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预算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分配原则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8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市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744万元(其中:内乡400万元、西峡344万元)。
三、资金结构
本次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744万元。
四、扶贫资金分配情况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预算的通知》
五、监督电话:0377-61567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