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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预算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分配原则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8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市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744万元(其中:内乡400万元、西峡344万元)。

三、资金结构

本次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744万元。

四、扶贫资金分配情况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预算的通知》

五、监督电话:0377-61567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