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
事项名称名称 |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 |
受理机构 |
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办公室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市财政局13楼4号 |
联系方式 |
62376354 |
服务内容概述 |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 |
政策法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35号、第36号令、河南省人民政府第108号令。 |
事项申办条件 |
行政事业单位 |
申报材料 |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点击下载) 2、资产入帐价值凭证 3、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国有资产有偿转让、出让、置换需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固定资产无偿转让、对外捐赠需转让方、受让方签订的相关协议复印件 4、特定事项的证明材料 5、资产系统卡片
6、其他相关资料 |
办事处理流程 |
申请单位递交申请——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办公室——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办公室组织审核资料——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主管领导签字后批复 |
服务办理时限 |
5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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