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的政策解读
南阳市财政局局长 赵鹏
问:《南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起草的背景是什么?
答:资产配置管理工作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起点”,同时也贯穿资产管理工作全过程,发挥着基础性、关键性的作用。今年4月1日起实施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完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明确配置的数量、价值、等级、最低使用年限等标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00号)分别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本级事业单位实物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的费用标准”。制定市级资产配置标准既是贯彻落实《条例》和财政部“两个令”的基本要求,也是资产配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迫切需要,同时也是开展购置审批的基础环节,为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打下基础。
2020年12月省财政厅印发《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我市目前还未制定相关配置标准,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是以中央或省级标准为依据,出台市级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健全了我市资产配置管理制度体系,对办公用具、设施、设备等配置数量、控制价格和使用年限制定详细标准,能够实现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有据可查、有章可循,减少资产配置随意性,有利于规范和加强资产配置管理,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落实“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为此,南阳市财政局研究制定《南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
问:起草的过程中进行了哪些活动?
答:一是总结梳理现有标准。学习研究中央、省及其他地市资产配置标准,对山东、湖北、河北、陕西等周边省份以及我省许昌、鹤壁、洛阳、周口等地级市现行资产配置标准进行归纳比较,同时考虑经济发展及物价变化等因素,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标准的整体架构,并针对核心内容进行讨论,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二是深入开展市场调研。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充分了解市场行情,线下广泛走访南阳市办公家具市场、数码商城和家电市场,线上登录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京东商城等平台了解相关通用资产规格型号以及市场价格、使用寿命等相关信息,并进行比对分析,梳理总结资产购置市场现状。三是广泛征求各方意见。2021年7月以来分别征求了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委、市发改委等12个有代表性的市直单位和市财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修改意见;根据我市入围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名单,选取部分供应商召开座谈会,针对通用办公设备及空调设备、通用办公家具,按照资产品目逐项展开讨论并提出相应修改建议,根据相关反馈意见和前期市场调研结果进行了修改完善(修改说明详见附件),形成了《南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
问:《南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标准》文字部分共十条,明确了适用对象、适用范围等内容。后附通用办公设备及空调设备配置、通用办公家具配置两个标准表,分别按照资产品目从数量上限、价格上限、最低使用年限三个方面进行限定。《标准》针对未列入资产品目内的其他通用设备,明确了“应当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原则,并结合单位履职需要合理配置”的要求。《标准》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明确了“因特殊需要,超出本标准规定的,应严格控制并履行审批手续”的要求。《标准》为做到不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明确了“国家对相关资产的配置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要求。《标准》明确要求各单位不得超范围、超标准配置资产,对违反本《标准》规定的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关于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的配置标准,由于从国家到市级已出台有相关政策规定,我们在《标准》中直接引用其标准(明确了应执行的文件名称)。
关于《南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 配置标准(试行)》的意见反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