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多措并举安排布署2021年度市级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多措并举,组织对2021年度市级预算资金开展绩效评价。
一是制定方案。印发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和目标。要求各预算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工作通知要求,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报送自评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
二是确定绩效评价对象,项目自评的对象是2021年度市级财政批复的所有预算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范围是2021年度市级财政批复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的全部预算支出资金。部门绩效评价对象应在本部门项目自评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优先选择部门履职的重大改革发展项目,随机选取一般性项目,原则上应以5年为周期,实现部门评价重点项目全覆盖。
三是规范工作内容和方法,依据《南阳市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对预算执行率、产出、效益、满意度,以及项目绩效自评表、部门项目自评汇总分析报告参考提纲、部门整体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提纲、评价内容等做了详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预算部门绩效评价的工作流程和方法。
四是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约束机制。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单位绩效意识,进一步夯实了各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同时还进一步强调了预算部门(单位)内部绩效管理机制的重要性,要尽快建立由财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各相关业务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能够有序、有效地进行。
五是加强评价结果公开及应用。要求除涉密信息外,各预算部门(单位)要依照规定,按时将绩效评价报告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做到“非涉密全公开”常态化,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我局将组织对绩效自评结果进行抽查复核,重点复核绩效自评的全面性、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