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财政局 2019年深化企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意见
南阳市财政局
2019年深化企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意见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财企〔2019〕29号)精神,为进一步健全企业服务长效机制,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南阳市财政局2019年深化企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经济工作的重要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服务保障大城市建设,深入实施“两轮两翼”战略,持续抓好“九大专项”,推动“项目建设提升年”活动开展;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提效,全面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扶持力度,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成长壮大;深入开展“企业服务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完善政企沟通、风险化解、要素保障“三项机制”,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拓市场、破瓶颈、解难题,为打好产业转型发展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工作
(一)认真落实财政优惠政策,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发展
1、支持推动结构性改革。着力加强结构性改革,培育现代供给新体系,重点支持全市实施聚焦产业求突破行动和“五个一百”行动计划,加快产业结构、需求结构深度调整,建设现代产业强市,不断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益。落实支持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改造、压缩过剩产能、建筑节能、资源再生利用、太阳能发电补贴等方面的财政支持政策,加快实施节能重点工程。
2、强力推动产业升级。实施智能制造引领、重点技术攻坚、传统产业提升、新兴产业培育四大行动,做大做强智能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纺织服装、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推动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纺织服装、生物能源等传统产业提质增效。继续实施《南阳市先进制造业强市重大专项五大产业专题产业链图谱规划》,支持重点企业技术改造和战略重组,加快推进两化融合,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加强品牌质量建设,激励企业上市挂牌,支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实现产业振兴工程,推动工业转型升级。
3、支持重点园区建设。加快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推进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打造主导产业优势明显的产业集群。认真落实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各项财政扶持政策,围绕产业集聚区和“一县一业”产业集群,统筹资金支持集聚区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承载和服务能力;设立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基金,采取投贷结合方式,对产业集聚区内重点产业类项目进行支持;积极支持产业集群发展,以产业链整合提升为重点,强力推进延链、补链、强链,支持把我市基础较好的食品加工业率先培育成千亿元产业,支持培育六大特色主导产业。
4、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资金支持力度,扩大转贷资金池规模,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积极争取上级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财政扶持中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提高增值税、所得税起征点、对小微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等优惠政策。
5、大力推动创新驱动。持续把创新发展作为保障重点,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财政支持科技创新十条政策清单,综合采用贴息、奖补、政府投资基金等政策手段,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市级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项目贷款贴息资金增加到3亿元,引领带动全市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政府对市场主体技术创新的引导作用,大力支持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提升创新驱动能力。鼓励企业通过电子商务等新的商业模式,完善供应链、销售链,加大重点科技和自主创新专项扶持力度。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建立适应不同类型科研项目特点的支持机制。围绕实施商业模式创新示范工程,促进生产型制造业向服务型制造业转化,推动信息技术在现代物流、工业设计等服务业领域的广泛应用。
6、支持强化人才保障。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市委、市政府制订的各项人才奖补政策,加快诸葛英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运作,支持“诸葛英才计划”实施,加快引进培养一批产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人才、现代金融人才、优秀青年人才。支持实施“人才回归”工程,吸引在外优秀人才回宛创业就业。落实对于企业家财政奖励政策,强化企业家成长激励,着力培育一批勇于创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家队伍。支持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着力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按照“上下联动、分级组织、分层培训、分批实施”的原则,依托“中原企业家大讲堂”和“宛商大讲堂”,对全市各类企业家进行培训。
7、实施创新平台培育工程。进一步落实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调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性,建设高水平研发平台。加强财政科技投入与银行信贷、创业投资资金、企业研发资金及其他社会资金的结合,增强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引导全社会增加科技投入,优化区域科技创新投融资环境。
(二)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支持企业发展
1、构建多层次财政支持科技创新投入体系。市财政要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以增强财政对科技创新的保障能力。按照《南阳市科技创新券管理暂行办法》、《南阳市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好科技创新贴息、科技创新券、科技创新奖补等三位一体的科技创新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对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
2、探索财政涉企基金化改革新路子。用足用活国家和省产业基金政策,不断探索我市相应子基金运行模式。加强政策研究,积极研究谋划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子基金。管理使用好已设立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市中医药(艾草)产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认真筛选项目,形成管理科学、运作规范的运营模式,支持帮助企业积极争取上级产业引导基金和其他财政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推动企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
