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实施程序及各部门职责

发布时间:2017-04-01 信息来源:南阳市财政局 字体大小:


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文件明确规定PPP项目实施5个阶段、19个步骤,较好地解决了每个阶段、步骤“干啥、谁干、咋干”的问题,现梳理归纳如下。

一、项目识别阶段:包括项目发起、项目筛选、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4个步骤。

政府发起的项目应由财政部门负责向交通、住建、环保、能源、教育、医疗体育健身和文化设施等行业主管部门征集潜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可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行业专项规划中的新建、改建项目或存量公共资产中遴选潜在项目。社会资本发起的项目应由社会资本方以项目建议书方式向财政部门推荐潜在项目。

     项目收集后,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评估筛选,确定备选项目。财政部门根据筛选结果制定项目年度和中期开发计划。对于列入年度开发计划的项目,项目发起方应按财政部门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新建、改建项目应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产出说明和初步实施方案;存量项目应提交存量公共资产的历史资料、项目产出说明和初步实施方案。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工作。财政部门应根据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财政支出、政府债务等因素,对部分政府付费或政府补贴的项目,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每年政府付费或政府补贴等财政支出不得超出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

二、项目准备阶段:包括管理架构组建、实施方案编制、实施方案审核3个步骤。

县级以上政府可建立专门协调机制,指定项目实施机构并由其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依次对项目概况、风险分配基本框架、项目运作方式、交易结构、合同体系、监管架构、采购方式等重要内容进行介绍。财政部门应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验证,通过验证的,由项目实施机构报政府审核。未通过验证的,调整实施方案重新验证,经重新验证仍不能通过的,不再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三、项目采购阶段:包括资格预审、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评审、谈判与合同签署4个步骤。

项目实施机构根据需要准备资格预审文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社会资本和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参与预审,验证项目能否获得社会资本响应和实现充分竞争,并将资格预审的评审报告提交财政部门备案。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方,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项目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项目合同。

四、项目执行阶段:包括项目公司设立、融资管理、绩效监测与支付、中期评估4个步骤。

社会资本可依法设立项目公司。政府可指定相关机构依法参股项目公司。项目实施机构和财政部门应监督社会资本按照采购文件和项目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资设立项目公司;财政部门和项目实施机构对项目融资做好监督管理工作,防止企业债务向政府转移;结合中长期财政规划统筹考虑项目合同中涉及的政府支付义务,纳入预算并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项目实施机构定期监测项目产出绩效指标,编制的季报和年报进行备案;项目实施机构应当每3-5年进行项目中长期评估,评估报告报财政部门备案。

五、项目移交阶段:包括移交准备、性能测试、资产交割、绩效评价4个阶段。

项目移交时,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组建代表政府收回项目合同约定的项目资产移交工作组,并根据项目合同约定与社会资本确认移交情形和补偿方式,制定资产评估和性能测试方案。对移交资产按规定程序进行评估,作为确定补偿金额的依据;项目移交工作组应严格按照性能测试方案和移交标准对移交资产进行性能测试。性能测试结果不达标的,应要求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进行恢复性修理、更新重置或提取移交维修保函。社会资本将满足性能测试要求的项目资产、知识产权和技术法律文件,连同资产清单移交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办妥法律过户和管理权移交手续。移交完成后,财政部门对项目产出、成本效益、监管成效、可持续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应用等进行绩效评价,并按相关规定公开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作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工作决策参考依据。

 

 

   南阳市财政局PPP管理中心

2017年3月28日


附件: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