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09-12 信息来源:南阳市财政局 字体大小:

南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文件五


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7年8月30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谢松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今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6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

  1. 全市收支情况:年初汇总各级人大批准的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收入年初预算170.2亿元,执行中因国家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和实施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按统一口径调整为165.7亿元,实际完成167.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8%,比上年增长8.3%。

  全市一般公共支出年初预算414.3亿元,执行中,使用中央、省级补助、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预算调整为568.1亿元,实际完成548.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6.6%,增长6.4%。

  2. 市级收支情况

  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收入年初预算46.6亿元,调整后为46亿元,实际完成46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5.6%。

  市级一般公共支出年初预算77.1亿元,执行中由于中央、省增加补助、使用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等,支出预算调整为97.9亿元,实际完成84.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6.1%,增长9.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 全市收支情况

  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65.9亿元,实际完成112.6亿元,比上年增长43.8%。支出预算合计83.7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157.1亿元,实际完成127.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1.4%,增长20.9%。

  2. 市级收支情况

  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9.7亿元,实际完成15.7亿元,增长37.5%;支出预算为9.7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补助县区等因素调整为28.6亿元,实际完成1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52.4%,下降19.6%。

  (三)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100万元,实际完成4345万元,其中4202万元为上级补助收入;支出预算为100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因素调整为4345万元,实际完成430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

  (四)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61.2亿元,实际完成81.3亿元,为预算的132%,增长26%;支出预算64.3亿元,实际完成68.6亿元,为预算的107%,增长11%。

  (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一般公共预算

  经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后因“营改增”政策因素调整后,2016年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1.43亿元,实际完成1.5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5.4%,增长13.9%;高新区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4.3亿元,实际完成4.3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5%,增长8.5%;官庄工区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1.29亿元,实际完成1.3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2%,增长9.4%;鸭河工区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0.71亿元,实际完成0.7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6.5%,增长15.1%。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一般公共支出年初预算3.45亿元,调整预算为4.92亿元,实际完成4.55亿元,下降10.5%;高新区一般公共支出年初预算3.93亿元,调整预算为4.33亿元,实际完成4.33亿元,下降6.6%;官庄工区一般公共支出年初预算1.11亿元,调整预算为1.87亿元,实际完成1.69亿元,增长2.8%;鸭河工区一般公共支出年初预算0.88亿元,调整预算为1.13亿元,实际完成1.12亿元,增长2.6%。

  市级决算详细情况已在决算草案中说明。

  二、2016年预算执行效果和落实市人大决议情况

  2016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深入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深化财政改革,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重点报告以下事项:

  (一)着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支持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筹措专项扶贫资金9.9亿元,同比增长155.2%,实施了一批整村推进、产业扶贫等扶贫项目;出台《南阳市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在全市7个贫困县全部开展统筹整合,将中央、省、市财政安排的37类93项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2016年统筹整合相关涉农资金11.7亿元。制定《南阳市财政扶贫保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引导金融部门及社会资本加大对扶贫领域的投入。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加大投入力度,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20.6亿元,比2015年增加57.6亿元,累计为全市减少付息支出18亿元,有力支持了脱贫攻坚、铁路建设等民生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资金23亿元,支持三馆一院、内河治理、棚户区改造等项目;统筹资金4.7亿元,支持两相东路、杜诗路、白河大道下延、滨河路下延等中心城区道路新建和续建;统筹资金5.1亿元,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筹措资金1.43亿元,支持南阳卧龙综合保税区建设;积极支持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发展,推动服务业“两区”产业集聚、特色培育和功能提升。

  (二)支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贯彻落实“营改增”等减税降费政策,仅“营改增”一项2016年为企业减税7.9亿元左右;办理保险行业、资源综合利用等企业退税2.1亿元;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化解房地产库存,对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过程中职工分流安置进行奖补。大力支持科技创新,2016年全市科学技术支出7.1亿元,增长14.6%,主要用于支持我市重点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突破,支持宛创空间和创业大街建设,对科技小巨人、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等进行奖励补助,对南阳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成果转化奖等进行奖励。筹措资金5.2亿元,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支持做好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积极支持和发挥“过桥资金”和“担保资金”两个平台作用,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市级“过桥资金池”资本金总额达2.83亿元,2016年为556家企业提供了55.2亿元的“过桥资金”支持,节约企业融资成本3.6亿元;市级“担保资本金”总额达2.56亿元,可为企业提供25.6亿元担保服务。

