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阳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10-15 字体大小:

——2018年9月26日在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南阳市财政局局长  谢松民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提请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过去四年的工作

  2017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力实施“两轮两翼”战略,重抓重推九大专项,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圆满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

  (一)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175.5亿元,实际完成174.8亿元,为预算的99.6%,增长7.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合计389.3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预算调整为604.5亿元,实际完成584.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6.6%,增长5.1%。

  (2)市级收支情况。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49亿元,实际完成45亿元,为预算的91.8%。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7.9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补助县区等,支出预算调整为92.4亿元,实际完成7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3.4%。

  (3)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收支情况。经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2017年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1.52亿元,实际完成1.7亿元,为预算的111.9%,增长21.4%;高新区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4.64亿元,实际完成4.66亿元,为预算的100.3%,增长9.7%;官庄工区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1.33亿元,实际完成1.34亿元,为预算的100.5%,增长4.6%;鸭河工区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0.82亿元,实际完成0.85亿元,为预算的103.3%,增长17.2%。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2.2亿元,调整预算为5.31亿元,实际完成5.2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3%;高新区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4.3亿元,调整预算为6.2亿元,实际完成5.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2.1%;官庄工区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1.5亿元,调整预算为2.37亿元,实际完成2.2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5.9%;鸭河工区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0.8亿元,调整预算为1.18亿元,实际完成1.1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

  详细情况见附件。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78.4亿元,实际完成114.2亿元,为预算的145.7%,增长1.5%。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合计78.3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等,支出预算调整为177.4亿元,实际完成14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0.1%,增长17.2%。

  (2)市级收支情况。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9.6亿元,实际完成11.8亿元,为预算的122.4%。市本级支出预算为9.6亿元,执行中因中央、省补助增加、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补助县区等,支出预算调整为26.5亿元,实际完成1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45.4%。

  3.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65万元,为预算的141.3%。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2425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239.1%。24250万元为上级中央军工“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资金。

  4.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69.1亿元,实际完成81.5亿元,为预算的117.9%。支出预算71.3亿元,实际完成76.2亿元,为预算的106.9%。年度收支结余5.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0.8亿元。

  (二)政府债务情况

  财政厅核定我市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355.3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15.8亿元,专项债务139.56亿元。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17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中,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122.3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7.44亿元,专项债务54.9亿元。

  截至2017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合计291.5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76.24亿元,专项债务115.28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94.0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8.12亿元,专项债务35.97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不超过财政厅规定的限额。

  (三)落实市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按照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科学谋划,精准施策,统筹支持“两轮两翼”、九大专项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创新财政调控思路和方式,较好地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转型发展。以推进资金和政策整合为重点,研究制订40条财政支持九大专项工作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促进全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

  支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筹措资金15.7亿元,支持产业集聚区、综合保税区等发展载体建设。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综合采用奖补、贴息、基金化改革等政策措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支持先进制造业、高成长性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发展,推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支持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全市科学技术支出8.3亿元,增长17.7%。设立并及时拨付科技创新贷款贴息资金5000万元,带动企业科技创新项目贷款20亿元,强化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引导。市级安排科技创新专项资金3229万元,对7家科技企业孵化器、15家众创空间、4项科技成果转化奖等进行奖补,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支持实体经济降本增效。深入开展“财政服务企业年”活动,服务指导企业用足用活财政扶持政策,促进企业发展壮大。充分发挥“过桥资金”和“担保资金”两个平台作用,市级投放“过桥资金”47.6亿元,节约企业融资成本3亿元;“担保资金”可为企业提供25.6亿元贷款担保,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全面落实“营改增”及其他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停征51项、降低1项,政府性基金取消降低4项,力促企业降本增效。支持深化国企改革,统筹国企改革资金2.68亿元,支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切实减轻国有企业负担。