3、开展“小微信贷通”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小微信贷通”资金管理办法,市区先行,推动县级,增设政府保证金,与合作银行一道为小微企业提供免抵押担保贷款业务,较好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4、帮助企业多渠道融资,缓解企业融资难。调整政府支持方式,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继续推动涉企基金化改革,制定基金管理办法,规范基金有序高效运行。发挥中小微企业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多策并举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认真落实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作用,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的积极性,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进一步发挥市级过桥资金作用,扩大资金池规模,规范资金运作,加强对县区设立缓释基金(过桥资金)工作的督导力度。
(三)加强涉企资金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加强涉企资金绩效和监督管理,提高涉企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加强跟踪问效,保障各项政策有效落实。扩大绩效目标覆盖范围,实现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全覆盖。拓展多层次绩效管理模式,形成部门自评、财政重点评价和预算绩效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管理模式。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预算编制和日常概预算管理中,并作为完善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绩效信息报告公开机制。
2.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持续抓好制度建设,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明确并细化购买服务范围和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督促力度,着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研究落实事业单位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形成改善公共服务的合力,通过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3.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创新,着力实现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一是认真落实简政放权要求,严格按权力清单依法履职,实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制。二是简化优化政府采购流程,简化工作程序,减少审批环节,优化电子政务采购系统,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三是搭建网上电子商城,实现政府采购商品交易价格实时监测、透明可比,为采购人提供便捷的采购渠道。四是引入电商参与,不断强化政府采购市场化,促进市场充分竞争。五是认真落实有限采购政策,服务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拓展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融资渠道,继续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六是加大绿色采购力度,提高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比重。加大政策宣传,鼓励和推动我市企业开展节能环保产品认定、申报列入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认真落实优先采购政策,推动我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四)开展降本增效行动,优化企业运行环境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对中小企业降低税费的相关政策,对涉企保证金全面清理,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进行排查,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全面清理整顿涉企收费,对国家规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标准下限执行,继续落实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政策,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有政府部门委托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谁委托、谁付费”。依法保障企业自主加入和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的权利,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集中公示,严禁强制企业付费参加考核、考评、表彰、培训、赞助、订购刊物等行为。全面贯彻落实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行为企业税收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积极发挥局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结合局领导分包县区财政督导调研工作,确定重点联系单位,开展“点对点”服务,实行局领导、科室联系分包重点企业制度。分包企业服务工作和分包县区财政督导调研工作同汇报、同考核。各有关科室设立并公布企业服务年咨询电话和企业服务联系人名单,畅通与企业服务渠道。加大对县区财政部门企业服务工作的指导。
(二)强化督导,严格考核
围绕政策落实、要素保障、项目建设、企业减负等关键环节,不定期对相关科室、县区企业服务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服务,帮助解决问题,督促政策落实。实行企业问题通报制度和责任清单制度,局相关科室和各县区财政部门对企业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按季度分别于季度末后10日内报送市财政局企业服务年活动办公室。建立企业服务年度考核制度,年终将对相关科室、各县区企业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要将企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局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对企业服务工作措施得力、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企业服务工作不积极、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落实问责。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营造良好的企业服务环境,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对于扶持企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及时通过网络、报刊、新闻发布、政策宣讲、政策汇编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二是加强在财政系统内开展企业服务的宣传交流,积极推广企业服务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强协调配合,促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局内相关科室和各县区财政部门应将有关开展企业服务宣传报道活动等情况(信息、资料、图片等),及时送市财政局企业服务年活动办公室(财政局企业科),联系电话:62376355,电子邮箱:nyqy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