  (三)大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财观念,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全市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43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80%,为全市人民办了一大批好事实事。不断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确保城乡低保、五保、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生活救助金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支持中心城区中小学校新建改扩建,促进解决“大班额、入学难”等问题;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资助政策,完善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积极支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推动高校内涵式发展。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对贫困人口大病医疗救助力度,巩固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各类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出台《南阳市财政扶持公益广告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立“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长效奖励机制。加大生态环保投入力度,有力支持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及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大力支持信访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各项要求,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完成市级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将未来三年重大项目支出纳入财力保障范围,市本级项目细化率大幅提升,提高了财政政策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把PPP模式作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要途径,大力推广PPP模式,截至2016年底纳入省级项目库项目36个,总投资522.5亿元,1个项目被财政部选取为全国示范项目,落地实施项目11个,总投资额160亿元,有效撬动了社会资本支持经济发展的积极性。积极开展财政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南阳市现代农业发展基金实现项目投放。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债务规模控制长效机制,全市政府债务规模在上级下达的限额合理范围内,总体规模得到有效控制。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采取“收、调、减、控”四项措施,着力把“零钱”变成“整钱”,把“死钱”盘活用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年仅市级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9.9亿元,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操作,编制市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推进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有序开展。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各项要求,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市级政府预决算在人大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进一步丰富细化,除涉密信息和部门外,应公开预算的市直部门全部公开了部门预决算。

  三、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重点工作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

  1-6月,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52.6亿元,增长8.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54.1%,增长5.4%。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7亿元,为预算的50.4%,增长6.5%。

  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81.1亿元,增长24.4%,为调整预算数的74.5%。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8亿元,增长9.8%,为调整预算数的60%。

  从重点支出项目看:教育支出83.3亿元,增长33.5%;科学技术支出4亿元,增长37.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1.6亿元,增长29.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0.3亿元,增长20.4%;城乡社区支出46.3亿元,增长65.3%;农林水支出38.4亿元,增长35.8%。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3.7亿元,增长11.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8.3亿元,增长9%。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5亿元,下降6.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43.8亿元,下降12.7%。

  (二)预算执行中的主要特点

  全市财政收支运行平稳,圆满完成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预期目标。收入方面: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54.1%,比序时进度快4.1个百分点。支出方面: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81.1亿元,增长24.4%;民生支出合计309.7亿元,增长26%,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81.3%,就业、教育、科技、农林水、医疗卫生、社会保障、节能环保等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半年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要求,聚焦“双轮驱动”战略和“九大专项”工作,加强谋划、用心工作,认真落实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1. 依法加强收支管理。会同税务等部门加快推进综合治税,以专项治理为抓手促进涉税信息补充完善,推进部门间信息系统互联共享,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税收分析监控,做到依法征税,实现应收尽收,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围绕国家出台的新政策、围绕“十三五”规划,结合南阳实际,突出南阳特点,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加强与市直部门和县区的沟通衔接,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持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集中资金保重点、保民生。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资金收回统筹使用力度,建立盘活财政存量与预算编制挂钩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 全力支持“九大专项”工作开展。将“九大专项”作为南阳实现转型跨越的重要支撑,认真抓好财政支持“九大专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打好政策“组合拳”,用好财政资金“杠杆”,为重大专项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支持。加强资金统筹整合,优化支出结构,明确支持重点,资金安排向重大专项倾斜。结合“九大专项”项目谋划,建立对上争取项目库,强化与部门间沟通对接,出台争取资金考核办法,加大政策、资金、项目的争取。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助力企业减负增效;采取财政贴息等方式,支持创新发展,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引导和撬动金融、社会资本支持重大专项建设。

  3. 加大脱贫攻坚支持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扶贫资金投入,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财力保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扶贫资金统筹整合相关规定,把纳入整合范围的中央和省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审核权完全下放到贫困县,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充分发挥“政银担保投”支农联动机制作用,引导县区设立风险补偿金,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优先扶持帮贫带富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督促县区加强扶贫项目库建设,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充分运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促进各类扶贫资金尽早发挥效益。

  4.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把PPP模式推广应用作为投融资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着力在提高项目落地率等方面实现突破,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建设。继续深入推进财政资金基金化改革,积极运作现代农业发展基金、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新型城镇化基金等已设立基金,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基金等基金设立运作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体系。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全力保障新城片区建设,支持加快“一主两副”月季公园和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5. 积极保障改善民生。足额落实重点民生实事所需资金,确保重点民生工程顺利实施。进一步推进“全面改薄”和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计划,支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确保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多方筹措资金,支持中心城区中小学及四所十五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落实困难群众补充医疗保险,保障困难群众医疗待遇。充分发挥“政福保”政府救助综合责任保险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实现商业保险对现有政府救助领域的有效补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抓好重大财政政策措施落实,对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务实重干,积极进取,用心工作,确保2017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圆满完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2016总决算公开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