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28 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 机关事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机关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机关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机关事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研究拟订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机关和市直机关后勤服务的统筹规划、政策协调。

   (二)负责市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规划、政策、制度和办法的起草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编制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和公务员集中住宅区的总体开发建设规划,制定分期建设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房产、地产的基本建设管理和开发工作;负责市直单位公有房屋基本建设项目的初审工作;负责集中办公区机关用房的统一管理,整合调配;负责制定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公务员集中住宅区、市领导住地的物业管理方案、委托物业管理单位管理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市级机关公务车辆的管理和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制订车辆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市级机关车辆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等事项的初审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公务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及驾驶员安全教育工作。

   (五)负责市直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六)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各项公共基础设施、设备等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的水、电、暖、气的供应和维修维护工作。

   (七)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的环境秩序、院容院貌、安全保卫和消防管理工作。

   (八)负责市级领导干部服务及生活区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电话通讯和有关管理服务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构成

   (一)单位机构设置

   根据南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关于南阳市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机构编制调整的意见》、《关于设立南阳市机构公务用车服务保障管理中心的批复》的规定,南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设9个科室,2个直属单位。包括:办公室人事科 财务审计科 房地产与基建监督管理科车辆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科 后勤管理服务科 保卫科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直属事业单位包括:南阳市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管理服务中心 南阳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保障管理中心

   (二)预算单位构成

   机关事务中心部门预算包括中心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2个编制独立,财务、资产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事业单位预算

   1、南阳市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管理服务中心

   2、南阳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保障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机关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1年收入总计4969.05万元,支出总计4969.0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15.31万元,增长57.56%。变化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办公用房改造、综合服务楼启用、购置公务用车等。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1年收入总计4969.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69.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1年支出总计496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2.79万元,占总支出的18.77%;项目支出4036.26万元,占总支出的81.2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4877.55万元,支出4877.5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增加1883.81万元,增长62.92%。变化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办公用房改造、综合服务楼启用、购置公务用车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4969.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29.96万元,占总支出的8.65%;机关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810.66万元,占总支出的76.69%;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225.60万元,占总支出的4.54%;事业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44.58万元,占总支出的6.93%;行政单位离退休5.92万元,占总支出的0.1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35万元,占总支出的1.2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万元,占总支出的0.08%;行政单位医疗12.76万元,占总支出的0.26%;事业单位医疗11.06万元,占总支出的0.22%;公务员医疗补助10.63万元,占总支出的0.2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20万元,占总支出的0.11%;住房公积金47.64万元,占总支出的0.96%;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中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229.79万元。202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157.49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2020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9.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7.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20年相比增加27.19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平台车辆运行实际需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上年增加129.80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平台车辆运行实际需要。

 (三)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实际工作需要。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不含人员经费)77.7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正常履职和开展全局性工作的经费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部门预算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部门预算单位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我中心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874.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2.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00.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11.32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金额共计4036.26万元,其中项目共38个,金额为4036.26万元。 

对我单位负责的集中办公区水电暖、物业服务、维修维护等项目纳入重点绩效评价,确保集中办公区各项管理服务保障有序开展、正常运行。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末,我中心所属单位共有车改保留车辆9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中心2021年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费、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机关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附件:南阳市机关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