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 规范管理全面提升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水平

发布时间:2013-11-07 信息来源:南阳市财政局 字体大小:

(平顶山市财政局)

 ——全省农村综合改革(基层财政管理)业务培训班暨工作会议发言材料之三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近年来,平顶山市农村综合改革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在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通过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创新机制,规范管理,扎实有效地开展此项工作,确保了乡镇财政资金的顺利拨付和资金效益的有效发挥。下面把我市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资金监管工作机制
  根据财政部、财政厅关于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市财政局专门成立了乡镇财政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与乡镇工作密切的相关业务科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基层财政管理科),具体承办日常事务,各县(市、区)比照市财政局,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同时局党组规定,业务科室下发到乡镇的财政资金文件,必须报送基层财政科一份留档备案。
  二、健全制度,为资金监管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通过构筑制度体系,加大监管力度,建立起有章可循,监管有力,务实高效的财政监管新机制。一是健全制度。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转发财政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办法和流程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平顶山市财政局基层财政所操作规范》、《平顶山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办法》、《平顶山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从规范乡镇财政的资金拨款、资金支出、乡镇财政所考评办法、规章制度等方面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基础管理工作;从制定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范围、监管目标、监管原则、明确资金监管工作重点来确保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稳固开展。二是明确责任。实行乡镇财政干部全员监管制度,根据新形势下乡镇财政工作要求,重新界定财政所人员岗位设置,在原有所长、总预算等7个岗位的基础上,专门增设涉农资金专员岗位,明确资金监管重点。实行岗位责任制,财政所同每位同志签订《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责任书》,监管员为直接责任人,资金监管责任明确到人。三是强化考核。市局将县(市、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管理考评范围,对乡镇财政资金操作程序、运行质量、使用效益等进行全面考评。对在资金监管工作中成效显著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三、创新机制,突出监管重点
  一是规范资金流程。对乡财县管工作,村级经费管理,财政对农民补贴资金操作等制订工作流程,要求乡镇财政所严格按流程规范操作,使财政所有规可依,减少了中间审批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抓好信息通达。建立信息通达机制,市县指定专门的乡镇财政资金信息联络员,及时上传下达政策资金信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财政所设置专线举报电话,并向广大群众公布,安排专人负责,随时接受单位和广大群众反映的问题、建议并及时进行反馈。建立资金监管台账机制(主要包括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等),将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的各种财政资金,全部分类登记入账,建立资金监管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三是抓好信息公开。完善“两个专栏”,财政所利用各村村务公开栏,设立各村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各类惠农资金使用范围、对象、标准等内容以及项目资金的资金来源、工程概要、建设规模、投资总额、中标施工单位、资金拨付情况等基本信息;财政所利用电子显示屏幕、触摸屏、广告牌、宣传栏等形式分别对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
  四是抓好全程监管。发挥财政所就近监管的优势,积极参与项目申报、立项、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工作,及时跟踪项目进程,实行全程监管。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开工前有财政所负责对工程概况进行公示,拍照留档备查;在工程建设中进行根据进度深入工地进行监督,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工程竣工后配合质检和有关部门对工程进行检查并拍照留档,保证每项工程的真实性。
  五是抓好抽查巡查。对各类财政资金实施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巡查,及时发现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纠正,防止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深化改革,提升监管能力
  一是完善机构。各县(市、区)设立基层财政管理局,副科级规格,下设乡镇财政管理股、村级财务管理股,承担全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职责。
  二是完善乡财县管制度改革。乡镇年度预算由基层财政管理局代编,每一笔财政资金支付都通过基层财政局的乡镇财政股进行管理,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监管范围。
  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乡镇试点推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我市已选择宝丰县等3个基础条件好的乡镇开始试点,统一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统一资金收付方式。
  四是推行农村“三资”代理和审计式报账。各行政村支出实行审计式报账,代理中心设置审计、核对、支付岗位,对每一笔支出严格审理后报账支付,保证资金按要求使用,杜绝不合理支出的发生。
  五、加强管理,推进规范化财政所建设。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
  一是强化基础管理工作。我市对基层财政所建设实行统一设计、统一模式、统一标志,使基层财政所管理实现标准化、示范化、规范化管理。制定《平顶山市财政局财政所操作规范》,重新规范各财政所的工作职责、岗位职责、职责权限、业务流程。在完善县乡(镇)财政机构的基础上,我们还将政府公共服务及农村信用联社惠民补贴兑付纳入基层财政所服务平台,积极发挥公共财政管理职能,统筹乡镇行政事业资源,再造乡镇公共服务新模式,努力使财政支付关联的乡镇民生服务得到改善,实现“一个门进、一个平台办事、一卡通使用、一本册子明了”,形成纵向层级之间连接通畅,横向部门之间衔接紧密,乡镇统一领导,高效、便民、快捷的“一站式、一条龙、一卡通”式乡镇公共服务新格局,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能,树立基层财政部门良好形象,确保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管理有序、高效运行。
  二是加强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制定财政干部培训计划,坚持每年三次六期对乡镇财政干部开展财政支农政策轮训、业务培训,提高乡镇财政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邀请市纪委市检察院专业人员结合查处的案例,以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进行警示廉政教育,提高乡镇广大财政干部拒腐防范意识。
  虽然我市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期望、与兄弟地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乡镇财政人员配备相对缺乏,人员专业知识参差不齐;乡镇财政对非财政部门直接拨付或直接列支的项目资金在乡镇级实施的资金信息掌握比较困难,项目监管难度较大;对其他部门直接拨付或直接列支的、用于乡镇的资金信息掌握比较困难;部分资金监管方式方法上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学习兄弟地市先进经验,不断创新思路,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全市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水平,不辜负上级领导的殷切期望。
  以上汇报,如有不当敬请批评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