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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阳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 4月8日在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南阳市财政局局长  赵  鹏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市级预算草案提请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两个高质量”工作体系,强力实施“两轮两翼”战略,重抓重推“九大专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呈现持续恢复向好态势。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210.4亿元,执行中部分县区按程序调整了收入预算,调整后收入预算为209.4亿元,实际完成202.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6.5%,增长3%。支出预算合计572.1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预算调整为757亿元,实际完成744.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4%,增长6%。

(2)市本级收支情况。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47.1亿元,实际完成43.1亿元,为预算的91.6%,下降2.1%,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及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支出预算为85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补助县区等,支出预算调整为91.4亿元,实际完成84.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2.8%,增长3.1%。

(3)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收支情况。经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2020年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2.64亿元,实际完成2.82亿元,为预算的106.6%,增长15.1%;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5.87亿元,实际完成5.66亿元,为预算的96.4%,增长4.7%;官庄工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75亿元,实际完成1.65亿元,为预算的94.2%,增长3.7%;鸭河工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22亿元,实际完成1.26亿元,为预算的103%,增长10.7%。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2亿元,调整预算为6.22亿元,实际完成6.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6%;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29亿元,调整预算为7.14亿元,实际完成7.1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官庄工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35亿元,调整预算为3.62亿元,实际完成3.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8.3%;鸭河工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04亿元,调整预算为3.2亿元,实际完成2.2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69.6%。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231.7亿元,实际完成229.9亿元,为预算的99.2%,增长5.6%。支出预算合计319.2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争取地方政府债券等,支出预算调整为460.2亿元,实际完成41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0.4%,增长57.4%。

(2)市本级收支情况。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92.5亿元,实际完成113.1亿元,为预算的122.3%,增长41.2%。支出预算为122.5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补助县区等,支出预算调整为127.3亿元,实际完成97.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6.7%,增长169%。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为9746万元,实际完成9472万元,为预算的97.2%,增长96.5%。支出预算合计8677万元,实际完成653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5.3%,增长76.2%。

(2)市本级收支情况。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942万元,实际完成1257万元,为预算的133.4%,增长369%。由于收入实现较晚,当年未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280.7亿元,年度中按照全省统一安排,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省级统收统支,扣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年初预算107.7亿元后收入预算为173亿元,实际完成181.5亿元,为预算的104.9%,增长10.9%。支出预算合计243.3亿元,扣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80.5亿元后支出预算162.8亿元,实际完成155.3亿元,为预算的95.4%,下降1.9%,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及加强医保管理,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有所下降。年度收支结余26.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45.6亿元。

(2)市本级收支情况。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20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253亿元,扣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07.7亿元后收入预算为145.3亿元,实际完成149.3亿元,为预算的102.8%,增长9.2%。支出预算224.1亿元,扣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80.5亿元后支出预算为143.5亿元,实际完成136.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5%,下降2.6%。年度收支结余13.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78.5亿元。

(二)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713.4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83.9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29.45亿元。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20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中,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21.9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6.2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35.69亿元。

截至2020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合计626.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39.5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86.75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91.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75.7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16.09亿元。县区政府债务余额434.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63.84亿元,专项债务270.66亿元。各项债务余额均低于核定限额,政府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2020年,全市共争取政府债券205.7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7.28亿元(新增一般债券24.89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22.39亿元);专项债券158.5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48.52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9.98亿元)。

2020年,全市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含使用再融资债券还本)62.8亿元(还本46.02亿元,付息16.78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券还本付息19.53亿元(还本14.56亿元,付息4.97亿元)。

(三)落实市人大决议和财政工作情况

按照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认真贯彻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较好地服务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全力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面对疫情,市委市政府迅速反应、果断出击、科学应对,在全省率先启动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Ⅰ级应急响应,随后采取了一系列硬核举措,守好了河南的“南大门”。市财政闻令而动,把疫情防控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积极谋划、创新措施,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加快资金拨付使用,全市地方财政投入资金11亿元,争取上级防疫资金2.1亿元、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13.3亿元,争取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资金1.4亿元,争取新开行抗疫项目贷款1.1亿元,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强财力保障。

