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6-18 信息来源:南阳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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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参与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级政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三)负责国家及省、市政府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工作。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执行上级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全市污染物减排完成情况。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温室气体减排、低碳发展等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国家和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全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执行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移动源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总干渠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防止地下水污染工作,组织实施流域水、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六)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市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性措施、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建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七)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执行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协调配合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及环境执法监测。组织开展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和市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八)负责生态环境科技与标准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和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智慧环保”建设,推进大数据、云计算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运用。参与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九)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十)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牵头核与辐射安全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监督检查和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配合做好核设施安全、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等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十一)统一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及业务建设。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和协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加快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统行使全市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物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统一政策规划制定、统一监测评估、统一监督执法,配合做好督察问责。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依法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南阳市生态环境局设15个科室,包括:办公室(宣传教育科)、综合科、法规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应对气候变化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生态环境监测科(科技标准科)、移动源污染防治监管科、南水北调生态环境科、财务审计科、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机关党委。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阳市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1.南阳市环境保护局(本级)

2.南阳市环境监察支队

3.南阳市环境监测站

4.南水北调中线渠首环境监测应急中心

5.南阳市机动车污染监察大队

第二部分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收入总计9487.06万元,支出总计9487.0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336.15万元,下降26.02%,主要原因:项目减少,压缩预算。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收入总计9487.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71.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90.2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810.8万元;其他收入114.45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支出总计948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0.91万元,占总支出的27.2%;项目支出6906.15万元,占总支出的72.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3071.61万元,支出3071.6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减少407.09万元,降低11.7%,主要原因:项目减少,压缩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3186.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单位离退休35.64万元,占总支出的1.12%;事业单位离退休37.24万元,占总支出的1.1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6.9万元,占总支出的6.8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2万元,占总支出的0.62%;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9.61万元,占总支出的0.93%;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9.15万元,占总支出的1.86%;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4.67万元,占总支出的0.77%;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53万元,占总支出的0.74%;行政运行支出741.07万元,占总支出的23.2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1.45万元,占总支出的2.24%;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支出27.6万元,占总支出的0.87%;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659.89万元,占总支出的52.09%;大气支出52.1万元,占总支出的1.64%;住房公积金支出177.49万元,占总支出的5.57%;其他污染防治支出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0.31%。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局《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5490.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减少3217.41万元,主要原因:压缩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37.8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增加10.8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O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9年相比增加20万元,用于购置公务车一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上年减少4.2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压缩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不含人员经费)163.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正常履职和开展全局性工作的经费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6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末,我局所属单位共有车改保留车辆2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用车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退休干部用车、应急车辆、监察执法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9台(套)。

(四)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2020年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我单位拟组织对5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52.6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费、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pdf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pdf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pdf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pdf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pdf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pdf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pdf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