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乡镇财政所主要职责
二、财政所长岗位职责
三、财政所预算会计岗位职责
四、财政所资金会计岗位职责
五、财政所统管会计岗位职责
六、财政所专管员岗位职责
七、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守则
八、学习及会议制度
九、考勤及值班制度
十、首问负责制
十一、服务承诺制度
十二、档案管理制度
十三、票据管理制度
十四、廉洁纪律制度
一、乡镇财政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含街道)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
2、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
3、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折)通”发放机制。
4、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5、负责乡镇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收管理;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
6、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7、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村帐乡监”、“农村三资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8、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
10、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政所长岗位职责
1、负责财政所的全面工作。
2、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掌握财政、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各项财政改革,积极参与制定本乡镇发展规划。
3、负责组织乡镇财政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定期向乡镇人大、政府及县市区财政局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4、负责协调本乡镇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之间的关系。
5、负责乡镇财政惠民补贴资金、财政项目资金和民生工程的政策宣传、资金管理和项目监督。
6、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7、负责财政所的内部管理,完善制度建设,监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8、完成上级财政部门和乡镇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政所预算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年度综合财政预算草案的编制和分析,适时提出修正建议。
2、负责年度预算内外资金的拨款、审核与核算工作。
3、负责对资金会计和统管会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对资金运行和使用情况提出建议。
4、负责按会计制度规定,做好财政总预算会计记账和各项会计事项处理。
5、负责按月向乡镇政府和县级财政管理机构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6、负责年度预算内外财政综合预算执行结果的决算编报和分析工作。
7、负责乡镇财政的票据管理工作。
8、负责乡镇财政、财务监督检查工作。
9、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政所资金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收支和银行存款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正确记载现金和银行存款帐目。
2、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完善审批手续,维护财经纪律。
3、负责保管好现金、有价证券和印章,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4、做好与总预算会计的手续衔接工作,接受总预算会计的监督和管理。
5、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