2.贯彻落实更加积极有为财政政策。瞄准堵点难点,一手抓纾困解难,一手抓惠企利民,打好政策“组合拳”。

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安排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顶格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等阶段性减免事项。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32.85亿元,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做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落实。当好“过路财神”,不做“甩手掌柜”,第一时间将上级下达的96.31亿元直达资金分配拨付。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县区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使有限的财政资金花在紧要处,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了重要资金保证。

着力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加强最新政策研究,突出我市优势特点,“双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539亿元,增加72.8亿元,增长15.6%,其中争取抗疫特别国债资金31.39亿元,特殊转移支付资金29.05亿元,阶段性财力补助资金5.79亿元,均居全省第一位。累计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73.41亿元(其中市本级37.41亿元),较上年增加70.52亿元,增幅68.5%。综合治税工作成效17.9亿元。

发挥财政政策资金杠杆作用。推广运用PPP模式,全市进入财政部PPP管理库项目85个,总投资939.8亿元,进入储备清单项目62个,总投资513亿元,纳入管理库的项目个数和储备清单项目个数均居全省第一。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累计为20家中小微企业实际放贷2335万元。

3.坚决支持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聚焦硬任务,敢啃“硬骨头”,全力支持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把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最大政治责任,市本级安排资金3.25亿元,全市财政专项及统筹整合扶贫资金投入32.94亿元,较上年增加10%。全市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达到96.7%。扎实开展扶贫九问及财政扶贫资金问题整改,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阳光、规范运行。我市扶贫资金绩效考评保持全省第一方阵。省奖励我市专项资金9700万元,奖励额度位居全省第一。

全力保障污染防治攻坚。全市节能环保支出19.2亿元,重点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阶段性目标。市本级筹措资金3.4亿元、争取上级资金5.3亿元,支持污染防治能力提升。争取资金5.7亿元,支持加强林业生态建设。筹措资金1亿元,支持南水北调水源地国道241线淅川段两侧生态修复。筹措资金0.9亿元,支持完成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任务。

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面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监测预警,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加快推进各级投融资公司市场化转型,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建立隐性债务违规线索月报制度,督促指导各级采取有效措施,分年度、有计划、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防止出现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4.助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把稳增长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发挥财政政策的调控作用,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运行。

支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综合采用奖补、贴息、政府投资基金等政策措施,支持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发展壮大。争取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奖补资金8292万元、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6349万元,支持企业转型发展。落实城区存量工业用地土地收益补偿办法,支持卧龙电气等三家企业6亿元,用于企业搬迁扩容、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发展。拨付资金1500万元,支持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电商产业发展。

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全市科学技术支出14.1亿元,增长17.4%。市本级拨付企业科技创新贷款贴息资金2.85亿元,对223家企业233个创新项目进行贴息支持。对110家企业的111个项目兑付创新券资金1307万元,对159家企业下达研发补助资金4545万元,对新认定的60家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600万元。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促进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大力支持降低企业成本。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信贷周转金作用,全年累计为206家企业提供233笔贷款周转金支持,投放资金总额24.5亿元,比上年增长35.1%,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约1亿元,有效防范和化解流动资金链断裂风险。制定出台中小微企业房租“二免三减半”政策,累计减免租金0.3亿元。积极运用出口退税周转金资金池,累计为35家企业办理380笔1.1亿元出口退税周转金业务,涉及货物价值15亿元,成效突出获得省级奖励资金700万元,出口退税周转金真正成为缓解外贸企业资金压力的“及时雨”。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财政服务企业年”活动,落实财政支持企业发展各项奖补政策,助力企业发展壮大。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保障企业自由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有关工作,逐笔梳理拖欠账款,积极消化并防止新增拖欠。

5.支持推进城乡协调发展。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投入力度,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争取资金12亿元,支持干线公路、唐白河复航等重点交通项目建设。筹措资金6.9亿元,支持城市道路建设、内河整治、绿化亮化等市政重点工程,提升中心城区承载力。筹措资金1.6亿元,支持南水北调汇水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正常运行。市级安排公交运营补贴1亿元、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资金6432万元,保障中心城区公交车稳定运行和市民便捷出行。筹措资金2.5亿元,支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改善群众居住条件,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获得省奖励资金2000万元。安排资金6645万元,支持中心城区热力、燃气主管网建设。

