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财政局2017年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05-18 字体大小:

南阳市财政局

2017年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意见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财企〔2017〕24号)精神,为进一步健全企业服务长效机制,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南阳市财政局2017年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为目标,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利用财政政策工具,支持企业去产能、去库存、减费用、降成本等重点工作,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政策扶持引导,强化企业服务意识,完善企业服务机制,全力支持企业改革发展,为全市企业发展创造良好财政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构建企业服务长效机制,提高企业服务效能

1、完善企业服务工作机制。一是实行企业联系制度。局领导与科室分包联系企业,实行点对点服务,为企业提供全程全面服务。二是完善财企沟通机制。通过深入企业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掌握涉企财政政策落实情况,分析把握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环境中面临的问题、困难,帮助抓好企业去产能、去库存、减费用、降成本任务完成,重点研究制定水泥、电解铝、钢铁、化肥、棉纺等过剩产业帮扶措施,主动为企业帮扶支持、排忧解难。三是完善企业服务台账制度。对企业问题受理和办理实行台账管理,及时收集企业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严格执行挂销账制度,确保企业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

2、加强服务企业政策宣传。认真贯彻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利用各种媒体和市财政局网站进行宣传,编印服务企业财政政策汇编,免费发送服务企业,使企业了解熟悉财政政策内容、办理程序,加强对重点企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帮助企业全面、深入了解国家产业引导财税政策。

3、完善企业运行分析制度。充分利用财政企业财务信息平台,突出抓好我市重点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分析、企业财务会计决算企业财务信息工作,坚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及时准确把握企业财务状况,及时创新财务分析方法和手段,为领导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政策提供依据,并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二)认真落实财政优惠政策,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1、支持推动结构性改革。着力加强结构性改革,培育现代供给新体系,重点支持全市实施聚焦产业求突破行动和“五个一百”行动计划,加快产业结构、需求结构深度调整,建设现代产业强市,不断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益。落实支持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改造、压缩过剩产能、建筑节能、资源再生利用、太阳能发电补贴等方面的财政支持政策,加快实施节能重点工程。

2、落实“中国制造2025”南阳行动方案,以高端制造、智能制造为引领,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培育产业竞争优势,继续实施《南阳市重点产业2016年行动计划》,支持重点企业技术改造和战略重组,加快推进两化融合,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加强品牌质量建设,激励企业上市挂牌,支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实现产业振兴工程,推动工业转型升级。

3、加大支持产业聚集发展。认真落实促进产业聚集区发展的各项财政扶持政策,围绕产业聚集区和“一县一业”产业集群,统筹资金支持聚集区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承载和服务能力;积极支持产业集群发展,以产业链整合提升为重点,强力推进延链、补链、强链,支持把我市基础较好的食品加工业率先培育成千亿元产业,支持培育六大特色主导产业。

4、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财政扶持中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提高增值税、所得税起征点、对小微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等优惠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资金支持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积极争取上级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5、加大对外开放支持力度。加大支持招商引资,落实招商引资财政政策,对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实行“一企一策”重点支持。认真落实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积极争取外经贸资金,支持企业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提高出口竞争力;充分发挥好卧龙综合保税区平台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

6、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政府对市场主体技术创新的引导作用,大力支持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提升创新驱动能力。加大重点科技和自主创新专项扶持力度。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建立适应不同类型科研项目特点的支持机制。围绕实施商业模式创新示范工程,鼓励企业通过电子商务等新的商业模式,促进生产型制造业向服务型制造业转化,推动信息技术在现代物流、工业设计等服务业领域的广泛应用。

(三)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支持企业发展

1、构建多层次财政支持科技创新投入体系。为进一步支持强化创新支撑能力,市财政要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加大投入、创新模式,着手建立科技创新贴息、科技创新券、科技创新奖补等三位一体的科技创新资金投入体系,增强财政对科技创新的保障能力。

2、探索财政涉企基金化改革新路子。积极整合市级各类专项资金,设立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子基金,用足用活国家和省产业基金政策,不断探索我市相应子基金运行模式。加强政策研究,选好基金运作公司,认真筛选项目,形成管理科学、运作规范的运营模式,支持帮助企业积极争取上级产业引导基金和其他财政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推动企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

(四)加强涉企资金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加强涉企资金绩效和监督管理,提高涉企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加强跟踪问效,保障各项政策有效落实。扩大绩效目标覆盖范围,实现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全覆盖。拓展多层次绩效管理模式,形成部门自评、财政重点评价和预算绩效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管理模式。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预算编制和日常概预算管理中,并作为完善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绩效信息报告公开机制。

2、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持续抓好制度建设,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明确并细化购买服务范围和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督促力度,着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研究落实事业单位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形成改善公共服务的合力,通过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3、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创新,着力实现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一是认真落实简政放权要求,严格按权力清单依法履职,实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制。二是简化优化政府采购流程,简化工作程序,减少审批环节,优化电子政务采购系统,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三是搭建网上电子商城,实现政府采购商品交易价格实时监测、透明可比,为采购人提供便捷的采购渠道。四是引入电商参与,不断强化政府采购市场化,促进市场充分竞争。五是认真落实有限采购政策,服务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拓展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融资渠道,继续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六是加大绿色采购力度,提高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比重。加大政策宣传,鼓励和推动我省企业开展节能环保产品认定、申报列入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认真落实优先采购政策,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五)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运行环境

1、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全面落实营改增改革,确保这一结构性减税措施平稳落地。全面落实国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推动创新、支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等各项税收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非营利组织、公益性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商品储备企业、动漫企业和文化转制企业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资格申报、评审和认定等工作,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有关企事业单位得到实惠,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规范收费管理,优化企业运营环境。按照中央工作部署,清理减免相关基金收费项目。落实收费基金清单制度,在公布收费基金目录清单的基础上,对收费基金项目实行常态化公示。严格审批相关部门的新增行政事业性收费申请,从源头上把好关。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收费检查工作,治理重点领域乱收费问题。

3、帮助企业多渠道融资,缓解企业融资难。调整政府支持方式,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继续推动涉企基金化改革,制定基金管理办法,规范基金有序高效运行。发挥中小微企业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多策并举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认真落实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作用,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的积极性,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建立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增强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担保的积极性。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点带面,放大财政资金效应,帮助企业缓解暂时资金困难,防范资金链断裂风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积极发挥局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结合局领导分包县区财政督导调研工作,确定19家企业为重点联系单位,开展“点对点”服务,实行局领导、科室联系分包重点企业制度。分包企业服务工作和分包县区财政督导调研工作同汇报、同考核。各有关科室设立并公布企业服务年咨询电话和企业服务联系人名单,畅通与企业服务渠道。加大对县区财政部门企业服务工作的指导。

(二)强化督导,严格考核

围绕政策落实、要素保障、项目建设、企业减负等关键环节,不定期对相关科室、县区企业服务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服务,帮助解决问题,督促政策落实。实行企业问题通报制度和责任清单制度,局相关科室和各县区财政部门对企业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按季度分别于季度末后10日内报送市财政局企业服务年活动办公室。建立企业服务年度考核制度,年终将对相关科室、各县区企业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要将企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局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对企业服务工作措施得力、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企业服务工作不积极、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落实问责。

(三)加强协调,营造氛围

加强在财政系统内开展企业服务的宣传交流,积极推广企业服务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强协调配合,促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局内相关科室和各县区财政部门应将有关开展企业服务宣传报道活动等情况(信息、资料、图片等),及时送市财政局企业服务年活动办公室(财政局企业科),联系电话:62376355,电子邮箱:nyqyk@163.com。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