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清产核资

发布时间:2022-05-25 信息来源:南阳市政府门户网 字体大小:

事项名称名称

企事业单位清产核资

受理机构

南阳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办公室

办公时间

工作日

办理地点

市财政局134

联系方式

62376354

服务内容概述

企事业单位清产核资

政策法规依据

国务院《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3]96号)、《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以及财政部第36号令、河南省人民政府第108号令。

事项申办条件

企事业单位

申报材料

单位立项申报所需材料

1、政府部门对改制总体方案的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

2、由产权持有单位或主管部门申请清产核资立项的申请文件;

3、清产核资基准日的财务报表1份;

4、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评估的委托书及中介机构的资质证明。

 

清产核资结果批复所需资料

1、产权持有单位或主管部门申请清产核资结果核实的报告;

2、中介机构出具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鉴证证明及有关资料;

3、对单位清产核资损溢和调增调减权益的批复(财政局有关科室文件)。

办事处理流程

申请单位递交申请——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办公室——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办公室组织审核资料——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主管领导签字后批复

服务办理时限

10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