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11-03 信息来源:南阳市财政局 字体大小:

南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次会议文件七

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7年10月31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谢松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的政策要求及安排意见

  截止9月份,全市共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7.82亿元,其中置换债券33.49亿元,新增债券44.33亿元。新增债券中一般债券(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偿还)14.21亿元,专项债券(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偿还)30.12亿元。

  (一)政策要求

  新增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优先用于支持铁路建设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

  (二)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意见

  根据上述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市级预算安排情况,经市政府研究,拟分配如下:

  1.市级安排使用8.54亿元(全部为一般债券)。其中:中心城区15年制完全学校建设市级补助1.58亿元,郑万高铁卧龙站站房建设0.35亿元,“三馆一院”建设0.5亿元,火车站改扩建0.3亿元,幼儿园东北分园建设0.06亿元,南水北调精神教育基地建设0.21亿元,内河综合整治工程1.46亿元,公交场站建设0.8亿元,市政基础设施项目2.78亿元,园林绿化项目0.5亿元。

  2.转贷县(区)35.7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5.67亿元,专项债券30.12亿元),县(区)要按转贷额度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预算法规定和政府债务分类管理要求,“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的”、“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按上述意见安排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需作如下调整: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增加债务转贷收入14.21亿元,列入“债务转贷收入”下“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科目。

  2.增加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4亿元,根据实际使用方向列入相应支出科目。

  3.增加债券转贷县(区)支出5.67亿元,列入“债务转贷支出”下“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科目。

  预算调整后,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仍为49亿元(一般债券收入不计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债券转贷收入8.54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8.54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74.54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8.54亿元;一般债券转贷县(区)支出5.67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67亿元。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增加债务转贷收入30.12亿元,列入“债务转贷收入”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转贷收入”科目。

  2、增加债券转贷县(区)支出30.12亿元,列入“专项债务转贷支出”科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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