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阳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字体大小:

—2023年1月4日在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南阳市财政局局长  余广东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市级预算草案提请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面对内外部环境变化和疫情反复带来的巨大困难,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南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目标任务,深入推进“一二三六十”工作布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了各项工作平稳运行。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2022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246.4亿元,实际完成256.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4.2%,增长14.3%。支出预算合计631.8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预算调整为859.4亿元,实际完成776.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0.4%,增长12.3%。

(2)市本级收支情况。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56.7亿元,实际完成57.9亿元,为预算的102%,增长9.4%。支出预算为92.8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补助县区等,支出预算调整为157.4亿元,实际完成13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3.2%,增长9.8%。

(3)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收支情况。经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2022年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3亿元,实际完成3.08亿元,为预算的102.6%,增长23.8%;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5.73亿元,实际完成5.75亿元,为预算的100.3%,增长10.4%;官庄工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6亿元,实际完成1.61亿元,为预算的100.6%,增长12%;鸭河工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38亿元,实际完成1.38亿元,为预算的100.2%,增长14.5%;卧龙综合保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320万元,实际完成348万元,为预算的108.8%。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4亿元,调整预算为10.3亿元,实际完成8.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4.4%;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9亿元,调整预算为8.2亿元,实际完成7.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6.7%;官庄工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1亿元,调整预算为3.2亿元,实际完成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2.5%;鸭河工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亿元,调整预算为3.2亿元,实际完成3.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卧龙综合保税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际完成674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293.1亿元,实际完成169.2亿元,为预算的57.7%,下降30.2%,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收。支出预算合计373.8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争取地方政府债券等,支出预算调整为496.2亿元,实际完成393.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9.4%,增长6.5%。

(2)市本级收支情况。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94.7亿元,实际完成53.7亿元,为预算的56.7%,下降37.9%,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收。支出预算为116.5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补助县区、调出资金等,支出预算调整为79.3亿元,实际完成6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68%,增长19.1%。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为15.2亿元,实际完成9.7亿元,为预算的65.6%,增长85.8%。支出预算合计4.4亿元,调整预算数为3.3亿元,实际完成3.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51.8%。

(2)市本级收支情况。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2022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2.6亿元,实际完成2.4亿元,为预算的93.4%,增长709.3%,主要是特许经营权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增长较高。支出预算为2.6亿元,调整预算数为2.1亿元,实际完成2.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203.1亿元,实际完成206.9亿元,为预算的101.9%,增长11.2%。支出预算合计174.4亿元,实际完成176.8亿元,为预算的101.4%,增长2.4%。年度收支结余30.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89亿元。                                          

(2)市本级收支情况。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2022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70.4亿元,实际完成175.5亿元,为预算的103%,增长15.2%。支出预算152.7亿元,实际完成155.5亿元,为预算的101.8%,增长1.7%。年度收支结余20亿元,年末滚存结余97.9亿元。

(二)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底,省财政厅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1129.7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04.2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25.46亿元。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中,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78.9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9.9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88.99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850.7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14.2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36.47亿元。

截至2022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077.0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70.2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806.78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64.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83.2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81.54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务余额812.2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8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625.24亿元。各项债务余额均低于核定限额,政府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2022年,全市共争取政府债券296.6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6.38亿元(新增一般债券10.38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36亿元),专项债券250.27亿元(新增专项债券232.11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18.16亿元)。市本级争取政府债券40.5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0.74亿元(新增一般债券2.53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8.21亿元),专项债券29.83亿元(新增专项债券26.56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3.27亿元)。

2022年,全市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含使用再融资债券还本)86.97亿元(还本55.87亿元,付息31.1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券还本付息28.84亿元(还本20.83亿元,付息8.01亿元)。

上述财政收支和政府债务数据为快报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及办理上下级财政年终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动,决算结果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三)落实市人大决议和财政工作情况

