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发布时间:2014-01-06 信息来源:南阳市财政局 字体大小:
   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是原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转型升级,按照中央要求,今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主攻方向是美丽乡村建设。 
    一、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目标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乡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既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永续发展的客观需要,更是强化农业基础、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于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美丽中原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省从2013年起,启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省财政厅首批选择70个试点县,每个县1个试点项目,共投入8亿元资金,开展美丽乡镇建设试点。重点培育建设美丽宜居小镇(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及特色村,全面推进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逐步把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及特色村建设成农民的美丽家园和幸福乐园,最终实现“村庄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的总体目标。 
    二、抓好三个关键关节,积极组织开展全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 
    一是抓好组织发动关。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开始后,市财政局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对我市建设试点工作的组织开展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及时组织召开全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会议,深入宣传了美丽乡村建设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农业现代化、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美丽中原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了美丽乡村建设的资金规模、实施范围、具体内容及立项程序,提高了全市财政系统相关人员对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的认识,提升了组织开展建设试点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抓好资金审核关。及时下发文件,要求各县区根据自身财力及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合理申请省级补助资金,足额安排配套资金,并由县区财政对足额安排配套资金做出承诺。要求各县区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资金整合方案,重点对各县区在配套资金的落实、其他涉农资金的整合及各类资金的用途等方面进行了严格把关。 
    三是抓好方案编制关。美丽乡村建设在我省处于起步阶段,为提高我市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的科学性和合规性,认真研究美丽乡村建设相关制度规定,吃透政策内涵,并就方案编制向有关专家进行请教。同时,借鉴省财政厅现代农业项目竞争立项中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方案编制和申报中加以运用。在此基础上,对各县区的方案编制工作进行系统指导,有针对性地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进行严格把关,对方案编制的关键技术环节进行重点把关,确保在省财政厅批复项、拨付资金后,项目能够立刻开工建设。 
    三、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根据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选择采取竞争立项的方式进行。经过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等一系列严格的程序,我市共有10个县(市、区)报送的村或社区被确定为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共争取上级建设项目资金1.1亿元,项目数量及资金总量均位居全省前列,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为下一步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全面实施开了个好头。 
    下一步,将重点加强对这10个建设试点的督导和检查,进一步严格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按照方案规定的内容进行,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符合方案规定的设计标准,确保地方配套和整合资金的足额落实。同时,认真总结美丽乡村建设在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之处,及时加以规范和完善,以点带面,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2014年的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