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为907.18亿。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92.1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15.00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835.8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59.64亿元,债务期限包括3年期、5年期、7年期、10年期、15年期、30年期等;专项债务余额576.17亿元,债务期限包括3年期、5年期、7年期、10年期、15年期等。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低于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43.6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7.4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56.18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20.2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80.7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39.47亿元。

(三)政府债券转贷发行和使用情况

1.债券转贷发行情况。2021年,全市共转贷发行政府债券259.73亿元(市本级43.52亿元,县市区合计216.21亿元)。其中,新增债券216.54亿元(市本级29.02亿元,县市区187.52亿元),包括新增一般债券21.30亿元(市本级4.04亿元,市县17.26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95.24亿元(市本级24.98亿元,县市区170.26亿元);再融资债券43.19亿元(市本级14.50亿元,县市区28.69亿元),包括再融资一般债券33.57亿元(市本级8.82亿元,县市区24.75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9.62亿元(市本级5.68亿元,县市区3.94亿元)。

2.债券使用情况。2021年,全市共发行新增一般债券21.30亿元,主要投向铁路、公路、农林水利、教育、市政建设、生态环保等其他领域。共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95.24亿元,主要投向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卫生、生态环保等领域。新增政府债券为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重要资金保障,充分发挥了稳增长、补短板、扩内需的积极重要作用。再融资债券全部用来偿还2015年以来发行的政府债券到期本息,极大地缓解了地方政府偿债压力。

(四)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

2021年全市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共计69.24亿元。其中:偿还债券本金46.56亿元(一般债券31.11亿元,专项债券15.45亿元);债券利息22.68亿元(一般债券8.37亿元,专项债券14.31亿元)。政府债券偿还本金时中使用再融资债券43.19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33.57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9.62亿元)。

2021年市本级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共计21.32亿元。其中:债券本金14.61亿元(一般债券7.33亿元,专项债券7.28亿元);债券利息6.72亿元(一般债券2.63亿元,专项债券4.09亿元)。政府债券偿还本金时使用再融资债券14.50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8.82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5.6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