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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财政局信息公开事项清单(2023修订版)

南阳市财政局信息公开事项清单(2023修订版)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

和载体

公开

对象

公开

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主动

公开

1

机构信息

基本信息

1.部门名称

2.内设机构

3.直属单位

4.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2

法定职责

依据三定规定确定的本单位法定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3

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1.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5.依申请公开平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4

政策信息

政策文件

南阳财政局公开发布的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5

政策解读

南阳财政局公开发布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6

互动交流

公众参与

1.政策预公开

2.局长信箱

3.调查征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7

新闻动态

会议活动

南阳市财政局重要会议、活动信息,全市财政新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及时公开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注: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应及时列入信息公开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