  支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筹措资金20.2亿元,有力保障了郑万高铁、十五年制完全学校、中心城区内河治理等重大项目建设。筹措资金13.8亿元,支持城区道路、游园、绿化建设,提升中心城区宜居度。筹措资金6400万元,对进城农民购买商品住房实施补贴。支持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提升县域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高铁片区、周南高速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2.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力度,扎实推进精准扶贫。持续加大投入,创新举措,为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有力保障。

  加大扶贫资金投入。通过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面整合涉农资金等有效措施,共筹措扶贫资金43.3亿元,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实现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全覆盖。积极运用扶贫资金监控系统,实时监控扶贫资金拨付和执行情况,促进扶贫资金和项目一一匹配。建立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日报制度,督促县区规范管理,加快支出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统筹整合资金支出进度分别达到97.4%和92%,获得省绩效考评奖励资金4300万元。

  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围绕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开展常态化、拉网式、全覆盖监督检查,全年共开展各类扶贫资金专项督导检查20余次,督促各县区精准落实省市财政扶贫政策,切实整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3. 加大财政支农力度,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90.2亿元,支持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全面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支持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筹措农业综合开发、新增千亿斤粮食工程、土地整理等资金6亿元,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拨付林业专项资金4.4亿元,促进林业生态建设。拨付农田水利设施、水系综合整治等水利资金3.69亿元,发挥水利设施的综合效益。拨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补贴资金12.7亿元,争取产粮大县、产油大县等奖励资金3.1亿元,巩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拨付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产业化集群培育等资金9030万元,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支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筹措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7亿元,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拨付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3.54亿元,支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筹措资金1.2亿元,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筹措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12.9亿元,支持改善农村出行条件。筹措资金1.3亿元,支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和田园综合体试点建设。

  创新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方式。出台《构建“政银担保投”支农联动机制 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办法》,推行“政银担保投”合作信贷模式,全市共投入风险补偿金3.6亿元,引导金融机构发放小额信贷资金17.1亿元,居全省第一位。筹措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3亿元,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减轻农民因受自然灾害所受的损失。

  4.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市财政民生支出469.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4%。

  支持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全市教育支出完成121.8亿元。安排义务教育发展资金1.5亿元,支持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安排资金3.7亿元,推进“全面改薄”和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计划。支持中心城区十五年制完全学校建设。支持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中小学特岗教师计划。支持完善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执行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率先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安排资金1.8亿元,支持高等教育发展等。

  支持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7亿元,重点确保了城乡困难群体生活救助金、居民及企业养老金等及时足额发放,覆盖城乡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更加完善。支持职教攻坚二期和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积极就业政策有效实施。

  支持提高医疗卫生水平。全市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1亿元,强力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公共卫生服务等各项医改工作顺利推进。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420元提高到4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年人均45元增加到50元。在全省率先实施困难群众“医保救助工程”,用于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医保报销,有效防止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

  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3亿元,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动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公共体育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支持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开展舞台艺术送基层,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丰富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支持生态和环境治理。全市节能环保支出17.2亿元,有力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争取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1.82亿元,支持加强生态保护。筹措资金5.36亿元,支持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水土气污染防治及环保能力建设等环境污染防治。支持购置新能源公交车400辆,实现公交环保运行。

  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市住房保障支出9.6亿元,重点用于发放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支持城镇棚户区改造等,有效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

  支持平安南阳建设。全市公共安全支出27.4亿元,支持反恐维稳、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强化各领域安全监管等。

  5.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入贯彻实施《预算法》,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除涉密部门外市级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全部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获得全省预决算公开考评第一名。深化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框架和制度体系,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前瞻性和针对性。

  积极推进财政资金基金化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设立高创裕宛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成为我省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第一支注册成立的子基金;投放现代农业发展基金和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6500万元,撬动银行贷款1.5亿元,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先进制造业企业发展壮大。争取省级基金1.49亿元,支持我市企业转型发展。谋划运作“诸葛英才”创新创业基金、产业集聚区发展基金、艾草产业发展基金等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支持我市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推动产业结构升级。