支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全市农林水支出115.1亿元,增长10.2%。筹措资金17.3亿元,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拨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3.79亿元、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1.8亿元,争取产粮大县、产油大县等奖励资金6.2亿元,支持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和农民生产积极性。统筹资金2.2亿元,支持动物疫病防控、落实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和生产补贴政策等,稳定生猪生产供应。筹措资金6.26亿元,加大农业保险补贴力度,有效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

支持推进乡村发展。争取资金4.3亿元,支持特色农产品生产和农业优势产业发展。争取资金2.1亿元,支持美丽乡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田园综合体、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争取资金9亿元,支持农村公路建设。统筹资金1.4亿元,支持农村“厕所革命”实施。争取专项扶持资金5.6亿元,支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稳定发展。

6.支持保障改善民生。全市民生支出完成605.5亿元,增长7.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1.3%。

支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市教育支出165.5亿元,增长6.9%。筹措资金17.8亿元,支持落实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筹措资金1.7亿元,支持中心城区学校改扩建和资源整合。筹措资金2.4亿元,支持完全学校建设和正常运转。筹措资金1.5亿元,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筹措资金3.1亿元,支持完善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支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市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4.6亿元,增长9.8%。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筹措就业补助资金2.7亿元,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拨付企业稳岗补贴4.06亿元,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拨付财政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5085万元,扶持自主创业6500人。筹措资金16.3亿元,落实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政策。筹措资金63.1亿元,对城乡居民、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进行补助。政福保工程全年累计赔付1216起1835万元。筹措资金1.5亿元,支持养老体系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支持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全市卫生健康支出100.8亿元,增长8.7%。下达财政补助资金41.3亿元,市本级落实配套资金2.2亿元,助力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障水平。从抗疫特别国债中安排2.8亿元,支持全市公共卫生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拨付资金1.27亿元,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及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政康保工程全年补偿152.12万人次,医疗费补偿金额1.3亿元。

支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8亿元。筹措资金1100万元,支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及文化站免费开放。筹措资金1500万元,支持“三馆一院”开放运行。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开展舞台艺术送基层活动,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服务。争取彩票公益金1.2亿元,支持全民健身活动、少年宫建设等文体事业发展。

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市住房保障支出19.4亿元,增长26%。筹措资金8.7亿元,支持1.01万套棚户区改造任务实施,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筹措资金1.1亿元,支持中心城区公租房小区建设。

支持平安南阳建设。全市公共安全支出28.2亿元,持续做好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保障,支持增强弱势群体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强化各领域安全监管等,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7.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全面实施,政府采购领域改革成效显著。

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刚化硬化预算约束,年度预算执行中,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再追加部门预算。完善项目库分类管理,加强项目申报审核。严格执行中央及我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有关规定,对于结余资金和超期未使用完毕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

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自评实现提质扩围,共有119个市直预算单位的397个项目和20个部门整体资金纳入绩效自评范围,自评资金总额15.24亿元。扎实开展绩效“双监控”,市本级项目资金、各县区扶贫资金以及直达资金纳入绩效监控范围,监控资金总额147.61亿元。圆满完成市本级确定的4个重点项目财政评价,评价总额13.32亿元。

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探索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搭建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压减采购手续办理时间,中标、成交结果确定时间由法定5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合同签订期限由法定30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推行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明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禁止性行为,规范采购行为管理。

8.扎实推进财政治理现代化。不断健全管理机制,规范财政运行,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50%以上,严格清理盘活各类存量资金,统筹调整用于其他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用政府的“紧日子”换来群众的“好日子”。千方百计落实“三保”资金需求,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上优先顺序,全力保障县区“三保”支出不留缺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加强资金监管和项目评审。全年开展检查工作4项,检查资金总量8.5亿元;完成评审项目 2962个,送审金额264.14亿元,审定金额230.09亿元,审减 34.05亿元,审减率12.89%;政府采购实际规模112.5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5.1%,节约资金8.4亿元,节约率7%。通过监管评审,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

