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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宛财〔2021〕31号


各市属国有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工作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若干制度》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统筹发展与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各环节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发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推进安全生产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增强企业内生动力,破解安全生产难题,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市属国有企业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全面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各市属国有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重点抓好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切实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并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各市属国有企业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和教育活动,大力推广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理念、方法,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能力。突出培训重点,企业负责人要带头接受安全培训,抓好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培训,着重做好现场指挥人员的遵章守法培训和基层员工安全生产教育,保证现场指挥人员和职工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具备岗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技能。


      四、切实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各市属国有企业要建立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自纠制度,加强对危险源的分析和监控,加强信息化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化、规范化、制度化。各企业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行业特点,紧紧抓住高危作业和重大危险源,不断完善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要突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对存在的重大隐患,企业要立即予以排除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对排查不认真、整改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强化企业预防措施


      各市属国有企业要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建立分级管控制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双报告”制度,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着力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