一年来,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要求,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并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对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强民生和重点领域经费保障,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狠抓财政管理和政策落实,为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1.有效落实稳经济一揽子财政政策措施。聚焦市场主体的困难和需求,顶格执行“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从快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全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共计71.7亿元,其中留抵退税40亿元,新增减税降费18.4亿元,缓缴税费13.3亿元。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12个月房租,累计减免598.7万元,惠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322家。落实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全市共拨付奖补资金7170万元。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返还政策,累计返还稳岗补贴7398万元,惠及企业4334家。中小微企业贷款周转金资金池累计为132家企业提供了21.7亿元借款支持,成效突出获省奖励资金500万元;出口退税周转金资金池为39家出口企业办理244笔退税周转金业务,发放周转金1.4亿元;“外贸贷”累计为外贸企业授信2000万元;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累计1.6亿元。市本级筹措资金2000万元,支持中心城区“惠享南都”活动开展,带动消费1.8亿元。

2.加力支持产业转型发展。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强化科技投入,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助力产业发展水平持续提升,全市科技支出完成16.8亿元,同比增长20.3%。市本级筹措资金4933.8万元,支持京东科技集团(南阳)数字产业园、科技创新券、重大科技专项后补助、企业研发财政补助、高新技术企业奖补等项目建设和政策落实。数字光电产业成功入选省级科技研发联合基金,共争取省级资金6000万元。坚持先进制造业主攻方向,争取省级专项资金8481万元,其中市本级1813万元,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制造业技术改造和创新发展等重大项目,助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发挥政府性基金的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产业项目的投资力度,市财政共出资2.8亿元,撬动社会资本21.7亿元,累计完成投资21.2亿元,重点支持了光电、半导体、新材料等领域的19个项目。拨付卧龙电气南阳防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量工业用地处置补偿资金2.08亿元,支持企业扩容升级。

3.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坚持项目为王,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全力支持交通、城市更新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全市共争取上级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6.5亿元,同比增长9.8%,较好地支持了交通公路、生态环保、乡村发展及南水北调后续工程等领域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张仲景国医大恢复重建资金确定由省财政支持70%;汉山水库建设顺利启动。争取专项债券资金232.1亿元,有力支持了方唐高速、唐河复航、光电产业园一期等市县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重大项目顺利运行。市本级共筹措资金12.1亿元,支持淯阳桥重建、清洁城市美化家园专项攻坚行动、内河综合整治等市政重点项目快速推进。规范发展、阳光运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政设施重大项目投资运营,今年全市新入财政部管理库项目4个,投资金额31.68亿元,入库数量居全省第1位,金额居全省第2位。

4.持续加大民生资金投入。全市民生支出完成620亿元,增长11.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9.8%。支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市县财政累计筹措资金11.5亿元,支持疫情防控体系建设、防疫设备和物资购置、免费核酸检测等;争取中央资金1.5亿元,支持大型隔离点建设。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下达补助资金2.2亿元,其中市本级7429万元,支持开展“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争取国省资金5007万元,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进行财政全额贴息,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市本级(含区)筹措资金4.52亿元,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筹措资金8000万元,推动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筹措资金4000万元,支持学前教育普惠发展;筹措资金1.55亿元,支持高等及普通职业教育内涵发展;筹措资金1.52亿元,支持落实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强化基本民生保障筹措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18.4亿元,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630元、420元,城市、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820元、546元。下达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资金47.8亿元,将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10元。筹措资金19.2亿元,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和优抚对象补助标准,落实困难及高龄群体补贴政策。支出重大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医疗卫生专项补助资金7.2亿元,支持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争取资金6806万元,支持养老体系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争取资金5亿元,支持3.05万户老旧小区和4万套棚户区改造,市本级对县区老旧小区改造奖补资金1486万元。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市共争取资金5835.8万元,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争取资金2809万元,加大文物保护力度;筹措资金549万元,持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积极筹措资金支持“三馆一院”等文化场馆服务功能完善提升和正常运行;争取彩票公益金1.42亿元,支持全民健身活动、少年宫建设等文体事业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市本级安排专项经费1.1亿元,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力度,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争取生态修复建设中央资金1.96亿元,对口协作资金1.73亿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治理资金1.3亿元,林业专项资金3.52亿元,支持生态修复和建设。筹措资金1.45亿元支持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正常运行。

