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和2017-2019年财政规划总体绩效目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7 信息来源:南阳市财政局 字体大小: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以及《南阳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试行办法》(宛财[2013]8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和2017-2019年财政规划预期绩效目标报送工作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定绩效目标编报范围

  各部门(单位)应按照南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编制市级2017-2019年财政规划的通知》(宛财预[2016]40号)要求,部门申报专项资金支出预算时需一并填报绩效目标,年度结束后对上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价,逐项报送绩效评价报告。在编制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和2017-2019年财政规划总体绩效目标时,部门(单位)项目预算资金(不含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项目须填报绩效目标,如部门(单位)无5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资金(不含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的,也须选取一个资金较大的项目填报绩效目标。同时,要按照预算信息公开要求,各部门要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二、规范绩效目标编报内容

  编制预算绩效目标,是强化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安排机制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绩效目标的编报,一是完整填报各相关要素,设置能充分反应项目特点、简便易行的关键指标,提高目标、指标与项目的相关度,绩效目标申报表中涉及到的内容必须完整、清晰、准确,无缺项漏项。二是要注意选择能够准确反映项目绩效情况的核心指标,合理设置指标值,选择经努力才可实现的合理区间值。三是绩效目标设置要同预算编制紧密结合。要根据绩效目标,合理优化项目支出结构,科学规划行动方案,制定确保项目实现的保障措施,做到资金额度与项目实施相匹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置过低,将影响项目预算资金的安排;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过高,则影响绩效评价效果。

  三、注重编报质量,加强绩效目标审核

  各部门(单位)作为绩效目标管理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明确职责,完善机制,严格把关,提高编报质量。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科室对各部门(单位)上报的绩效目标要进行审核,符合相关要求的,可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不符合要求的,要求部门(单位)及时修改、完善。

  绩效目标审核的主要内容:一是完整性审核。绩效目标的内容是否完整,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清晰。二是相关性审核。绩效目标的设定与部门职能、事业发展规划是否相关,是否对申报的绩效目标设定了相关联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是否细化、量化。

  三是适当性审核。资金规模与绩效目标之间是否匹配,在既定资金规模下,绩效目标是否过高或过低;或者要完成既定绩效目标,资金规模是否过大或过小。四是可行性审核。绩效目标是否经过充分论证和合理测算;所采取的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并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加强绩效目标管理

  各部门(单位)应按照审核的绩效目标组织预算执行,并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预算执行结束后,资金使用单位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财政部门要有针对地选择部分重点项目或部门(单位),开展项目支出或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健全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使其参与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切实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强化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安排机制。

  五、时间安排及要求

  请各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按照南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编制市级2017-2019年财政规划的通知》(宛财预[2016]40号)规定的时间节点,所有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在部门预算“二上”时应当结合财政初审确定的项目预算资金完成《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审核表》编报工作,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后,以纸质文件形式分别报送市财政局部门预算管理科室、绩效评价科,对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并将绩效目标审核意见反馈申报单位,作为项目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的依据。

  附表1-1,附表2-1下载

  附1-2: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审核表填报说明

  附2-2: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审核表填报说明

  联系人:南阳市财政局绩效评价科  薛龙晓

  电  话:  62376363

  备注:①此文件和表格及说明可登录南阳市财政局门户网http://caizj.nanyang.gov.cn,在“下载中心”中查阅和下载。

  ②各部门报送的《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审核表》电子文本发送到电子邮箱nyjxpj@163.com。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