推进“一卡通”发放试点工作。我市作为全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工作试点市之一,全年通过“一卡通”发放平台成功发放各类惠民惠农补贴36.49亿元,惠及915.8万人次,初步实现了“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有效杜绝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一人多卡、影响政策有效落实等问题,“一卡通”成为了群众的“连心卡”、“明白卡”、“幸福卡”。

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落实向人大报告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全面客观反映国有资产状况。督促指导各级投融资公司市场化转型发展,积极整合有效资产注入投融资公司,市级三家公司市场化转型工作顺利完成,各县市区投融资公司市场化转型有序推进。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把该管的事项管住管好,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定期报告预算执行及有关工作落实情况,主动接受市人大对预算管理执行全口径、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扎实做好预决算公开,积极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能力。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回顾过去的五年,南阳财政走过了一段极不平凡的奋斗历程,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也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一是财政实力显著增强。在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情况下,五年收支总量分别达到922.1亿元、3228.5亿元,比上一个五年分别增长50.5%、54.5%,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分别突破200亿元、740亿元,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二是民生支出高位增长。把民生保障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五年来,民生支出总量达到2593.5亿元,年均增长8.1%,比上一个五年增长60.5%,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80%以上,高质量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三是重点工作保障有力。统筹整合财力,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支持“两轮两翼”、“九大专项”重大战略实施,脱贫攻坚如期收官,三年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显著,内河治理、周南高速、三馆一院等重大工程建成投用,中心城区完全学校建设使用稳步进行,南阳步入“高铁时代”等,各级财政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保障。四是财税改革纵深推进。预算标准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顺利完成,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全面实施,市县财政财力分配格局逐步完善,政府采购领域改革成效显著,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改革基本成型,现代财政制度框架基本确立。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结果,是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县区、各部门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的结果。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和预算管理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是:受抗疫特别国债等应急性政策不再实施和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任务依然艰巨,财政刚性支出不断增多,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预算编制不够精细,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预算法治意识仍需持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还未完全铺开,部分单位尚未真正树立起“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1年市级预算草案情况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编制好2021年预算,对于做好各项重点工作、保持经济健康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2021年市级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努力提高财政支出效率;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税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二)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

2021年全市财政收入既有增长点,也面临较大减收压力。从有利因素看:我们经受住新冠肺炎疫情严峻考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恢复向好;近年来强力实施“两轮两翼”战略,重抓重推九大专项,省委、省政府支持南阳建设新兴区域经济中心和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南阳发展位势不断提升,经济增长动力日趋增强。从不利因素看:我市产业结构还不够优化,基础支撑不强,民生短板比较突出,这些因素给财政收入增长带来挑战。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5%以上,这一目标是指导性的,各县区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实事求是安排收入目标。各县区收入预算的具体安排由各级人民政府报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各级人大通过的预算汇总后另行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

(1)收入安排。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安排46.1亿元,增长7%。其中:税收收入拟安排34.1亿元,增长12.2%;非税收入安排12亿元,下降5.6%,下降原因主要是法检两院收入上缴至省级财政。

按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均衡性转移支付以及结算补助等,减去体制上解和补助下级支出后,市级财力为65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财力减少2亿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1亿元,法检两院体制上划省级及县区环保监测站上划市级对冲后减少1亿元。

(2)支出安排。2021年,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压力较大,刚性支出不断增多,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为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发展,及时安排必要的支出,以保持收支平衡,拟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亿元、调入资金5亿元来缓解支出压力,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73亿元。

支出结构情况:工资、社保缴费、公用经费43.8亿元,占支出的60%,增加部分主要为精神文明奖、年终一次性奖、平时考核奖提标及增发全国文明城市奖;配套7.1亿元,占支出的9.7%;地方政府债务付息2.8亿元,占支出的3.9 %;预备费1.6亿元,占支出的2.2%;事业发展等项目17.7亿元,占支出的24.2%。

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教育支出18.5亿元,增长15%;科学技术支出1.6亿元,增长15.1%;农林水支出5.45亿元,增长1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8亿元,增长15%;卫生健康支出8.07亿元,增长15%;节能环保支出1.25亿元,增长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亿元,增长8.1%;城乡社区支出4.9亿元,增长8.6%;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1亿元,增长9%。各部门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按不高于2020年支出控制数编制,其中:公务接待费120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126 万元,公车购置和运行费2768万元,均下降10%。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104亿元。其中:土地出让价款100亿元,扣除各项计提及区级分成后,预计市本级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为32亿元,扣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亿元后,剩余27亿元全部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偿还政府性债务、注入资本金、高标准农田等配套及部门项目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主要用于热力燃气管网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等项目支出;污水处理费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全部用于对应专项债券的还本付息。