5.助推乡村全面发展。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财政支出压力较大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的情况下,市本级继续安排衔接资金3.25亿元,确保了财政投入力度不减,共争取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11.4亿元,争取金额位居全省第1位。支持粮食生产能力提升。争取资金18.49亿元,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水利设施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拨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3.87亿元、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1.2亿元,争取产粮大县、产油大县等奖励资金8.06亿元,支持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和农民生产积极性。筹措资金4.84亿元,对实际种粮农民进行一次性补贴,有效应对农资价格上涨。支持加快乡村建设。成功申报全市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市、宛城区省级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县、桐柏县回龙乡柞楼村国家级红色美丽乡村试点3个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共计争取上级资金2.53亿元。统筹资金1.6亿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争取资金6147万元支持436个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争取资金5480万元支持137个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筹措资金3403万元,支持全市11万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6.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管好用好财政资金,规范收支行为,扎紧制度“笼子”。进一步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实行全流程、全覆盖、全链条跟踪监控,确保了财政资金规范高效地直达基层、惠企利民,全市共收到各类直达资金245.3亿元,规模居全省第1位。已支出222.5亿元,支出进度90.7%。加强财政监管和资金评审,组织对全市34家单位开展政府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共查处违纪问题29个,涉及资金1.1亿元,有效促进财政资金规范使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成功发放各类补贴资金合计148.5亿元,惠及4436万人次;完成评审项目送审金额33.4亿元,审减2.7亿元,审减率8.1%。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和库款拨付等方面的优先顺序,加强“三保”资金保障情况风险评估,全年“三保”支出安排495.4亿元,达到国家基本保障标准,确保了“三保”支出不留缺口,形势整体稳定。全面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监测预警,认真做好法定债务还本付息、隐性债务存量化解等工作,有效防范了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7.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严格落实《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时向人大报告预算执行和调整情况,主动接受人大全口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年度预算经人代会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批复各预算单位,指导督促预算单位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全面落实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圆满完成基数划转核定工作,受到了财政厅的高度评价。持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坚决禁止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力。组织开展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在部门预算编制中深入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持续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进一步推广应用预算一体化管理。持续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强化2022年市级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资金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管理,组织市直部门全面开展2021年度绩效自评,实现了绩效目标编制和绩效自评工作两个“全覆盖”。深入开展重点项目直评,初步选取8个重大民生项目作为本年度财政重点评价项目。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全省率先建立使用南阳市政府采购信用管理平台,推广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度,搭建采购评审视频监控系统,政府采购指标在2021年省营商环境评价中位居全省第4位,其中政府采购市场满意度位居全省第1位,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通报表扬。

8.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按要求向人大报告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全面客观反映国有资产状况。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意见(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初步形成了国资监管“1+N”制度体系。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功能类公司市场化转型发展的通知》,一企一策制定市场化转型方案,推动国有功能类公司转型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整合优质国有经营性资产分类划入市管国有功能类公司,筹措资金1.2亿元,作为资本金注入产投、南阳豫资、铁航投、文旅体投、人才集团、城市运营发展公司6家公司,壮大资产规模,提升融资能力。印发《关于落实“631”债务偿还机制工作的通知》,督促企业提前制定偿债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债务偿还机制,统筹平衡资金安排,防止债务过度集中兑付,维护和巩固资金链安全。

总的来看,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任务取得新进展,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结果,是市委坚强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县区、各部门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和预算管理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是:财政收入平稳快速增长压力较大,财政刚性支出不断增多,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部分预算编制还不够精准细化,预算执行严肃性需要进一步增强;一些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科学,绩效自评不够客观,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过紧日子的思想还没有完全树牢,铺张浪费现象仍有存在等。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二、2023年市级预算草案情况

2023年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市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攻坚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要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对财政运行的分析研判,为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一)2023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2023年全市财政收入既有增长点,也面临较大减收压力。从有利因素看: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在南阳叠加,省委省政府全力支持南阳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南阳迎来了赶超跨越、加快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这将为全市经济社会大发展大突破提供战略支撑,也为财政收入增长提供有利条件;我市坚持产业立市、项目为王,积极推进产业发展,强力实施招商引资,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万人助万企”,常态化开展“三个一批”活动,这些重大政策效果持续显现,一批新的增长点正在加速形成,同时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持续优化,消费活力将有效释放,财政收入也势必随之增长。从不利因素看:制约我市发展的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实施,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增加了财政收入的不确定性;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将对土地出让收入和年度预算执行造成较大影响。综合分析各方面因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与生产总值增速同步,这一目标是指导性的,各县区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实事求是安排收入目标。2023年市级可统筹财力较2022年略有增加,但支出需求大,2023年预算收支将依然保持紧平衡状态。

