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南阳市财政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贴息资金项目的通知
南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 阳 市 科 学 技 术 局 文 件
南 阳 市 财 政 局
宛工信联〔2019〕168号
关于组织申报南阳市财政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贴息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科技、财政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市“两轮两翼”战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撑和带动作用,根据《南阳市财政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贴息资金实施方案》(宛政办〔2019〕34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南阳市财政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贴息资金项目通知如下:
一、支持类别
(一)对企业用于创新发展项目的贷款(包括银行承兑贴现和应收账款保理等贷款)按银行基准利率或基准利率一定比例进行贴息支持。
(二)对企业利用自筹资金,累计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企业新上项目和已建成投产的新建企业项目,对其厂房、设备、技术以实际投入资金的各类发票汇总数据为依据,以贴息方式给予支持。
(三)对列入市级重大项目的企业贷款或资金投入报市政府研究确定给予贴息或以贴息方式给予支持。
二、项目时限
2018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
三、申报条件
企业申请贴息资金项目支持,应符合宛政办〔2019〕34号文件中要求的条件。
四、申报材料
企业申请贴息资金项目支持应按要求提供下列申报材料:
(一)企业创新发展贴息资金项目申请报告(见附件2)。
(二)企业创新发展贴息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
(三)县(区)工信、科技、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勘验情况表(见附件4)。
(四)企业创新发展项目可行性报告。
(五)企业营业执照及其它资质证件复印件。
(六)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带验证码,原件备查)。
(七)企业上年度纳税情况说明,纳税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金额证明原件或企业完税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八)企业创新发展项目贷款利息支付明细表(见附件5),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到位凭证、贷款银行出具的利息结算清单等原始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符合本通知第一项内容“支持类别”第二条内容的项目单位,无需提供本项材料)。
(九)企业创新发展项目投入资金汇总表(见附件6),企业项目建设投入相关票据复印件(原件备查)。
(十)企业创新发展项目核准、立项或备案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十一)企业发明专利、产品新颖性、设备先进性等项目实施创新发展的佐证材料及有关荣誉复印件。
(十二)企业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属地管理,逐级进行申报。由项目单位向所在地县(区)工信、科技、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县(区)工信、科技、财政部门接到项目单位申请后,对项目单位进行现场勘验,填写现场勘验情况表,对项目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共同进行审核把关,并联合行文分别向市工信局、科技局、财政局提交推荐报告(附县区企业创新发展贴息资金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1)。
(二)项目单位申报材料按第四项内容要求和顺序,以A4纸板面胶印装订成册,一式3份,备查的原件材料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由各县(区)工信、科技、财政部门于8月30日前分别上报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电子版分别发送至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各县(区)工信、科技、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统筹组织,共同做好本县(区)企业创新发展贴息资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
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63136767 nyzxqyb@163.com
市科技局:63134170 nykjsfk@126.com
市财政局:62376362 nyqyk@163.com
附件: 1.县(区)企业创新发展贴息资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2.企业创新发展贴息资金项目申请报告提纲
3.企业创新发展贴息资金项目申报表
4.企业创新发展项目实施情况实地勘验情况表
5.企业创新发展项目贷款利息支付明细表
6.企业创新发展项目建设投入资金汇总表
南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阳市科学技术局 南阳市财政局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