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2021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拟安排1260万元,全部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4.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2021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拟安排156.9亿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86.2亿元,财政补贴收入69.2亿元。支出预算安排147.4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41.8亿元。预计当年收支结余9.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79.5亿元。自2020年10月1日起,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由省级统收统支,自2021年起由省级统一编制企业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市县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不再包含企业养老保险基金。

5.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财政预算拟安排情况

2021年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3亿元,增长1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2亿元;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6亿元,增长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3亿元;官庄工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4亿元,增长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3亿元;鸭河工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亿元,增长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6亿元;卧龙综合保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1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15亿元。

以上预算安排具体情况详见《南阳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市级预算草案》。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草案在人代会批准前,可以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截至2021年3月底,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亿元,其中:基本支出 6.6亿元,用于保障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费;项目支出3.1亿元,用于民生政策配套、必要的专项支出等。

三、2021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1年全市财政工作将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各项重点任务,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并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统筹发挥各项财政政策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生进一步改善。

1. 突出保障重点,支持推动经济平稳运行。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是确保“十四五”开好局、现代化建设起好步的重要基础和支撑。

大力支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集中财政资金资源,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为构建市域“234”工业发展格局、完善县域“主新特”产业布局提供坚实财力保障。统筹现有制造业专项资金,落实好各项惠企稳企政策,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实施金融业奖补政策,引入更多资本活水,提升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意愿和能力。

支持推动科技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综合采用贴息、奖补、政府投资基金等政策手段,全力服务科技创新。市级继续安排企业科技创新项目贷款贴息资金,持续做好科技创新券资金核兑,充分发挥创新创业投资基金作用,激发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

支持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突出“两新一重”,支持保障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大力支持加快推进合西高铁规划建设,全力支持推进南阳机场迁建,积极支持加密高速路网,统筹推进唐河复航工程。积极支持水利、信息、现代能源等重点项目,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支撑。

支持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中心城区城市综合管廊、老旧小区改造、内河治理、路网完善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城市功能,增强城市承载力。筹措资金重点支持卧龙岗文化园、火车站广场改造、医圣祠文化园等重点工程。积极争取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转移支付资金、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转移支付资金,有序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持续加大力度支持污染防治。统筹整合资金重点支持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强化南水北调水源地保护和沿线生态带建设,确保一渠清水永续北送。支持国土绿化提速行动,积极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提升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承载力。

2. 突出资源整合,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支持守好“三农”基础,加快推进乡村振兴。

全力支持保障粮食安全。把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作为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积极争取各类奖励资金,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提高农业生产积极性。支持发展农业产业,推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继续发挥农业保险作用,加大对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农业保险支持力度,增强防范应对大灾风险的能力。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政策措施,大力支持牧原集团“百场千万”工程,建设全国肉食生产基地,降低生产成本、保证市场供应。

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市本级安排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资金3.25亿元,严格落实相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保持财政政策相对稳定。筹措资金强化产业支持、就业帮扶,防止规模性返贫。加强异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支持,多渠道促进就业。

大力支持乡村建设。加快构建多元投入机制,支持发展乡村产业。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推进厕所革命、美丽乡村建设、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条件。落实中央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政策,稳步提高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优先支持乡村振兴。

3.突出兜底保障,不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继续加强基本民生保障。

支持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用好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等各类补贴资金,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继续实施政福保工程,落实“四集中”兜底保障措施。支持养老体系建设,完善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养老服务能力。

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快推进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推进中心城区教育资源整合利用,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筹措资金支持市一中新校区主体完工和中心城区完全学校建设运行。全力支持筹建张仲景国医大学。持续完善“奖、贷、助、补、减、偿”学生资助体系,开展中心城区中小学午餐午托和课后延时服务。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支持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