(二)2023年预算编制总体要求

2023年市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稳经济政策落地见效。围绕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紧扣“三区一中心一高地”发展定位,落实“一二三六十”工作布局,坚持“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大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全市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落实;坚决落实过紧日子各项要求,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进一步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坚持预算法定,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支出使用效果;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不断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和预算透明度;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贯彻上述指导思想,重点把握好以下原则:一是有保有压,兜牢三保;二是集中财力,保障重点;三是强化管理,硬化约束;四是讲求绩效,提高效益;五是防范风险,守牢底线。

(三)2023年主要收支政策和财政工作

1.着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积极培育涵养财源。加大对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服务企业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带动纳税主体发展壮大和税源数量增多,夯实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更可持续的基础。持续做好依法治税。强化涉税信息共享,注重部门协同配合,重点针对医药商超、住宿餐饮等税收短板开展“以数治税”,确保依法依规、应收尽收。加大向上争取力度。抓住省委支持南阳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重大机遇,深入研究上级政策和资金动向,关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进一步增加可用财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部门结转资金与当年预算的统筹,缓解预算安排压力,做到跨年度预算平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用好现有政府性基金,围绕城市更新提质、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和项目,积极参与省级相关基金,争取省级基金与南阳开展合作。加大力度引导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资本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切实让好的政策发挥作用。

2.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支持加快构建优势突出、聚链成群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先进制造业主攻方向,统筹现有制造业专项资金,发挥政府性基金作用,支持实施“5+N”千百亿产业集群培育计划,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集群发展,打造制造业创新发展新高地。大力支持科技创新。把创新摆在发展的逻辑起点、现代化建设的核心位置,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构建多元投入机制,支持壮大创新主体,做强创新平台,集聚创新人才,优化创新生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支持构建现代服务业新体系。加快发展现代金融、研发设计、高端商务等知识密集型业态和地标性、特色化、高品质区域商圈,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精细化、个性化升级,加快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落实财政惠企稳企各项政策,持续做好减税降费,用好中小微企业信贷周转金、出口退税周转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政策工具,持续深化“万人助万企”,当好企业“金牌店小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3.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支持强力实施“双高”行动,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提升南阳承载力、吸引力、辐射力和竞争力。支持中心城区建设。加快中心城区更新提质,支持城建“十大工程”,保障常态化开展“清洁城市、美化家园”攻坚行动,积极支持城区道路新建续建、改造提升和水气热等管网建设,推动中心城区“快起高峰”。推动县域加快发展。全面落实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坚持“放权不放责、支持不缺位”,加大对县区财政的指导、统筹、支持力度,会同县区加大力度争取各类转移支付资金,进一步提高县区财政保障能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增强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免征车辆购置税等政策,支持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推动家电家居、零售餐饮、文旅休闲等消费提质升级,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支持补齐农产品流通短板。支持基础能力建设。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重点支持交通、能源、生态环保、社会事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精准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4.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农田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提升现代种业发展水平,巩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供给保障能力。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提高农业生产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保障作用,增强防范应对大灾风险的能力。支持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提升农业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水平。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财政政策相对稳定,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整合质量效益。支持脱贫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和持续增收。大力支持乡村建设。支持加快交通、通信、物流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室、文化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好发挥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作用,以项目建设为载体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

