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预算公示
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与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与县区规划,完善规划制度。统筹协调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申报管理,负责会签或联合上报需市政府批准的规划,衔接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负责建立健全科学制度、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度机制。
(二)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措施手段运用机制化,研判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措施,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措施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三)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措施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四)参与分析研究全市财政、金融运行情况,研究提出政府性融资的措施,贯彻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组织拟订促进股权投资发展的有关措施,负责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及其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发展和制度建设。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管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负责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全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六)承担固定资产投资综合治理职责,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及措施,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衔接平衡需要申请中央政府投资、省政府投资、安排市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目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明确投资审批、核准、审核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统筹平衡涉及市财政性建设资金的项目。提出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政策性贷款建设资金使用方向和市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措施。拟订扩大民间投资的建议措施,建立重大项目社会公开发布制度,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国际合作。牵头组织全市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审批市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概算和初步设计。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市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现代市场体系的战略、目标、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措施,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措施,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服务业发展,指导和推进服务业载体平台建设,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战略、研究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产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措施并组织实施; 统筹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措施的制定实施,综合协调机制建立、考核评价等;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八)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城镇化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措施,完善空间规划体系。承担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负责区域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研究提出全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措施,组织拟订全市区域空间布局等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措施并组织实施。
(九)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监督执行全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与国家、省衔接调整进出口总量计划,提出粮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级储备计划。
(十)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人口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民政、残疾人等发展措施,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措施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措施。
(十一)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措施,规划布局并协调实施节能减排重大项目,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行业管理部门拟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地方性措施,制订统一的制度、规范和程序,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推动发展和规范第三方评估机构;负责对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十二)承担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的责任;起草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的有关措施;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选择指导目录;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要素保障、建设进度等实施监督,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市稽察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稽察;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依法对全市重点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措施和年度计划;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规划建设管理;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的措施。
(十四) 负责全市口岸、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管理和运行协调工作,统筹协调国际通道网络和通关环境建设。
(十五)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措施。
(十六) 组织落实国家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阳市发改委部门预算包含5个单位,分别为: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阳市信息中心、南阳市节能监察中心、南阳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南阳市工程咨询中心。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发改委系统2017年收入总计3599.47万元,支出总计3599.4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长了21.6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新增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评估评审费用等造成财政拨款增加;支出增长21.67%,基本支出增加是因为人员经费增长及新增养老保险金等,项目支出增加是因为主要是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新增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评估评审费用200万元等。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发改委系统2017年收入合计3599.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01.01万元,基金收入8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218.46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发改委系统2017年支出合计359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9.31万元,占57.77%;项目支出1520.16万元,占42.23%。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发改委系统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301.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1465.2 万元,占44.39 %;商品和服务支出124.16万元,占3.7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9.95万元,占13.93%;项目支出1251.7万元,占37.92%)。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49.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25.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24.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发改委系统所属单位市散装水泥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项目发展专项支出50万元,基本支出30万元。
七、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2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增加25万元。增加原因是2015年底进行党政机关公车改革,2016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和公车运行费,2017年,我单位有保留车辆,每车按规定3万元预算。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行政运行费预算情况:行政运行费2079.31万元(含基金收入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86.5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24.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7.9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机关水、电、文印、邮电、物业管理费、办公费等机关正常运转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674万元,其中:201.3万元为上年结转,主要是用于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规划的工作延续;472.7万元是市信息中心所承担的政府外网线路租用费及政府门户网站维护费等。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发改委组织对3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62.7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网址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