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管理进入新阶段
上世纪80年代,在财政部的推动下,全国开始普遍建立乡镇财政。1994年实施分税制改革至今,随着包括乡镇级在内的分级分税财政管理体制逐步确立,我国乡镇财政得到了长足发展,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日益科学规范。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有乡镇财政机构(主要是财政所)34539个,占乡(镇、街道办)总数40828个的84.6%,全国除西藏自治区受自然条件、经济发展等因素制约,没有完全建立乡镇一级财政外,其他各省(区、市)绝大部分乡镇都建立了乡镇财政所。
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不断深化,乡镇财政理财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在逐渐淡出农业税收征管的同时,落实民生政策、发放涉农补贴、服务“三农”发展的职责逐步增强,乡镇财政面临着新的形势与任务。乡镇财政是我国整个财政体系的最基础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国家政策落实的成效如何,很大程度上表现在基层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在新形势下,乡镇财政如何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特别是进一步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管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2008年,《财政部关于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要求各地加快乡镇财政职能转变,规范管理、深化改革,解决好乡镇财政在建设公共财政进程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近期,财政部预算司对地方落实《意见》的有关情况做了一次全面而详细的摸底调查。通过调查发现,各地财政部门按照《意见》的精神和要求,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进改革,加强对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指导,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国乡镇财政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提高思想认识乡镇财政工作全面推进
各级财政部门牢固树立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是财政管理基石的观念,充分认识加强“双基”工作的重要性,及时转发财政部《意见》,并结合地方实际情况,提出更加具体的要求。同时,深入调查研究,梳理相关工作,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财政工作的指导考核,培训提高基层人员业务能力,帮助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有力地推动了乡镇财政各项工作的开展。黑龙江省开展了全省乡镇财政管理大检查工作,覆盖面达到全省三分之一的县(市),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召开了全省乡镇财政工作会议,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乡镇财政队伍建设,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等方面,提出了下一步推进工作的具体要求。安徽省分别选择皖北、沿淮和皖南地区不同类型的乡镇进行调研,结合本省实际,研究起草了《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指导意见》,经省政府同意下发到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湖南省以基层财政所建设为抓手,开展了提高财政行政执行力和机关效能建设等多项活动,重点解决乡镇财政改革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门筹措资金,扶持困难财政所基础设施建设。全国上下形成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级部门密切配合、财政干部理解支持的良好氛围,为促进乡镇财政改革与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证。
强化监管职能涉农专项资金管理逐步深入
各地乡镇财政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主动参与土地出让金、社保资金、改田造地资金等专项资金检查,以查促管,规范管理。建立完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做到支出有据可依,财务核算规范透明,审批制度约束有力。积极推行“村账乡管”试点,强化村级财务监督,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广东省建立了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上级财政安排给镇、村的项目资金,由县(市、区)财政部门分解告知有关乡镇财政所,建立了上级财政与乡镇财政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浙江省对专项资金的下拨、使用、管理,做到定向、定人、定额,实行专款专用,并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陕西省乡镇财政直接参与专项资金管理,对扶贫、移民搬迁、重点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各项涉农资金,从论证立项、申请、拨付、使用到结算都直接参与、全程服务,严格监督管理。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对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村级补助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项督查”的“四专”管理模式,取得了良好成效。
规范预算管理预算约束力进一步增强
各地按照《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乡镇预决算制度,改进预算编制方法,增强预算约束力,解决预算编制随意、执行不严肃问题。加强乡镇非税收入监管,实施以预算内外资金统管为主要内容的乡镇财政综合预算,管好用好乡镇政府性资金。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不断强化税源管理,定期协调部门收入征管工作,搞好协税护税,努力做大蛋糕。江苏省加大乡镇部门预算改革力度,2008年实行部门预算改革的乡镇179个,实施率达到36.7%,绝大部分乡镇预算科目细化到款级,部分乡镇还列明政府采购预算等内容;实行综合预算的乡镇222个,占乡镇总数的45.5%,较好地解决了预算内外安排脱节、编制与执行粗放等问题。湖北省开展了全省乡镇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专项检查,针对工作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强化乡镇财政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考核责任。湖南省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的意见》,在全省推行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江苏省无锡、常州等地区,专门成立了由乡镇财政牵头的个私税种代征机构,负责组织个体私营和零星税收的征收;部分乡镇在财政所建立了协护税办公室,承担起全乡镇的协护税工作,在收入应收尽收方面取得了很好效果。
做好民生服务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根据服务三农、改善民生对财政工作的新要求,各地合理界定和充实乡镇财政职能,充分利用乡镇财政贴近农村、直接服务农村的优势,进一步提高基层财政的公共服务水平,实行“一折通”、“一卡通”、“一站式”服务等方式,将各项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把国家的涉农补贴、家电下乡等各项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江西省上饶县将乡镇财政工作定位为“乡镇经济发展的服务员、乡镇财政收入的组织员、乡镇财政支出的管理员、惠农资金发放的监督员”四个角色,指导督促乡镇财政转变职能,由原来主要抓收入转变到提供农村公共服务上来。江苏省着力打造乡镇财政“一折通”发放财政补贴服务平台,全省1300多万农户补贴款全部通过“一折通”发放到位,补贴项目达到70多个,补贴资金超过70亿元,“一折通”已经成为财政服务“三农”的重要平台。同时,大量的部门协调、基础数据采集整理、各项补贴款发放、政策咨询解释等工作,都交由乡镇财政承担。安徽省以乡镇财政服务大厅为依托,开展“惠民直达工程”试点,在“一卡通”基础上,构建“管理一体化、平台一网联、审核一线实、发放一卡通、服务一站办”的服务管理体系,2008年通过“一本通”对农民发放各类补贴资金总量达到109亿元。
深化财政改革精细化科学化管理不断推进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财政管理,各地积极创新体制机制,深化乡镇财政改革,在“乡财县管”、“村账乡管”、“部门预算”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广泛推行乡镇综合财政预算制度、国度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收支两条线”制度、乡村债务监控制度、乡镇单位财务和资产监管制度、村级财务资金代理服务制度、乡村票据管理制度以及财政所年度工作考核制度等等,为规范乡镇财政管理提供了制度保证。安徽省全面推行乡财县管改革,统一使用乡财县管软件并实现了县乡联网,乡财县管工作进入了日常规范化运转状态。宁夏回族自治区根据“乡财县管”工作实际,建立起乡镇财政内控制度、会计岗位责任制度,实行凭证票据领取、使用和核销制度,并完善了干部绩效考评制度。云南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把乡镇作为县级财政的一级预算单位管理,乡镇财政收支全部纳入县级统一管理,解除了乡镇发展的后顾之忧。河北省研究制定了《河北省乡镇财政业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对预算管理、集中核算、村级财务代管、收入征缴、项目资金管理,以及资产、债务、票据、档案等管理工作都进行了详细规定,实现了乡镇财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总体来看,《意见》下发一年来,各地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进一步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以及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整体形势趋好。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和部领导指示精神,以充分发挥乡镇财政对涉农资金监管职能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推进乡镇财政工作不断走向科学化和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