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阳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阳市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阳市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阳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宛政办〔2015〕110号)文件的规定,南阳市财政局的主要职责为:
(一)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政策性措施、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运用财政政策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政策性措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等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性措施。
(三)负责全市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市级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审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全市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研究提出完善市、县(区)级政府(管委会)之间事权、支出责任、财政收入划分方案的建议,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编制年度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汇总年度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市场及彩票资金。研究制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六)组织制定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市级政府采购预算并监督管理。
(七)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级财政行政、政法、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支出,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性建议。拟订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务支出标准。承担市、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有关工作。
(八)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级财政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支出,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性建议。负责拟订全市农业综合开发政策性措施和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监督管理市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性建议。制定全市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十)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级财政服务业发展、商业流通、旅游、粮食等支出,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性建议。拟订商业流通、旅游、粮食、物资、供销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地方税收条例等政策;在国家规定的权限内,提出地方性税目税率调整和对全市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牵头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在国家税制改革统一框架下,提出加强地方税体系建设相关建议。
(十三)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编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预算;负责市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全市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监督管理公物拍卖。
(十五)承担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拟订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执行地方政策性保险有关政策。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对地方金融类企业资产、财务的监管职责。
(十六)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拟订有关政策性措施和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政府债务管理及相关风险预警机制。
(十七)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十八)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性建议。
(十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阳市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南阳市财政局本级
2.南阳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3.南阳市国库支付局
4.南阳市基层财政管理局
5.南阳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6.南阳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
第二部分 南阳市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表下载:南阳市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阳市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5332.07万元,支出总计5250.42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4.47万元、608.06万元,增长5%、13%。
图1(见附表):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5332.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01.94万元,占97.6%;其他收入130.13万元,占2.4%。
图2(见附表):收入决算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525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8.08万元,占61.9%;项目支出2002.34万元,占38.1%。
图3(见附表):支出决算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201.9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999.0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36.19万元、450.77万元,增长6.9%、9.9%。
图4(见附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55.2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4.4%。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72.54万元,增长10.5%。
图5(见附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55.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54.26万元,占73.7%;教育支出424.27万元,占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6.46万元,占8.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9.13万元,占3.2%;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占0.2%;农林水支出15.54万元,占0.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55万元,占0.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6.89万元,占2.4%;住房保障支出164.18万元,占3.3%。
图6(见附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379.6万元,支出决算为495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新进人员支出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增资,二是按照要求对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清产核资。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37.6万元,支出决算为238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支出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增资。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19万元,支出决算为54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缩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开支。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35.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11.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24.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6.54万元,支出决算为46.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26.86万元,下降7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5.76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9.6万元下降82.7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02万元,下降56.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领导赴俄罗斯项目洽谈、日本友城互访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减少了公车数量;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积极贯彻落实中央规定,压缩此类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76万元,占12.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2.98万元,占4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8万元,占38.2%。具体情况如下:
图7(见附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76万元。全年安排局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5.76万元,主要用于参加以下谈判和磋商:赴俄罗斯项目洽谈、日本友城互访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9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2.9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汽油、维修和保险等。2016年期末,财政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6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财政部门和外省、市(地)财政系统领导同志及有关来宾的公务活动。财政局2016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04个、来访人员201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财政局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1819.7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主要用于土地出让业务支出和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支出。其中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支出项目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数额较大,主要原因:是此项工作覆盖面广,时间跨度长。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5.07万元,比2015年增加296.29万元,增长15.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期末,财政局共有车辆3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6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