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移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阳市移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阳市移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阳市移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阳市移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南阳市移民局是市政府水库移民管理工作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全市已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在建大型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及后期扶持工作。
(一)负责《水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意见》、《南水北调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关于移民工作方针、政策的实施和行政复议。
(二)指导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拟定全市移民工作发展规划和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移民搬迁安置规划、后期扶持规划及其年度实施计划,负责移民规划实施效果的检测和评估。
(三)参与配合有关部门起草地方性移民工作规范性文件,制定移民工作相关政策。
(四)组织较大型水利水电移民工程的论证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查全市移民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监督、检查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移民工作规程、规范的执行情况。
(五)综合管理、组织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审核、审批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检查、监督其执行情况。
(六)具体负责南阳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七)负责全市移民工程建设组织实施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移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八)负责综合协调解决移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九)负责全市在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对后期扶持项目进行审查、审核、批复、监督和验收,组织、指导、协调移民生产生活问题。
(十)负责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移民投资的财务、资金管理和移民资金内部审计工作,编制财务预决算,监督检查全市移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十二)负责全市移民信访工作,保持移民区社会稳定。
(十三)负责移民工作宣传、教育科技、培训和外事工作,负责全市对口支援和有关移民的经济技术合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阳市移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南阳市移民局本级
第二部分 南阳市移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点击可下载)
二、收入决算表 (点击可下载)
三、支出决算表(点击可下载)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点击可下载)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点击可下载)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点击可下载)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点击可下载)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点击可下载)
第三部分南阳市移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998.94万元,支出总计998.94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21万元,减少0.73%。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958.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3.07万元,占96.35%;其他收入35万元,占3.65%。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83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0.01万元,占78.03%;项目支出183.06万元,占21.97%。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962.3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63.05万元,增长60.58%。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4.2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0.0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0.11万元,增长13.4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4.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07万元,占13.0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9.6万元,占4.39%;农林水(类)支出528.68万元,占78.41%;住房保障(类)支出27.89万元,占4.1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74.24万元,支出决算为67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82.21万元,支出决算为8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86万元,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6万元,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农林水支出(类)南水北调(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85.21万元,支出决算为38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农林水支出(类)南水北调(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49.47万元,支出决算为49.47万元。
7.农林水支出(类)南水北调(款)环境、移民及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84万元,支出决算为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农林水支出(类)南水北调(款)其他南水北调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7.89万元,支出决算为2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5.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7.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48.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9万元,支出决算为12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97%,主要因消化上年结转部分资金,其中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目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数额较大,主要因消化上年结转部分资金。
八、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17万元,支出决算为15.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66万元,下降23.5%,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4.66万元,主要是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压减接待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17万元,占100%。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1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来访人员。南阳市移民局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20个、来访人员11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九、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南阳市移民局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共涉及预算资金143.4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南阳市移民局根据2017年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争创省级(标兵)精神文明单位”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5.21394.57万元,比2016年减少9.36万元,减少2.3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南阳市移民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等。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为完成慰问困难移民群众工作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社会保障费。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障、医疗补助费等。
十、农林水支出(类)南水北调(款)行政运行(项):指为保障南阳市移民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南水北调(款)机关服务(项):指为南阳市移民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南水北调(款)环境、移民及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项):指为全市移民工作正常开展、完成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南水北调(款)其他南水北调支出(项):指为宣传移民精神工作正常开展、完成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