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和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预期绩效目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7 字体大小:

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豫财预[2013]140号)以及《南阳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试行办法》(宛财[2013]8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和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预期绩效目标报送工作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定绩效目标编报范围 
  各部门(单位)应结合南阳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级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要求,编制2016—2018年中期财政预期绩效目标和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时,部门(单位)项目预算资金(不含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须填报绩效目标,如部门(单位)无1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资金(不含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的,也须选取一个资金较大的项目填报绩效目标。
  二、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编制预算绩效目标,是部门(单位)对预算支出绩效的承诺,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源头和基础,是监控、评价预算支出绩效的重要依据。各预算部门和单位作为绩效目标管理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明确职责,完善机制,严格把关,提高编报质量。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科室对各部门上报的绩效目标要及时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要求部门重新填报;仍不能按要求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部门预算不予安排,确保绩效目标编报工作按时、按质、高效完成。 
  三、规范绩效目标编报内容 
  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绩效目标的编报,一是绩效目标申报表涉及到的内容必须完整、清晰、无遗漏项。二是绩效目标设置要同预算编制紧密结合。要根据绩效目标,合理优化项目支出结构,科学规划行动方案,制定确保项目实现的保障措施,做到资金额度与项目实施相匹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置过低,将影响项目预算资金的安排;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过高,则影响绩效评价效果。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请各部门和单位按宛财预[2015]45号“南阳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级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根据“一下”时下发的关于“报送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和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预期绩效目标的通知”要求,所有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在部门预算“二上”时应当结合财政初审确定的项目预算资金完成《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审核表》编报工作,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后,以纸质文件形式分别报送市财政局部门预算管理科室、绩效评价科,对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并将绩效目标审核意见反馈申报单位,作为项目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的依据。 
  附件1: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审核表 
  附件2: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审核表填报说明 
  联系人:南阳市财政局绩效评价科 薛龙晓 
  电 话: 62376363 
  备注:①此文件和表格及说明可登录南阳市财政局门户网http://caizj.nanyang.gov.cn,在“下载中心”中查阅和下载。 
     ②各部门和单位报送的《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审核表》电子文本发送到电子邮箱nyjxpj@163.com。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内容说明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审核表