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南阳市政协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11-06 信息来源:政协 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 南阳市政协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阳市政协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南阳市政协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南阳市政协概况

一、南阳市政协主要职能

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围绕履行三项职能,召开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各专委会专题协商会等会议,就国家和南阳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重要事项进行协商。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向同级市委和政府提出建议案;通过委员视察调研、委员提案、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以及参加市委和政府组织的调查、督查和检查活动等形式,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开展民主监督。对南阳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等形式,向市委和政府提出意见建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阳市政协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1南阳市市政协机关本级(含十委二室:市政协办公室、研究室、委员联络委员会、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文化和文史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2南阳市政协机关事务管理处

3南阳市政协接待服务处

4南阳市政协文史馆


第二部分

南阳市政协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政协2018年收入总计2096.22万元,支出总计2096.22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收入预算2096.22万元,分别是:一般公共预算2096.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支出预算209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4.22万元,占46.5%;项目支出1122万元,占53.5%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096.22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286.39万元,减少12%,主要原因: 财政在上年预算基础上压缩项目资金20%。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90.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购置费53.9万元,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2%,原因是:缴纳车购税减少;没有出国出境任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113.8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等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及各二级单位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 期末,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南阳市委员会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 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五)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共组织对26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920万元。2018年,我单位拟组织对10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1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南阳市政协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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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