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筹措资金支持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积极支持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医疗保障水平。深化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提高居民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开展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及政康保 工程;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支持发展文体事业。落实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支持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和体育场馆低收费或免费开放,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三馆一院”稳定运行。支持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打造新型主流媒体。

支持平安南阳建设。统筹资金支持法治南阳建设,加大对财力薄弱县级政法机关的经费投入,提高政法机关保障水平。统筹保障反恐维稳、扫黑除恶和“一村一警”资金,加强公安基础建设,推进群众性治安防控工程。支持开展社会稳定排隐除患行动,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机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4. 突出提质增效,提升财政政策的精准性。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使用有限的财政资源,让财政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平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在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不断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提高纳税人和缴费人政策知晓度,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让企业和群众有实实在在地获得感。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部门结转资金与当年预算的统筹,缓解预算安排压力,做到跨年度预算平衡。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增强财政资源配置的完整性,把政府各类收入按规定全面纳入预算;提高财政资源跨期配置效率,从更长周期、更广范围谋划政策和预算安排,全面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加快现有的5支政府投资基金投资进度,全力推进数字光电、现代中药基金,着力引进优良的运营团队和社会资本落户南阳,提升运作效率,发挥使用效益;加大力度推广规范PPP项目,引导更多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加大力度引导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资本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切实让好的政策发挥作用。

把过紧日子的财政方针落到实处。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在2020年对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按不低于50%进行压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压减力度,不必要的项目支出坚决取消,新增项目支出从严控制,原则上不开新的支出口子,把更多的宝贵财政资源腾出来,保障好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

5. 突出更可持续,确保财政稳定运行。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和支出规模、政策力度基本稳定,确保财政运行更可持续。

积极培育涵养财源。加大对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服务企业发展的投入力度,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导向作用,支持企业转型发展、做大做强,夯实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更可持续的基础。

加大债券资金争取力度。抓住国家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的政策机遇,研究把握债券发行的规模和投资重点,强化市县联动,注重部门配合,做好项目储备,争取更多项目资金支持。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有效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促发展、补短板、惠民生的积极作用。

持续做好依法治税。充分发挥依法治税工作机制作用,加大涉税信息采集力度,强化部门协同配合,以推广使用“加油站数据管理云平台”系统为切入点,规范加油站、房屋租赁、河道砂石等行业税收征管秩序,扎实推进经适房退出、房地产和重大项目税源管理服务,确保依法依规、应收尽收。

守住“三保”风险底线。将“三保”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守不住“三保”底线就是失职的思想,足额编列预算,不留支出缺口,确保“三保”不出任何问题。同时要加大转移支付争取力度,严格落实月报制度,保持合理的库款规模,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6. 突出改革创新,强力推进预算执行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预算执行管理改革工作,抓好各项重点改革任务,提升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坚持量入为出,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条件科学核定预算,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加强数字财政建设,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部署应用。强化项目库建设,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加强基本支出定额定员管理,发挥预算支出标准在预算管理中基础支撑作用。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做好资产配置预算工作,强化资产预算编制管理。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

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严格事前绩效评估,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实绩效运行监控,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注重结果导向,硬化绩效管理责任约束,加快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加强与人大、监察、审计等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改革合力,确保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深化国有资本监管体制改革。结合上级最新出台的关于国资监管层面的政策规定,进一步健全理顺我市国资监管体系。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制定出资人权责清单和投资负面清单,切实履行好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澄清家底,当好管家,按期向市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一步抓好投融资公司转型发展,加快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机制,积极推进部分国有资本划转到投融资公司中,壮大投融资公司资金规模,提升投融资公司“造血”功能。

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创新政府采购监管制度,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规范采购人采购行为。认真做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面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强化财政法治建设。全面加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学习贯彻预算法实施条例,健全财政法规制度体系,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财政执法行为,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不断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水平,为财政改革发展大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各位代表,2021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我市高质量建设新兴区域经济中心和大城市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附件: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草案附表及说明.pdf

          关于南阳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docx


《预算报告》相关词语解释

一般债券: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专项债券: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再融资债券:再融资债券是为偿还到期的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本金而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实行限额管理,不能直接用于项目建设。

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是通过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中央新增财政资金,具体包括列入正常转移支付增量资金、列入特殊转移支付部分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安排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和地方新增财政赤字部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