  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积极做好PPP项目入库申报,组织开展PPP项目风险防控培训,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实施。至2017年底,全市已有67个项目纳入省财政厅PPP项目库,总投资规模802.48亿元,已落地实施项目16个,投资总规模305.9亿元。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坚持“开前门、堵后门”,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债务风险防控。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9.87亿元,有力保障了全市公益性项目资金需求。同时,置换了现有存量高息债务,降低了融资成本,减少付息支出3亿元以上。

  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15项,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全市政府采购规模达101.4亿元,增长11.7%,节约资金8.3亿元。财政投资评审送审额152.4亿元,审减额20.8亿元。财政资金绩效评价23.4亿元,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

  (四)过去四年财政工作情况

  四年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站位全局、服务大局,积极作为、改革创新,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强化管理、提升绩效,公共财政体系更加健全,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

  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2014-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141亿元增长到174.8亿元,累计完成640亿元,年均增长9.1%。争取上级资金由327.9亿元增长到443.2亿元,跨越400亿元大关,累计完成1586.9亿元,年均增长10.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451.8亿元增长到584.1亿元,跨越500亿元大关,累计完成2100.5亿元,年均增长8.9%。财政保障能力持续提升,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民生改善力度进一步加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四年来,全市民生支出由357.4亿元增长到469.7亿元,跨越450亿元大关,累计完成1675亿元,年均增长10%,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由79.1%提高到80.4%,保障和改善民生成效显著,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持续增强。

  财政调控职能进一步强化。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力支持“稳增长、促转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环节,增强了政府调控能力。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四年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67.2亿元,重点支持内河治理、“三馆一院”、郑万高铁、蒙华铁路、火车站改扩建等重大项目建设,有力拉动经济增长。大力推进减税降费,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全市经济平稳运行和提质增效。

  财政改革创新进一步深化。坚持把推进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作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重要动力和手段,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调整完善市与区财政体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中期财政规划、实施国库集中收付、搭建预决算公开平台、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开展财政资金基金化改革、推广运用PPP模式、构建“政银担保投”支农模式、实施困难群众“医保救助工程”和“政福保”政府综合救助责任险等改革创新举措深入推进,“营改增”政策有效实施,财政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提升。

  财政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市委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言献策的结果,是各地、各部门努力拼搏、狠抓落实的结果。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是: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部分县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面临较大压力,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财政收入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等。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财政工作基本思路和2018年预算情况

  今后五年,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强力实施“两轮两翼”战略,重抓重推“九大专项”,围绕建设重要区域中心城市,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2018年财政收支形势与市级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编制好2018年预算,对于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目标为6.5%以上,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进一步提高。收入增幅充分考虑了经济发展和减税降费因素,是积极稳妥的。税收占比主要考虑是为适应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体现经济发展质量水平,实现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在支出方面,增支政策多、刚性强,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政策保障水平,都需要大幅增加支出,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2018年市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并突出聚力增效,支持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支持加快建设重要区域性中心城市,支持“两轮两翼”战略和九大专项开展;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强化民生托底;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从严管控政府性债务,积极防范化解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 )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

  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

  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安排 29亿元,增长18.4%;非税收入安排16亿元。

  按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均衡性转移支付以及结算补助和上解,减去体制上解和补助下级支出后,市级财力为62亿元。

  支出结构情况是:工资、公用经费支出28.8亿元,占财力的46.4%;配套支出6.3亿元,占财力的10.2%;地方政府债务付息支出3.3亿元,占财力的5.3%;事业发展等项目支出23.6亿元,占财力的 38.1%。

