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2017年预算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1、主动与预算管理科室对接合作,对市直部门编制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和2017-2019年财政规划总体绩效目标实行申报,并动态监控预算绩效目标。共审核82个单位,118个项目,涉及资金2.15亿元。同时新增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共有44个单位上报,涉及资金9.9亿元。
2、开展部门绩效自评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定期沟通对接,及时推进各县区和六个市直单位开展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资金15亿元。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有助于部门树立和增强绩效观念,积极探索多层次、多类型的评价形式,提高部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突出特色,开展重点项目直评工作。在部门自评基础上确定2016年农村公路小型项目补助资金和2016年市本级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为重点评价项目,涉及资金1.97亿元。在重点项目评价中,我们重点关注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包括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及可持续影响等,并组织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参与绩效评价工作。同时我们注重实效,推动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实行评价结果报告制度,定期将重点项目评价报告上报市人大、市政府和相关部门,作为决策监督的重要参考。2017年两个重点项目评价报告受到市领导重视,市长霍好胜、常务副市长景劲松、副市长刘庆芳分别作出批示。
4、联合开展绩效评价。会同环保局等部门对2016年度丹江口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进行了联合绩效评价,涉及资金7.6亿元,通过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整改、监督,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