5.更大力度保障改善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支持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用好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等各类补贴资金,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加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筹措资金做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工作,大力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快推进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支持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加快推进张仲景国医大学复建,支持市一中新校区和中心城区完全学校建设运行。支持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积极支持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水平。支持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发展中医药产业。筹措资金提高居民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持续加强生态建设。加大投入强化南水北调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沿线生态带建设,确保“一渠清水安全北送”。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统筹整合资金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积极争取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中央补助项目,推进国储林项目实施,支持开展国土绿化,加强生态建设和修复。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推进绿色低碳产品采购。支持社会事业发展。落实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支持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和公共体育场馆低收费或免费开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统筹资金加快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6.深化国资监管国企改革。提高国资监管效能。坚持事前规范制度、事中加强监控、事后强化问责,科学界定监管职责、突出监管重点、规范工作程序,不断优化方式方法,推动国资监管由事前审批向事中检查、事后备案转变,由直接监管向清单式、章程化管理转变。深化国企市场化改革。探索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推动实施市管国有企业经理层全面市场化选聘、中层全员竞聘上岗、员工全部市场化流动“三个100%”和竞聘制、任期制、岗薪制和淘汰制“四项制度”,不断提升市管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水平。提升企业治理能力。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严格规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权责,逐步构建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治理体系。构建集中统一的监管工作体系。以市管国有企业功能分类为根本依据,按照主责主业划分企业类别,针对不同类别企业实施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考核。聚焦企业制度执行、审计整改、“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县区国资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市管国资国企与县区国有企业在产业、项目、融资等方面的协同合作,强化资源整合,共同发展壮大。

(四)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安排。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3.6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安排52.6亿元,非税收入安排11亿元,税比为82.7%。

按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均衡性转移支付,以及各项结算补助,减去体制上解和补助下级支出后,市本级财力为72亿元,比上年年初财力增加3.7亿元。

(2)支出安排。2023年,财政刚性支出不断增多,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及时安排必要支出,以保持收支平衡,从政府性基金预算中调入资金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亿元来缓解支出压力,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82亿元。

支出结构情况:工资、社保缴费、公用经费49.9亿元,占支出的60.9%;配套8.9亿元,占支出的10.9%;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2.8亿元,占支出的3.4%;预备费2.1亿元,占支出的2.5%;事业发展等项目18.3亿元,占支出的22.3%。

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教育支出21.6亿元,增长14.5%;科学技术支出2亿元,增长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9亿元,增长10%;卫生健康支出8.96亿元,增长10%;节能环保支出1.48亿元,增长13.7%。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总数比上年下降3%,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20万元,下降5%;公务接待费1146万元,下降5%;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2722万元,下降2%。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10亿元。其中:市本级土地出让金净收益105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亿元后,剩余100亿元全部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偿还政府性债务及安排专项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5亿元,主要用于热力燃气管网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等项目支出;污水处理费0.5亿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3亿元,全部用于对应专项债券的还本付息。

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18亿元,全部安排支出,主要作为注入各类基金的资金和支持企业发展的资金。

4.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3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05.2亿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77.5亿元。支出预算安排182.4亿元。预计当年收支结余22.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30亿元。

5.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5亿元,增长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9亿元;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6亿元,增长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6亿元;官庄工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1亿元,增长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亿元;鸭河工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亿元,增长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亿元;卧龙综合保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05亿元,增长1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22亿元。

以上预算安排具体情况详见《南阳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市级预算草案》。

三、改进和加强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严格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预算法定,认真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增强政府预算收支完整性,加强部门和单位各项收支管理,提升财政资源统筹能力。全面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高财政资源跨期配置效率,从更长周期、更广范围谋划政策和预算安排。强化国有资本管理,履行好出资人职责,扎实做好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工作。

(二)坚持勤俭节约过紧日子。将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持续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规范一般性费用支出,严控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支出,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盘活财政闲置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

(三)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和预决算透明度。全面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推动零基预算改革深入实施,坚决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探索建立能增能减、有保有压、能上能下的预算安排机制。坚持“先谋事、再排钱”,“资金跟着项目走”,做深做实项目库,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

(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财政政策绩效管理,将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开展预算安排事前绩效评估,增强政策可行性和财政可持续性。完善全过程绩效管控机制,实施项目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切实节约行政成本、硬化责任约束,真正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加强绩效结果应用,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的有效衔接机制。进一步推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五)坚决守牢风险底线。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坚持“开前门、堵后门”,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切实做好专项债券还本付息付费工作,严禁借道融资平台公司或以政府投资基金、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有序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在预算安排和库款拨付等方面的优先顺序,千方百计落实“三保”资金需求,保障“三保”支出不留缺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六)主动接受预算审查监督。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及时报告财政重点工作进展,持续加强和改进财政预算管理。做好与代表委员日常沟通交流,认真研究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把办理建议提案同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改进工作结合起来,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加强跟踪督办,保证公共资金、公共财产安全,确保惠企利民政策落实到位。

各位代表,2023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我市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贡献财政新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