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级部门绩效自评质量抽查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5 字体大小:

宛财效〔2021〕7号


市直相关部门、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推动市直部门提高绩效自评质量,进一步深化市级预算绩效管理,根据《南阳市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宛财办〔2020〕35号)等有关规定,将于近期开展市级部门绩效自评质量抽查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复核对象


      选取3个市直部门,对其2020年度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复核,具体见附件。


      二、结果应用


      抽查复核工作结束后,将以适当形式向市直部门、局内相关预算管理科室通报结果,同时作为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绩效自评质量抽查复核工作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的重要措施。请市直有关部门和局内相关预算管理科室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协助做好抽查复核工作。同时,请于10月29日前将自评佐证资料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nyjxpj@163.com。 


      附件:抽查复核项目清单.xls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