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票据申领

发布时间:2022-05-25 信息来源:南阳市政府门户网 字体大小:

事项名称名称

财政票据

受理机构

南阳市非税局票证科

办公时间

工作日

办理地点

市财政局7701房间

联系方式

62376701

服务内容概述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70号令)为符合规定的单位提供相应的票据。

政策法规依据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70号令)、《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73号)

事项申办条件

符合《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并办有《财政票据购领证》。

申报材料

首先:提交申请函、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

其次:1、执收单位:(1提交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收取政府性基金的的文件;(2)收费许可证。

2、执罚单位:(1提交证明本单位具有罚没处罚权限的法律依据;(2)罚没许可证。

3、医疗机构:(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文件;(3)非盈利医疗机构证明、非民办医疗机构证明;(4)收费许可证。

办事处理流程

1、用票单位提出申请函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2、市非税局票据科受理;3、工作人员审核(再次申领需核对收入缴库情况);4、领导审批;5、发放票据;6、依收费标准收取工本费。

 

服务办理时限

资料手续齐全,当日即可办理

收费标准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财政票据工本费收费标准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11]1644号)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