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南阳市商务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阳市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阳市商务局2019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南阳市商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南阳市商务局概况 一、南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国内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市有关政策性措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等商务工作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深化商务领域改革,推动全市服务业和经贸产业结构调整。 (三)贯彻落实国家对外开放的战略、方针和政策,负责全市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拟订全市对外开放中长期规划、相关政策措施;研究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全市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全市国内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负责统筹拟订全市流通产业发展规划、促进政策及行业标准,协调推进我市流通法规体系建设,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推动流通品牌建设。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研究拟订我市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 (六)承担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依法对典当、拍卖、租赁、免税商店、二手车市场、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研究拟订全市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性措施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负责散装水泥监督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和酒类等商品的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七)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全市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全市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性措施。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建设和管理市场经济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工作。负责全市商务执法工作。 (八)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牵头负责全市出口基地建设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九)指导全市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执行国家对外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依法监督全市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承担两用物项进出口管理相关工作。 (十)执行国家、省服务业、服务贸易发展方针、政策,拟订我市相关规划和政策性措施;承担商贸服务业(批发、零售、餐饮、住宿、沐浴等)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贸易基地和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一)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反垄断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研究拟定我市反垄断相关政策性措施,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外商投资政策性措施、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审核限额内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终止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统筹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 (十四)拟订并执行我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性措施,依法管理和监督我市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工作,执行国家有关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初审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十五)组织申报、统筹指导并规范管理以南阳市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和国际性会议等大型经贸交流活动。 (十六)牵头负责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和区域性经贸交流活动,负责境内招商引资及统计工作。 (十七)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商贸流通企业改革改制工作。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南阳市商务局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南阳市商务局设16个科室,包括:办公室、人事科、政策研究和法规科、对外开放服务办公室、规划财务审计科、市场运行和市场秩序科、商贸服务管理科、对外贸易科、机电和科技产业科、外商投资管理科、经济技术协作科、市场体系建设科、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企业管理和安全保卫科、信访科和市直单位党委。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阳市商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 1.南阳市商务局本级 2.南阳市商务管理中等职业学校 3.南阳市商务稽查支队 4.南阳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南阳市商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商务局2019年收入总计1847.61万元,支出总计1847.61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9.77万元,下降5.61%。主要原因:根据财政局要求,强制性压缩了项目资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商务局2019年收入合计1847.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47.61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财政性资金结转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商务局2019年支出合计184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0.01万元,占71.99%;项目支出517.60万元,占28.0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商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615.61万元,支出预算1615.6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少42.11万元,下降2.54%,主要原因: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强制性压缩了项目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阳市商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847.61万元。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60.91万元,减少幅度3.30%,主要原因是财政统一压减所致。 南阳市商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847.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万元,占2.71%;教育(类)支出216.29万元,占11.7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0.09万元,占11.9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2.41万元,占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182.76万元,占64.01%;住房保障(类)支出86.06万元,占4.66%。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厅(局)《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南阳市商务局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7.8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上年减少6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上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响应中央号召,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响应中央号召,各级部门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24.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阳市商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59.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无发生政府采购预算安排项目。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局2019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金额共计115万元,其中项目共2个,金额为11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