  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教育支出14.2亿元,增长2%;科学技术支出1.2亿元,增长10%;农林水支出4.2亿元,增长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亿元,增长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亿元,增长2%;节能环保支出0.96亿元,增长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亿元,下降26.9%;城乡社区支出4.8亿元,增长1%;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0.85亿元,增长1%;预备费0.62亿元,占财力支出的1%。各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按不高于2017年支出控制数编制,其中:公务接待费2080万元,下降5%;因公出国(境)经费210万元,下降5%,公车购置和运行费4320万元,下降4%。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拟安排53.3亿元,全部安排支出。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主要用于偿还贷款本息、部门项目及专项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主要用于燃气热力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编制经费等。

  3.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65万元,全部安排支出,主要用于解决职工安置费缺口。

  4.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2018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 123.5亿元。支出安排120.1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较上年增加较多是因为从今年开始,编入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支预算。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草案在人代会批准前,可以预安排部分支出。截至2018年8月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情况如下:基本支出28.8亿元,已支出22亿元;债务付息支出3.3亿元,已全部支出;配套等支出29.9亿元,已支出23.2亿元,用于保障市直各部门的正常运转和社会事业发展。

  5.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财政预算安排

  2018年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亿元,增长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亿元;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亿元,增长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亿元;官庄工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亿元,增长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亿元;鸭河工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9亿元,增长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亿元。

  详细情况见附件。

  (三)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情况

  截至8月底省财政厅共下达我市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6.54亿元,其中市本级转贷金额为13.69亿元,县区金额为22.85亿元。按照规定,新增政府债券应当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保障米字形铁路、扶贫攻坚等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

  市本级13.69亿元新增债券安排情况如下:5.69亿元新增一般债券用于郑万高铁南阳段地方配套建设、郑万高铁南阳卧龙站站房建设、扶贫资金等;8亿元土地储备新增专项债券全部用于中心城区土地储备项目。

  截至8月底省财政厅共下达我市2018年偿还类再融资债券7.54亿元,其中市本级转贷4.04亿元,县区金额为3.5亿元,全部依法用于置换偿还到期债券本金。

  三、2018年财政重点工作

  2018年全市财政工作将紧紧围绕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进一步健全财政制度,有效发挥财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消除贫困、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职能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格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建立健全债务动态监控系统,全面摸清政府债务底数,严格控制增量,稳妥化解存量。进一步落实债务风险预警办法和政府债务管理纳入政绩考核办法,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制定完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的实施方案,盘活各类资金和资产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

  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安排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1000万元,比去年增长75%。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创新扶贫资金使用机制和投入方式,支持做大做强优势特色扶贫产业,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织密政府保障网络,兜住贫困群众脱贫底线。健全完善加快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支出进度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继续用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及时发现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

  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推进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土壤污染治理等工作,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支持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快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推进绿色产业发展,支持加快新能源汽车应用。统筹运用节能减排资金,支持绿色发展。支持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转变发展方式,从源头上控制污染。

  (二) 强化财政职能作用,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服务保障“两轮两翼”战略和九大专项实施,推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力支持项目建设。以产业补链延链强链、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完善为重点,认真研究国家投资政策,抢抓中央新一轮扩投资、补短板的重大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项目投资融资保障力度,努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步伐。大力支持郑万高铁、蒙华铁路、南阳机场迁建和通用机场建设,统筹支持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路网优化加密,全面提升我市交通优势。

  持续增加财政投入,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安排科技创新贷款贴息资金10000万元,比去年增加一倍;安排科技创新专项资金5500万元,比去年增长70%,落实各项科技创新奖补奖励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投入体系,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继续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加快发展现代金融。落实引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奖励政策,大力支持推动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协同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支持做大做实市县两级融资平台,构建省、市联运的投融资机制,推进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升级,提升自我发展能力。深入推进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充分发挥已设立基金作用,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基金、诸葛英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艾草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等新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支持相关产业发展。高效规范推广运用PPP模式,把握项目推介、宣传培训、融资支持、政策研究四个关键环节,夯实PPP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强化财政资金激励作用,支持打造人才强市。安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9000万元。支持实施“诸葛英才计划”,完善人才引进的支持政策措施,着力引进培养一批高水平的领军人才、科技人才、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才。支持实施本土人才回归工程,吸引外地高校毕业生来宛创业就业,鼓励本地高校毕业生就地创业发展。支持激发保护企业家精神,强化企业成长激励,着力培育一批勇于创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家队伍。支持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着力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完善财政支农投入体系,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大力支持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补贴政策,巩固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继续实施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建设美丽乡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调整优化资金结构,全面推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进一步发挥“政银担保投”支农联动机制作用,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产业化发展。

  持续加强资金统筹,支持提高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支持推进中心城区振兴工程,加快推进高铁片区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大内河综合治理、地下综合管廊、路网完善等工作的支持力度,着力提升城市功能、增强城市承载力。积极支持卧龙岗武侯祠创建国家5A级景区和古宛城保护利用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老城区品味。支持“双创双建”工作开展,支持各县区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融资工作。

  (三)着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发展教育事业。大力支持十五年一贯制学校建设,有效缓解城区入学难、大班额问题。安排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16000万元,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安排市直普通高中公用经费2839万元,完善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安排学生资助资金4450万元,支持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困难特殊群体平等接受教育。支持县区实施普通高中改造,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农村学校特岗和支教老师周转宿舍建设,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生活待遇。

  持续提高保障能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安排基本养老保险市级补助资金11000万元,促进城乡居民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将城市低保财政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250元提高到262元、农村低保财政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142元提高到154元;特困人员生活救助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200元。安排资金1000万元,撬动社会资金1亿元,实施“政福保”政府救助综合责任保险,放大政府救助资金效益。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力度,支持开展全民技能振兴工程,进一步营造支持大众创业良好氛围。

  持续提升保障水平,支持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持续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力度,保障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安排城乡居民医保市级配套资金2.24亿元、公共卫生服务市级配套资金2635万元,支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年人均450元提高至49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补助标准由年人均50元提高至55元。安排资金2322万元实施“困难群众医保救助工程”,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支持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增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

  持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创新财政支持模式,继续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支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继续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持续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解决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积极筹措保障性住房资金,支持城镇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为住房困难群体提供基本租购住房服务。

  持续强化财政投入,支持平安南阳建设。加大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投入,支持“雪亮”工程和社会治安综合监控系统建设,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全力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足额保障政法各部门办案业务工作开展的基础上,安排400万元群众举报奖励专项资金,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保障。

  (四)改进和加强预算管理,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严格落实《预算法》等法规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狠抓预算执行管理,提升高质量发展的保障能力。积极培植涵养财源,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认真落实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各项财政政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财政实力。深入推进综合治税,积极推动涉税信息共享,完善综合治税信息系统建设,强化涉税信息分析利用,充分发挥综合治税在加强税源管控、培植财源、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等方面的作用。强化预算约束,年度预算批复后,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使用,坚持先预算后支出,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规范预算调整事项,维护预算严肃性。

  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增加财政资金有效供给。清理整合专项资金,进一步压减专项资金数量,建立不同专项、同一专项内部不同使用方向竞争分配机制,集中财力办大事,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扎实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提高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和普惠性。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深化财政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进一步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框架和制度体系,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前瞻性。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提高财政管理透明度。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深入研究跟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省与市县收入划分改革等改革措施,争取在改革中为我市争取到更多的改革红利。继续深化财政资金基金化改革, 加强基金运营投放,不断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支持我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设。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实施绩效目标执行动态监控,推动绩效评价提质扩围,并深入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论证机制,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推动专项资金清理整合,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进一步强化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面摸清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底数,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风险。稳步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改革,强化债券资金管理。积极向上级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提高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专业化程度,支持全市重点公益性项目建设。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心工作、锐意进取,努力开创财政改革发展新局面,为谱写中原更加出彩的南阳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7年南阳市级财政收支及2018年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